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有权拒绝指定律师,但需承担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被告有权聘请辩护人,也可以不聘请辩护人;被告聘请的辩护人,应当向法院出示委托证明,但法院有权要求辩护人出示职业资格证明。第十四条 被告不负辩护人的委托,则视为未聘请辩护人。被告拒绝指定的辩护人,应当自行辩护或者委托其他人员代为辩护;被告不自行辩护,也不委托其他人员代为辩护的,视为放弃辩护权。第四十三条 被告拒绝指定的辩护人,经法院通知,不自行辩护,也不委托其他人员代为辩护的,可以依法视为放弃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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