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等多个方面。
其中,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经济权利包括私有财产权、劳动权、经营权等;文化权利包括文化自由、教育权、科学研究自由等。
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政治权利方面,公民应当积极参与选举和政治活动,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也应当保护自己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
2、经济权利方面,公民应当依法享有私有财产权,同时也应当保护自己的劳动权和经营权;
3、文化权利方面,公民应当享有文化自由,包括自由选择文化产品和自由参与文化活动,同时也应当保护自己的教育权和科学研究自由;
4、公民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5、政府应当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6、社会应当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也应当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自由。
综上所述,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政府应当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社会应当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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