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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鄱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成立“营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并有一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详细制定“营养计划”的实施全过程包括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发放、食用等环节、资金的使用、饭菜的质量、价格、食品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要召开3次以上会议,定期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提出的意见,并将合理化建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2、各校根据实际,合理选择供餐模式,规范供餐各环节。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和细则》,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发放、食用、消毒等各关口的食品安全管理,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4、学校食堂一般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承包。已经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学校食堂应遵循保本经营的原则,学生“营养餐”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炊事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成本。
5、学校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的“营养计划”专账,并纳入学校财务独立核算。学生“营养计划”每日每生4元的补助款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应由学校统一管理,按相关要求据实报账。严禁用于学校食堂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设备设施购置、补贴教职工伙食、食品运输费、加工费等费用。
6、学校应设立“营养计划”公示栏,将每日菜谱、“营养餐”价格、享受学生名单、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学校应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监督委员会,由工会、教师、学生、家长等代表
参与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方的意见。
7、学校应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8、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食品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1、学校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学校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事态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2、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3、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查清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4、立即用电话向教体局和卫生局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5、保持学校的稳定,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6、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对整个救治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汇报对事态的情况。
7、学校要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8、学校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地会各方面的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
三、资金管理与报账制度
1、学校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在每学期开学15天内,将在校学生花名册(附电子文档)报送教体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审验核定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后存档。
2、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工作,设立专账,加强资金核算,实行周清、月结、期审计制度。
3、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必(须用于支付蛋、奶、火腿肠、米、面、油、蔬菜及其他辅助食品的费用,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坚决禁止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4、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资料,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不得销毁、丢失原始的印件,凡发生账务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5、学校按报账相关要求,提供完整的报账手续(如发票、协议、食品送货或采购单、报账数据核定统计表等)定期到核算中心报账。
四、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并建立严格的岗位制度和卫生检查制度。
2、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专(兼)职的卫生检查人员,搞好学生个人、教室、环境卫生,使学生懂得卫生常识,自觉防病防疫。学校要严把食品卫生关,加强病情控制,预防、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不要暴饮暴食,防止不良疾病发生。
4、严禁学生在校外购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零食、饮料。 5、学校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
6、学校从业人员必须“两证”齐全。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7、建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卫生责任制度,从业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着装上岗。
8、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防治工作。学校积极做好学生近视、沙眼、龋齿等学生常见疾病的防治和矫治工作,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9、坚持做好每年一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体检率达100%。 10、学校把卫生防疫知道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
五、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流程管理
1、数据统计。营养计划管理员每天认真填好需求食品的数量和食材的用量,每日清点、每周盘点、每月核算。
2、验收和保管。管理员每天按照统计的数量,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核实验收,验收完毕后在送货单上签名后,学校保留一份,以便月底核算。
3、食品加工。必须在就餐前5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食堂人员按要求进行操作,注意食品的保热、保洁。
4、学生就餐。就餐期间由管理员进行协调,按班级人数将食品分给各班,班主任负责分发给每一位学生,并做好详实的记录,填写《营养计划用餐学生登记表》,经学生签字认可后备案待查。
5、餐后清洗、消毒与打扫。餐后,管理员组织分工,对用过的餐器具进行清洗消毒,各班主任组织对餐后的废弃物进行清理,在指定处统一集中处理。
6、每周星期一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加工间和周边环境的大扫除。
7、每天做到定数准确,不浪费;每月底要对营养计划的有关资料进行归档汇总上报;每学期做好营养计划的总结工作。
8、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流程图
供应商送货(采购)——学校专职人员查验接收(接收)——妥善库存管理(储存)——审批签字(审批)——卫生清洁(清洁)——食品加工(加工)——检查质量(质检)——发放食用(食用)——监督巡查(巡查)——垃圾处理(回收)
六、食品采购及索证制度
1、各乡镇、学校要成立食品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对本辖区学校食品采购的领导和管理。
2、实施食品定点采购制度。牛奶、面包、火腿、蛋糕、肉类、蔬菜类食品必须在县政府进行统一招标确定的供餐企业定点采购,学校不得私自采购。米、面、油、水果等要定点采购,供货方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有质检合格证;
3、食品原、辅料的采购学校必须要向供货方索要合格的货验报告,索要规范的供货票据。
4、严禁采购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无”食品。
5、严禁采购过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观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采购鲜(冻)畜肉类,应当索取产品检疫检验证,查看肉体上是否加盖验讫印章。
7、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建立采购登记制度。
8、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帐,对所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商姓名等进行登记。
9、实行索证登记,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均必须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相关部门允许进入市场的手续;学校食品验收人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索要相应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若发现配送的食品有变质、
过期、污染等不合格现象,学校有权拒收。采购肉、禽食品要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
10、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定期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现即将过期,学校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如发现供应商不能继续提供有效证件,则暂停与其合作关系,直至证件齐全有效方可考虑继续让期供货。
11、食品的运送交接必须做到交货、收货双方签字,按程序操作,不得违规运作,不得委托他人接收。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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