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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2022-06-18 来源:步旅网
质检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 主题内容

本制度对质检人员的任职条件、培训、考核及奖惩作出了规定,以不断提高质检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各工序的质检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 质量检验人员的任职条件

3.1 从事质量检验活动的质检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a 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特殊岗位还需配备一定学历的技术人员;

b 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了解和掌握压力容器的基本知识和质量特性形成及变化的规律,熟悉压力容器的法规、标准及规范;

c 具有必要的质量控制能力,能进行工序分析、因素分析、控制表卡使用、数据采集等知识和技能;

d 质检人员为体脑并用的岗位,应具有适应工作需要的身体素质; e 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应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对人应耐心诚恳、虚心谨慎、平等待人。

3.2 检验责任师的任职条件

D 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检验责任师,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能够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法规、标准、规范,具有全面的压力容器检验知识;具有对检验质量控制系统的质量工作进行控制和管理的能力。

4 质检人员培训、考核和奖惩

4.1 质检人员进行以下方面的培训,以不断提高质检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职

业道德。

4.1.1 质检人员进行有关压力容器基础知识、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培训,了解压力容器的基本要求和检验方法。

4.1.2 质检人员进行《质量手册》和有关管理制度、程序文件的培训,了解各系统的主要控制环节、控制点及各控制点控制的要点。

4.1.3 质检人员进行有关工艺守则、规程和工艺文件的培训,了解主要工序的控制要求和检验、检测的项目、内容、方法要求及应使用的计量器具。

4.1.4 质检人员应进行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了解自己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做好质量检验工作的自觉性。

4.2 质检人员的考核和奖惩

4.2.1 应对质检人员的技术素质、质量意识进行考核、评估,看其是否能适应质量检验工作岗位的需要,只有经考核适应质检工作需要的人员才可从事质检工作。

4.2.2 对质检工作中因技术素质差而不适应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或因责任心差而经常发生质量事故的质检人员应调离质检岗位或经重新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再上岗。

4.2.3 对工作中出现错漏检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批评,并根据造成损失的大小,按公司质量奖罚条例的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2.4 对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产品质量的提高作出贡献的质检人员应给予表彰,并按奖罚条例的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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