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为: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五十,每人每年报销的限额为八十元。肝硬化、脑血栓形成、脑出血后遗症、类风湿关节炎、股骨头坏死等患者每年可以报销一万元。如果是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年可以报销三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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