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入伍体检主要对男性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坦克乘员进行身高和体重等方面的检查,要求身长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50千克。同时,复检主要对血液采集、外科、内科、视力、尿检、B超、心电图、胸透等进行复查。
法律分析
1、复检主要对血液采集、外科、内科、视力、尿检、B超、心电图、胸透等方面进行了复检。
2、征兵入伍体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性: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含海军陆战队员,以下各条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员,身长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50千克。
拓展延伸
征兵复检的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征兵复检是在征兵初检通过后进行的一项重要环节。其流程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征兵复检通常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他们会对征兵者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器官功能、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其次,复检还会对征兵者的病史、家族遗传史、药物过敏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此外,征兵复检还可能涉及心理评估、血液检测、X光检查等项目。要求方面,征兵者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检。复检的目的是确保征兵者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军队入伍标准,以保障军队的战斗力和士兵的健康。
结语
征兵复检是确保入伍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对血液采集、外科、内科、视力、尿检、B超、心电图、胸透等方面进行了复检。男性征兵者需满足身长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50千克等条件。复检过程中,专业医务人员会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身体健康、器官功能、视力、听力等检查。征兵者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检,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入伍标准,保障军队战斗力和士兵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第十四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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