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具体的改革如下:
一、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将辅警写入法律并明确规定辅警法律地位、辅警的权限与职责。
二、建议由国务院制定《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条令》。细化规定辅警的有关法律身份、权利、义务、教育、训练、待遇、保障、休假。
三、警务辅助人员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教育培训、待遇保障缺乏统一规范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一些地方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不够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对上述问题,必须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痛下决心予以解决。
四、会议强调,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借助法治方式、依靠法律手段,在深入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借鉴国(境)外相关做法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和公安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制度设计,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厘清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职业保障,逐步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辅警的管理问题一直以来都没有拿出具体的施行方案,但2017年根据之前下发的文件,部分省份已经有了一些改进,江苏、辽宁、黑龙江省都已经在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在警服、证件以及警衔做了统一,还有部分省份在待遇方面也有改进,增设了辅警晋升机制,江苏省已经给辅警购买了住房公积金,并有了可以入党的政策。而中央要求在2020年完成公安改革,届时辅警的改革也会如期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四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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