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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领养孩子都需要什么手续

2023-11-30 来源:步旅网

领养孩子上户口手续规定是:到当地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关系成立后,可以依据收养登记的手续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一、孤儿院领养一般多少岁

孤儿院领养一般没有对孩子的年龄限制。

法律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二、现在没有收养手续能代办收养关系手续吗

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不成立。法律只承认经过合法收养手续形成的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如下: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三、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是什么

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如下:

1、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结婚证明,是否有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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