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的加班费计算方式是工作日为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为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职员加班不给加班费是可以携带劳动证明、加班证明、个人资料等去当地的劳动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一、职员的加班费怎么算的
职员的加班费计算方式如下:
1.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加班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职员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职员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三、加班费基数包含绩效工资吗
加班费基数包含绩效工资。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规定,加班费的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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