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务员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

2021-12-20 来源:步旅网

律师分析:

《规定》明确发生重大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并造成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经济损失的,其上一级单位的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一)对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传达、不贯彻,致使下一级机构未能及时了解和落实的;(二)对下一级单位管理不严,监督检查不力或对管理工作中已暴露的重大隐患、漏洞不重视,未能及时解决的。 :《规定》按照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性质、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危害程度分四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二)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三)情节、后果严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责任事故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责令辞职、辞退,或行政记过直至行政开除处分;(四)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