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的审限为立案之日起20日,普通程序为一个月,最长不能超过一个半月。但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也都以前列时限为审限。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附带民事诉讼审限不够的情况,民事赔偿问题因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同案被告人不归案或其它原因,为避免刑事判决的过分延迟而不得不另行审理。这时,不少法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先审结刑事部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单独审理,其审理期限就按民事诉讼法关于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的期限执行,即刑事部分是按简易程序审的则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限为三个月,按普通程序审的则为六个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
(一)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且已经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三)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
(四)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提交民生答辩状的时间。
(五)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应当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这里的被告,是指未被羁押的被告人以及刑事案件被告人之外的其他被告。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实行民事拘传。
(六)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七)由公民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审理进行调解,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一般应当分阶段进行,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审理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程序参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
(九)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十)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如下:
1、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2、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
3、附带民事原告人举证、被告人或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
4、被告人举证,附带民事原告人或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5、法院组织调解;
6、当事人最后陈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