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南宁身份证办理时间分市城区内跟市县区内。市城区内: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市县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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