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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机关指的是什么?

2023-03-13 来源:步旅网

律师分析: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的活动。刑事诉讼的执行活动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将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而进行的活动;二是解决执行过程中的刑罚变更等问题所进行的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交付执行的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的机关包括:(1)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刑罚、罚金和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2) 监狱。监狱负责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的执行;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对未成年犯判决的执行。(3)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等判决、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执行。担负一定的执行任务的看守所、拘役所均隶属于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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