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律师一般是听委托人的话吗

2020-07-13 来源:步旅网

律师不一定听取委托人的话,因为委托人不一定具备法律知识,难以作出准确有效的判断。

一、委托律师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

在聘请律师时,首先要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应有各级司法厅(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

对于面临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来说,律师的执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异常重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律师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当事人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先确定选择相关法律服务方向的律师,然后再进行有针对性的恰谈协商。

在每一位律师的背后,都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案件胜诉的承诺

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会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只分析有利因素,而忽略不利因素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委托合同的签订

经过协商,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同意办理聘请手续的,律师事务所会与委托人签订一份委托合同。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签名、盖章,一式三份,一份由承办律师订入案卷,一份存律师事务所,另一份交当事人。

律师费用的收取

每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具体收费标准上存在差异,这属于正常现象。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在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中,司法部门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争议案件,严禁律师与当事人约定风险收费。

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付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的聘请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向当事人出具正式收款票据。

二、委托律师办理案件的程序

委托律师办理诉讼案件的基本程序:

1、接受委托。

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律师在对相关事实进行全面研究审查后,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2、办理委托手续。

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一般包括:

(1).订立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是法律服务所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确认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书面法律文书。委托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法律服务所存档备案;

(2).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的法律文书,是律师在诉讼中从事职能活动的依据。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有关办案机关,一份由受委托律师存档。在办妥委托手续前,委托人应按规定标准缴交律师代理费。

3、委托人应向律师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或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2).与本案有关的文书、票据、信函、材料;

(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明文件;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律师接受委托后的主要工作

(1).为委托人提供法律资询,包括分析案情,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法律规定。

(2).为委托人起草有关法律文书。

(3).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指导、帮助委托人收集证据,展开调查,申请鉴定。

(4).协同或代理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加法庭审理、调解等诉讼活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