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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名下的离婚夫妇是否可以分割

2021-01-19 来源:步旅网

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无关,子女不能参与父母的财产分割,但是离婚双方都同意,可以将部分财产划分到子女的名下。有子女抚养权一方,在财产分割上可适当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怎样分割子女名下的房产

父母离异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即使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也不能随意处分子女名下房产。

未成年人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离婚可否分割

未成年人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离婚不可以分割。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离婚所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父母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及他人的财产都不参与分割。

一般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参与父母离婚财产的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共同债务的分割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由本人偿还。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

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成年人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离婚可否分割

未成年人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离婚不可以分割。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离婚所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父母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及他人的财产都不参与分割。一般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参与父母离婚财产的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能不能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离婚时子女有权分割财产吗

离婚的夫妻是不可以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的。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理解,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离婚的夫妻属于非物权人,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夫妻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继续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替其管理名下的财产,直至其成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应注意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适宜。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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