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礼是孩子的婚礼,一切以孩子的关切为核心。但孩子也是成年人,成年人的关切不仅仅是一时一事的高兴,而是需要全面考虑。因为不管谁上台,都要考虑对子女社会关系的影响——子女本人是否希望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都了解这前前后后的一切?!毕竟,来到现场的亲朋关系亦有远近;现场出现多对(位)父母,必然会引发此前不知情亲友的探听和议论。因此带来的影响,需要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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