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两人个税抵扣的标准如下: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父母中至少有一方年满60岁时,纳税人才能享受赡养父母的专项扣除;
4、分摊扣除额度时,可以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或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5、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税抵扣的类型:
1、子女教育支出抵扣:适用于纳税人负担子女教育的支出;
2、继续教育支出抵扣:适用于纳税人本人接受继续教育的支出;
3、大病医疗支出抵扣:适用于纳税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大额医疗支出;
4、住房贷款利息抵扣:适用于纳税人本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5、住房租金支出抵扣:适用于纳税人租赁住房的支出;
6、赡养老人支出抵扣:适用于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老人的支出。
7、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支出抵扣:适用于纳税人为自己缴纳的相关保险支出。
综上所述,父母个税抵扣标准根据独生子女或非独生子女情况而定,同时需满足赡养父母条件。分摊扣除额度可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需签订书面协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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