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医院需打卫生局电话,向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维护权益;医疗纠纷可投诉医院纠纷办公室、医政科;诊所等机构可投诉卫生局医政科、医调委或司法部门;医务人员违规行为可投诉医政科;患者应分析诊疗过程,寻求解决方案,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投诉医院需要打当地的卫生局电话投诉,如果说是医院收费不合理的问题的话,可以向院领导反映个人的情况,然后积极地维护自身的权益,或者是直接向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拨打卫生热线,这都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医疗纠纷有好几处投诉地点,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如果投诉目标是诊所、医务室等小型机构,可以直接投诉到本县或本区的卫生局医政科,也可以去医调委、或司法部门。即便是后两者听完表述后认为直接投诉他们部门不恰当,也会知道你去正确的部门,一边还是叫你去卫生局医政科。医政科只处理具正规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纠纷,小到诊所,大到大型医院,即便是审批上归市卫生局管,但只要其医院地点在该县区辖区的大型医院,医疗纠纷依然归该县区卫生局医政科处理。还有就是,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的医学人员存在的不规范或违规违法行为,可以投诉到医政科。有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过失,这是要承担责任的。有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失,医院不会承担责任。医疗纠纷的发生后,应该尽快弄清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过失,分析事件的性质,应对医疗纠纷。对不良后果无法接受,寻机索理。这实际上是患者或者亲属想能在医务人员的精心治疗下尽快祛除疾病、恢复健康。一旦患者及家属在心理上受到打击,产生挫折感,向医院索理。
结语
维护医疗权益,投诉渠道多样。投诉医院可拨打卫生局电话,反映问题。医疗纠纷投诉可向医院内部管理部门、卫生局医政科等投诉。小型机构可投诉至卫生局医政科、医调委或司法部门。医政科处理各规模医疗机构纠纷,医师资格违规可投诉。患者应及时澄清诊疗过程,分析事件性质,寻求解决。目标是尽快康复,不满可向医院索赔。保护权益,多方面施展。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十七条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等学术性和行业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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