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年级、班级 宿舍号 申请类别 性别 学 号 联系电话
、 苑 号楼 室 □退宿 □外宿: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理由 申请批准后的住宿地址: … 家长意见(外本人是学生的 (注明与学生的关系),同意其在校外住宿。 地生须有家长联系电话: 传真或 信函附后)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1、校外住宿事宜已告知父母或监护人,并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校外住宿地址确保真实无误,如有变更,将及时报告所在学院辅导员。 2、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和暂住地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3、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生活情况,保证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秩序,如因联系不上等原因造成事情延误或损失,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人承诺 4、在校外居住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本人负一切责任,同时接受因自己的不当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应处分。 5、- 6、本人保证相关签名为当事人亲笔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 意见 学 院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已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家长同意其到校外住宿,情况属实。 签名: 签名(学院党总支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见 说明:1、退宿:学生拟在校外长期住宿,将宿舍床位退还学校作其他安排。退宿学生的住宿费由财资处按学校规定结算。2、外宿:学生不退还住宿床位,临时到校外住宿。外宿学生需按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3、经学院批准退宿的学生,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凭《学生宿舍床位申请或变动手续单》办理床位退还手续,手续单下载地址: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网站。4、本表一式一份,由学院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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