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评审报告
关于桥梁绿化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预算评审的报告
穗新咨〔2013〕317号
广州市财政局:
根据贵局穗财评委〔2013〕2878号的委托,我公司对桥梁绿化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预算进行了评审,本次评审是在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进行的,项目建设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对广州各区100座立交桥、天桥的桥梁绿化及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二)实施地点:广州市各区。
(二)实施单位:
主管单位: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二、评审依据
(一)送评审资料中有关该项目的批复文件: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州市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第七批城建项目)的通知,穗发改[2013]243号。
(二)送审资料中主要的工程量、单价、费用等的计算依据:送审预算书、施工图纸。
(三)计价依据:
1、工程费用部分
该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主材价格执行2013年第四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不足部分参考市场价格。
(四)评审过程主要往来函件、会议纪要:补充说明。
三、评审情况说明
(一)评审方法:该工程采用全面审查法。
(二)工程量、综合单价、费用调整及造价增减情况:
1、第一批
(1)更换载植树灌木送审工程量为13441棵,审定为12301棵,送审综合单价为99.06元/棵,审定为63.66元/棵,该项核减54.82万元。
(2) 移植灌木紫花勒杜鹃苗高×冠幅 80cm×80cm送审工程量为25540棵,审定后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57.25元/棵,审定为21.34元/棵,该项核减91.74万元。
(3) 填高效营养基质土送审工程量为2238.00m3,审定为590.70m3,送审综合单价为253.70元/m3,审定后综合单价不变,该项核减41.79万元。
(4) 拆除旧花盆送审工程量为9032个,审定后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30.41元/个,审定为10.81元/个,该项核减17.72万元。
(5)拆除钢支架送审工程量为112.064吨,审定后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1951.57元/吨,审定为44.75元/吨,该项核减21.37万元。
(6)安装花盆975×390×450mm送审工程量为7190个,审定后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402.03元/个,审定为305.98元/个,该项核减69.06万元。
(7)安装花盆1500×550×500mm送审工程量为1096个,审定后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609.33元/个,审定为535.35元/个,该项核减8.11万元。
(8)安装花盆600×260×340mm送审工程量为746个,审定后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302.49元/个,审定为208.51元/个,该项核减7.02万元。
(9)化学螺栓送审工程量为81770套,审定后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51.06元/套,审定为38.93元/套,该项核减99.19万元。
(10)更换铝塑板送审工程量为11990.00m2,审定后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179.14元/m2,审定为160.62元/m2,该项核减22.21万元。
(11)水表组安装送审综合单价为12924.46元/组,审定为10856.46元/组,该项核减12.82万元。
(12)安全文明施工费送审金额为1399031.63元,审定后为1086740.83元,该项核减31.23万元。
(13)其他措施项目费送审金额为1844606.63元,审定后为1576350.07元,该项核减26.83万元。
(14)由于分部分项及措施费用的减少,税金相应减少26.39万元。
2、第二批
(1)更换载植树灌木送审工程量为6580棵,审定后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99.05元/棵,审定为63.66元/棵,该项核减23.29万元。
(2)移植灌木紫花勒杜鹃苗高×冠幅 80cm×80cm送审工程量为27256棵,审定后
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57.25元/棵,审定为21.34元/棵,该项核减97.90万元。
(3)填高效营养基质土送审工程量为1471.00m3,审定为733.00m3,送审综合单价为253.70元/m3,审定后综合单价不变,该项核减18.72万元。
(4)拆除旧花盆送审工程量为10196个,审定后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26.07元/个,审定为8.30元/个,该项核减18.14万元。
(5)拆除钢支架送审工程量为136.261吨,审定后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1951.58元/吨,审定为44.75元/吨,该项核减25.98万元。
(6)安装花盆975×390×450mm送审工程量为9686个,审定后工程量不变,综合单价为402.03元/个,审定为305.98元/个,该项核减93.04万元。
(7)化学螺栓送审工程量115827套,审定为115688套,送审综合单价为51.06元/套,审定为38.93元/套,该项核减141.04万元。
(8)更换铝塑板送审工程量为13530.00m2,审定后工程量不变,送审综合单价为179.14元/m2,审定为160.62元/m2,该项核减25.06万元。
(9)安全文明施工费送审金额为1098602.30元,审定后为1022747.06元,该项核减7.59万元。
(10)其他措施项目费送审金额为1874686.66元,审定为1706113.82元,该项核减16.86万元。
(11)其他费用中的零星工程费送审金额为578847.31元,审定后扣减此金额,该项核减57.88万元。
(12)由于分部分项及措施费用的减少,税金相应减少24.94万元。
(三)本委托共1个项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未能按时完成评审原因(如有):评审过程中补充补充说明。
五、审核结果
概算金额:47,436,200.00元
送审金额:51,413,376.81元
审定金额:41,549,853.34元
核减额:9,863,523.47元
核减率: 19.18%
审核人:
复核人:
主管: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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