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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仲裁委员会属于什么性质

2020-11-27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十二条 对于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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