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影像报告审核制度
一、 彩超检查报告均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书写相关的诊疗报告。
二、 签发报告医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上岗资质。
三、 取得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资格的的人员审核并签发报告,严禁未经上级医师审核出具相关的诊疗报告。
四、 审查诊疗报告时,要求认真仔细,面面俱到,不得遗漏病变。
五、 审核报告时要:申请单的申请内容,彩超检查时询问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部位与申请单是否一致,并询问患者相关的临床表现。相应影像表现提出合理的意见或者建议。
六、 一般情况影想报告须两人以上签发,原则上审核医师职称高于初中级报告医师,审核医师可根据病例疑难程度提交上级医师审核,或提交集体阅片会讨论通过。
七、 急诊报告可由1人单独签发,病人必须留下可靠联系方式。每日8:00集体阅片,对前一日急诊影像进行复阅,发现差错及时与病人或者相关科室联系,及时更正急诊报告为正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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