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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二胎还有陪产假吗

2023-01-29 来源:步旅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并且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对于男方休陪产假工资计算方法,《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24岁之后生第一个孩子的,属于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周的带薪护理假。然而,一些企业在执行时往往打“折扣”。

法律分析

广西男性在第二个孩子出生时,是否还有陪产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二、男方休陪产假工资计算方法

《劳动法》只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有对女职工生育可以歇产假的规定。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方24岁之后生第一个孩子的,属于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周的带薪护理假。这个规定是对晚育的一种奖励,同时也是为了母婴的健康。只是一些企业在执行时往往打“折扣”。

拓展延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第二胎陪产假最长可至28天。同时,该办法还规定,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因此,如果广西的男性员工生育了第二胎,他/她可以享受最长28天的陪产假。

结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男性在第二个孩子出生时仍然可以享受陪产假。同时,女方可以增加产假五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男方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在休假期间不得扣减。另外,《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24岁之后生第一个孩子的,属于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周的带薪护理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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