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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交养老保险费用

2020-12-01 来源:步旅网

养老保险缴费数额的计算方法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7%(目前为7%)。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三)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四)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核定缴费基数以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五)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六)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劳动者领取养老保险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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