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的请假及休假行为,使此部分的管理有详细条款依据,本着公平公正、执行透明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二、请假制度:
(一)个人原因请假:
员工请假需提前申请,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尤其是员工因私外出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需附录证明文件,填写《员工请假单》,如有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者,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市场人事部,并于上班当日补填《员工请假单》,否则视为旷工。 (二)因公外出请假:
各岗位人员因公外出须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员工外出时间并经批准后方可外出;部门负责人因公外出须事前告知总经理/市场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
因公外出无法签到者需提前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填表者,应及时通知综合部/市场人事部并于事后填补,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其他假期\"具体安排:
给假日数 / 依实际情况定 假别 事假 给假条件 事由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因病需休息证明 须提供证明 工资 / 病历本及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无 基本工资70% 具体操作说明 须提前一天按流程申请报批 病假 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病历及休假证明,按审批流程签批. 1。必须提前7天申请报批; 婚假 3天 本人结婚或再婚 结婚证 复印件 基本工资100% 2。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且需一次性休毕.六个月内未休完视为自愿放弃该假别; 3。婚假适用范围为:转正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实习生、兼职员工等。 1
因公受伤或因职业工伤 依实际灾害,而致使伤害或假 情况定 疾病,必须治疗或休养。 直系亲属(父母、配医院诊断证明书及工伤证明书 基本工资100% 基本1。工伤证明书需在签核完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综合部,否则以事假计算; 2.工伤证明书需经主管副经理审核,经理审批。 1。原则上提前1天申请报批; 2.外地办理丧事将视情况给与路程假。 3。丧假适用范围为:试用期和转正员工,不包括实习生、兼职员工等。 1。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报批. 2.需一次性休毕,一次性未休毕,认同丧假 3天 偶、子女、岳父母、公婆) / 工资100% 产假:158天 为自动弃权。如与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产假 陪产假:20天 入职满一年,本人分娩前后 结婚证、准生证 基本工资70% 重合者,不重复计算. 3.申请产假者在休假前将结婚证和准生证复印件交至综合部/市场人事部(验原件)存档。 4.产假适用范围为:转正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实习生、兼职员工等。 法定假 元旦、春节、清明节、1-3天 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工龄满1年不满10/ 基本工资100% 基本/ 工资100% 根据国家规定,按照市场/部门安排休假。 1.公司有重要工作任务期间不得申请年假; 2。需提前7天按流程审批完毕; 3。可抵消事假; 4。具体规定参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年假 5—10天 年:5天;满10年不满20年:10天;满20年以上:15天 备注:
1、当月事假累积3天,月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A档;
2、事假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30天将不再发放年终奖金,其他福利正常发放; 3、全年事假超过6天者不参与年终先进评选。 四、休假申请流程:
1、调休:因公事需奉令于休假日(《排班表》中排休)照常工作时,给予调休。提前一天填写《调休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批→获批后,交综合部/市场人事部备案.
2、排休:申请连续排休2天以上,需本人填写《调休单》,参照下列审批权限审批,获批后交综合部/市场人事部备案.
3、“其他假期\"审批流程:满足享受“其他假期”的条件,按要求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相应天数进行审批→获批后,交综合部/市场人事部备案;
4、月休假必须当月休完,不允许余假和欠假,特殊情况需报人事部和部门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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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假期审批权限:
(一)市场员工请假(适用于基层员工、主管): 1、员工请假1天以内需部门负责人审批; 2、请假2天以内需主管副经理审批; 3、请假3天以内(含)需市场经理审批; 4、请假4天以上(含)需综合部审批。 (二)中心员工请假(适用于基层员工、主管): 1、员工请假1天以内(含)需综合部审批; 2、请假2天以上(含)需总经理审批。
(三)管理人员请假(适用于副部长、部长、市场副经理、市场经理):
1、雅立实业各市场经理、中心各部长和副部长请假1天以内(含)需由综合部审批,请假2天以上(含)由总经理审批;
2、市场副经理、市场部长、副部长请假1天以内(含)须市场经理审批,请假2天以内(含)需综合部审批,请假3天以上(含)需总经理审批; 3、同一部门的部长和副部长不得同时请假.
(四)总经理请假:雅立实业总经理请假需董事长审批。
备注:1、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而实际批准了休假的等同事假.
附则
1.本制度自 开始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中心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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