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可在查明事实后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由此可见,在民事诉讼庭审阶段,原则上原告及被告都要出庭,参加辩论。如果法院在文书送达后,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产生的一些法律责任由被告承担,这就是开庭被告人不去后果。一般来说,经过庭审后,法院会形成笔录,然后择机进行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