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办公设施及用品的计划、购买、领用、维护、报废等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在宜各部门、各公司,驻外各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集团综合部是公司办公设施及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公设施及用品的购买、验收入库、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各单位办公设施及用品的使用情况。
第四条 使用单位和使用人负责办公设施及用品的保管、日常维护。 二、 办公设施管理 第五条 办公设施的分类
(一) 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话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照像机、摄像机、空调、饮水机等。
(二) 办公家具: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文件柜、储物柜等。 第六条 办公设施的采购
(一) 各部门将添置办公设施的书面申请报送综合部,综合部核实并制订购买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二) 办公设施的的采购由专人负责,购买前须经多方询价比较,确保所购办公设施质优、价廉、适用。
第七条 办公设施的编号管理
(一) 办公设施交付使用的当天,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登记、统一编号,并贴上编号标牌。
(二) 办公设备登记的编号办法为:XD-SB-0001号至XD-SB-9999号,按登记先后依次编号;办公家具编号办法为:XD-JJ-0001号至XD-JJ-9999号,按登记先后依次编号。
(三) 标牌编号与登记编号一致,标牌材料为即时粘,由综合部统一制作。 第八条 综合部对所有办公设施建立登记台帐,对办公设施的购进、报废、内部转移及时进行登记。每年末对各部门使用的办公设施进行清理盘点,发现帐实不符时,须及时查清原因并对责任人作出处理。
第九条 办公设施的维护与维修
(一) 各部门(公司)负责人是本单位办公设施保管和日常维护的第一责任人,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办公设施出现故障、毁损、丢失的,由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共同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二) 办公设施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由使用部门向综合部提出维修申请,综合部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条 办公设施的异动管理
(一)办公设施的内部转移,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综合部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及时做好变更登记。
(二)办公设施的外借,须经综合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由借用 人办理借用手续,综合部负责催还。
(三)办公设施的处置、报废,由综合部提出书面申请,财务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三、 办公用品管理 第十一条 办公用品的分类
(一) 文具消耗品:笔、笔芯、笔记本、胶水、订书针、文件夹、信封、信纸、档案袋、抽杆夹、一次性水杯等。
(二) 耗材消耗品:打印纸、墨盒、硒鼓、碳粉、色带、鼠标、软盘、刻录盘、键盘等。
(三) 耐用办公用品:计算器、剪刀、订书机、直尺、文件篮、移动硬盘、U盘、打孔机等。
第十二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
(一) 办公用品的采购由综合部负责,每月初综合部统计、核实各部门需求计划,结合库存情况编制采购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二) 采购办公用品由专人负责,大宗办公用品采购须事先经询价比较,确保所购用品质优、价廉、适用。
第十三条 办公用品的领用
(一) 领用办公用品时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计算器、U盘等耐用办公用品因自然损坏而重新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二) 使用部门或人员应正确使用、合理维护和保养各种办公用品,不得随意破坏、丢弃和外借,如有上述情况,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 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 办公用品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和维护。
(二) 购回的办公用品由综合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建立台帐。所有办公用品的入库和领用需做好记录,做到帐实相符。
(三) 因岗位异动、辞职、辞退的员工,须到综合部办理办公用品退还手续,造成办公用品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
(四) 综合部对库存办公用品应经常整理,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变质或丢失,每年末清点盘存一次。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修订和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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