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根据情节的轻重以及当时的场景来分析。1、警察不是在执行公务,那警察就是个普通的公民,只是殴打,伤者没有构成轻微伤,那只是触犯了民法《侵权行为法》,侵害了人身健康权。如果殴打给伤着带来了一定的伤害(轻微伤以上),那就触犯了《刑法》,故意伤害罪。2、警察是在执行公务。那如果是殴打公民,同样是触犯了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如果殴打的是犯罪嫌疑人,那触犯的是刑法的刑讯逼供罪。如果殴打严重,构成故意伤害。区分警察是不是在执行公务,是因为在第一种情况下,只能要求警察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而第二种情况可以要求该警察所在的公安分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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