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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法律问题

2024-01-09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社保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不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不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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