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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解除关系案件如何管辖

2020-07-11 来源:步旅网

律师分析: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文职干部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应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一条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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