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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如何分配是离婚中的难题

2023-04-29 来源:步旅网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情况可有所差别。分居两地的共同财产归各自所有,差额部分可用财产抵偿。未共同生活前给付的彩礼可要求退还。共同经营的财产可给一方所有,需补偿另一方一半价值。无收益的农业可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修缮的房屋增值部分需补偿给另一方。索取财物需酌情返还,性质难以认定可按赠与处理。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分割:权益保障与公平分配

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分割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旨在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并实现公平分配。在进行分割时,首先需要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考虑诸多因素,如婚姻期间的贡献、子女抚养权、财产来源等,以确定分割比例。在分割过程中,律师的专业意见和协商解决将起到关键作用。最终目标是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合理的财产分配。因此,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实现公平分配,以达到法律的要求和双方的满意。

结语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应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可有所差别。个人专用物品归个人所有。分居两地的共同财产由各自管理、使用,悬殊差额应相互抵偿。退还彩礼、补偿入伙财产、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无收益财产,都需考虑公平和发展生产。修缮增值部分应补偿,索取财物可酌情返还。律师的专业意见和协商解决对于公平分配至关重要,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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