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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郑州补办身份证怎么办理

2021-09-15 来源:步旅网

1.异地受理点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或《XX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到市内居住地所属区县公安机关指定的跨省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现场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或《XX市流动人口居住证》,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3.缴纳工本费:申请人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异地受理点领证:完成申请60日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申办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跨省异地受理点领取并核验证件。
二、异地补办身份证材料
(一)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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