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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有错误怎么处理

2020-08-31 来源:步旅网

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没有支持的再审申请,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法院错误判决检察院可以抗诉再审吗

对法院错误刑事判决检察院可以抗诉再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可以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刑事发回重审最多几次

刑事案最多只能发回重审一次。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于原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其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充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但是对于其他应发回重审的不受次数的限制,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一、刑事再审手续启动条件如下:

1、当事人申请再审,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提出申诉;

2、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自行决定要进行再审,人民法院院长如果认为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实有错误的话,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二、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情形有:

1、有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

2、原证据依法应排除,主要证据有矛盾;

3、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4、原审违反诉讼程序;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案件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的,最多只能发回重审一次,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于原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其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充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自行决定要进行再审,人民法院院长如果认为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实有错误的话,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三、申诉是不是很难立案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如果申诉符合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并且在有效期内提出,一般比较容易立案。否则申诉就会很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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