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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逮捕的条件

2020-05-27 来源:步旅网

逮捕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进行:(一)可能实施新犯罪的人;(二)存在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人;(三)可能破坏、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人;(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人;(五)企图自杀或逃跑的人。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可宣布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拓展延伸

刑事诉讼法中逮捕的条件:保障公民权利与司法公正的平衡

刑事诉讼法中逮捕的条件是为了保障公民权利与司法公正的平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一项严肃的措施,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实施。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具有逃跑、毁灭证据、妨碍侦查等情况的可能性,以及案件的重大性、复杂性等因素。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逮捕的合法性和必要性,避免滥用逮捕权力对公民权利造成不必要的侵害。同时,逮捕的实施也必须在司法程序的框架下进行,确保司法公正的原则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实施。通过平衡公民权利与司法公正,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

结语

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逮捕的条件,以保障公民权利与司法公正的平衡。逮捕是一项严肃的措施,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实施。在逮捕过程中,我们必须确保合法性和必要性,并在司法程序的框架下进行,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通过平衡公民权利与司法公正,我们能够确保公正的司法实施,保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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