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装饰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制
二〇一四年五月
合 同 示 范 文 本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直接或参照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三、甲方委托装修的,应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乙方具备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资格和资质,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双方均有权留存经对方确认的资质、资格等证明性文件的复印件。
四、本示范文本制定和发布机关倡导和鼓励当事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活动中委托监理企业进行工程监理。采用工程监理方式的应当由甲方与监理方另行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五、本合同填写时,文本中下划线空格部分(含附件)不得留空,如某项条文中的空格不约定,应当在空格处填写“不采用”或划斜线删除。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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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工商营业执照号 设计师 电话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框架□、砖混□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设计图纸、施工图及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承包。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包辅材,甲方提供主材[详见甲(乙)方供材 明细表(附件1)]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2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 种方式提供:
2.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按图施工。
2.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出具施工图纸、效果图,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接受图纸时,应在每张图纸面业主栏处签字认可。设计费用双方约定,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并另行签订设计合同书。
2.3 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电源、水源。
3.2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及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
3.3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随意拆改承重结构或影响结构安全的行为。
3.4 负责配合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3.5 参与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如发现乙方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有权要求停工和返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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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严格按照GB50327-200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按时按质完成工程。
4.2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建议业主或经业主授意随意拆改承重结构及设备管线,如发生此行为,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结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
4.3 因施工不当,造成相邻的管道堵塞、渗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4.4 确保文明施工,每日十二时到十四,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保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材料堆码整齐,将垃圾入袋运至小区指定的区域。
4.5 乙方如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质量超标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室内的一切设施和物品进行保护,并将门窗、玻璃、地面等清扫干净。
第五条 设计施工变更
5.1 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表3),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凡甲方单方面与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私自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2 增加或减少项目的工程造价以合同预算为依据,原预算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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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5.3 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因延迟告知乙方且乙方已施工完毕,甲方应支付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提供的材料或其它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4 双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且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七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约定 7.1 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
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施工(或者执
行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部质量标准)。
(2)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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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3)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验收时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7.2 验收约定: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应填写《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见附表4)并纳入竣工资料。若甲方接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4)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保修服务及其他约定
8.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提供施工部门的水、电隐蔽工程竣工图纸、结算清单(附件5)等,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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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款并填写工程保修书(附件6),保修书中应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等。
8.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和屋面、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3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或者使用不当的责任方承担。 8.4如需工程监理,另签协议。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 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3 日内 ,甲方预付总价款 的工程款。
9.2 隐蔽工程完成 %的工程量之日后的 3 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工程款。
9.3 工程进度过半即完成 %的工程量之日后的 3 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的工程款。
9.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 日内,甲方支付结算后100%的工程款,并开具《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附件六)。
第十条 工程质量或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请求市消费者协会或市装饰业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按约定向株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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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11.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附表1:甲(乙)方供材明细表 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表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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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甲(乙)方供材明细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
1、工程中选用的材料,必须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2、甲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对其质量负责;乙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负责验收。
3、甲方提供材料,须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时进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供应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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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代表(签字) 附表2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 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 用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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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监理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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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单
原预算 价格 增项合计 增减金额 (±) 实际交付金额 (¥ ) 业主签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小计 金额 变更内容 现结算价格 减项合计 有关分项的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监理方代表(签字) 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纸说明;
2、增加与减少项目的差额在签定变更单时,款项与公司及时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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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合同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工程地址: 施工方(乙方): 简要说明:(工程进度阶段:隐蔽工程验收□ 中期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 序号 1 2 3 4 5 6 7 8
监理方验收意见(签字) (标准:合格、不合格)
甲方验收意见: 乙方验收意见: (盖章)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注:此表单项验收,可复印。
主要工程项目 验收意见 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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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 原合同金额 2 变更增加金额 3 变更减金额 4 甲方已付金额 5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监理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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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一、基本资料
合同编号: 发包方: 联系电话: 工程造价: (具体内容见结算单)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保修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保修说明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保修范围:属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保修;在保修期内因工程施工质量造成的问题,由本公司免费进行维修。 2、凡属非质量的技术问题,您可以与本公司技术部门联系,请求技术支持。 3、发生质量问题时,请您拨打本公司电话: ,由我们统一为您安排处理,并在48小时内给予您答复。 4、保修时请业主出示本保修书。 三、除外责任
1、对于超过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本公司将依然做好服务,但业主须承担必要的费用; 2、非正常使用环境造成的问题;非合理操作造成的问题或自行不当修复造成的问题;非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本公司不承担责任,恕不给予免费修理。
3、非公司认可的《工程结算单》中项目,公司不予保修;本书未盖章无效。 施工单位(公 章) 施工代理人: 法人代表人: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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