法律分析:拒绝服兵役的影响如下:1、给予经济处罚1万元,罚款于2017年12月30日前,缴入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如当事人拒不执行,移交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不得将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全县所有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得招录此人。3、公安部门在其网上户籍档案“是否服兵役”一栏中注明“拒服兵役” 一事。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4、两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复学、升学手续。5、三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6、三年内银行系统禁止向其提供各种贷款业务等。7、将其列入《某县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本人要承担以上后果外,实际还会对近亲属及其子女造成一系列间接或隐形后果:比如近亲属人事任用的政审;其子女将来的就业等。尤其是国家招录警察、法官、检察官等特殊部门人员时,对家庭的背景审查更为重视也更为严格,在同等条件下,一般不会考虑录用与污点记载直接相关的人员。应该说,拒绝服兵役,不仅影响到自己,甚至影响到他人或后代,后果确实很严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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