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需协议,除非被收养人成年。养子女需同意解除若年满8周岁。如收养人不履行义务,侵害养子女权益,送养人可要求解除关系。协议无法达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失踪儿童:家长应采取哪些措施寻找?
当孩子失踪时,家长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寻找:
1.立即报警:与当地警方联系,提供详细信息,如孩子的个人资料、最后一次被见到的地点和时间等。
2.联系亲友和邻居:通知亲友和邻居,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他们可能提供有用的线索。
3.搜索周边区域:组织一支志愿者团队,搜索孩子可能出现的地方,包括学校、公园、朋友家等。
4.媒体宣传:与媒体合作,发布孩子的照片和信息,增加公众的关注度,提高找回孩子的机会。
5.利用社交媒体: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孩子的照片和信息,请求网友帮助传播,扩大搜索范围。
6.寻求专业帮助:与专业机构和组织合作,如儿童失踪调查组织,他们有经验和资源帮助寻找失踪儿童。
7.保持沟通:与警方、志愿者和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共享信息和线索。
8.保持希望:尽管困难重重,但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希望,继续寻找,直到孩子被找到为止。
记住,时间对于找回失踪儿童非常重要,家长应尽快采取行动,全力以赴寻找孩子。
结语
在寻找失踪儿童的过程中,家长应该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及时报警、联系亲友和邻居、搜索周边区域、媒体宣传、利用社交媒体、寻求专业帮助、保持沟通以及保持希望,这些都是重要的步骤。家长要时刻记住时间的紧迫性,全力以赴寻找孩子,直到成功找回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