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现状与展望
世界各主要国际组织、区域性机构和各国均认识到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及促进就业增长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21世纪教育和培训体系的发展和改革。
联合国第二届国际技术和职业教育大会(1999年),通过了《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21世纪展望——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的建议书》,呼吁各国改革职业教育,以终生教育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动和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全纳性职业教育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与高一级教育相衔接沟通的有效机制,建立开放的、灵活的和面向学习者的新型职业教育制度。
2010年9月,国际经合组织发布题为《为职业而学: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报告,提出:在政府、企业与个人之间根据收益合理分担投入;职业教育应培养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技能组合,培养学生可迁移的能力与专门技能,注重学生的终身发展;确保职业教育教师与技能指导教师具有充分的行业企业的经历;建设机制体制促进相关利益者的参与;开发信息服务工具,促进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信息透明。
(一)世界各国把职业教育作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各国采取措施积极发展职业教育。过去的十年,美国劳动者队伍扩大了15%,其中需要各种相关的专门培训的岗位数量占总就业岗位的七成以上。联邦政府通过《帕金斯职业和应用技术教育法案》和《由学校到就业法案》等法案加大了对职业教育专项拨款力度。劳工部提出了“21世纪劳动力计划”,加强对新生劳动力的教育和就业的指导。德国把职业教育作为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秘密武器,大力发展\"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定了“职业教育改革计划”,强调修改和完善职业培训条例,开发新的职业培训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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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养青年人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能力,等值承认职教普教学历资格,增强职教吸引力。澳大利亚制定了《通向未来的桥梁——1998—2003年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战略》,强调加强产教结合,建立适应学生和就业者需要的,为终身技能培训打基础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2002年,英国未进入大学学习的85%的19岁年轻人达到具有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水平,61%的21岁年轻人达到具有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水平;现有的50%的劳动力达到具有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水平,28%的劳动力达到具有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水平。
(二)世界各国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建立开放的职业教育体系,使中等职业教育与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
各国普遍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确立职业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打通中等职业教育通向普通高等教育的路径。
荷兰形成了职高普高与高职、大学相互衔接与沟通的局面。过去三十年来,荷兰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人数出现了巨大增长,占16至19岁年龄组学生的一半左右,学生升入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比例亦接近一半。芬兰实施初中后和高中后两级分流,注重职高和高职的相互衔接。综合学校毕业生有三分之一的学生进入职业教育机构。高中后再进行分流,职高学生可进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芬兰称AMK机构),个别的职高学生也可报考大学,普高学生既可升入大学也可进入高职院校。
韩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约占高中阶段学生数的40%。为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韩国大力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中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可报考初级职业学院。每年为对口专业的职高毕业生保留30—50%入学配额。通过国家资格认证考试的手艺人及具有规定工作年限的工人也可报考初级职业学院。韩国允许初级职业学院毕业生报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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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还制定了一些措施,给予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资格同等地位,为职高学生提供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机会。英国承认高级普通国家职业资格和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与普通教育高级水平考试(A-levels)具有同等地位,使三类学生都有资格报考大学,促进了横向和垂直流动。法国设立了一种新的学制,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沟通。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再学习两年,获得职业高中会考证书,同时取得了报考普通高等院校的资格。德国规定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职业培训资格的学生可报考大学,承认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报考大学的同等学历和资格,还规定实施双元制的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某些情况下相当于具有普通高中第一阶段教育学历。
(三)各国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拓宽专业面,培养创业能力, 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创业能力是普通教育和技术职业教育应培养的核心能力之一。欧盟委员会发布《就业指导纲要》指出,大力提倡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能力。特别是要大力培养就业能力,鼓励自主就业,为青年创办企业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通过开设有关的创业理论和实践课程,培养创业意识和精神,增强就业能力,密切职业教育与就业的关系,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各国还拓宽专业面向,增强适应性,把能力培养摆在突出位置。波兰、匈牙利调整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大幅削减专业数,对电力、冶金、建筑、金融、保险、商业等专业设置进行调整增删调整,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各国建立体制机制,加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发展现代学徒制度。
许多国家在吸取借鉴传统学徒制优点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现代化学徒制度,进一步密切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欧洲委员会发表《教与学:迈向学习化社会》白皮书(1996年),强调大力加强企校结合,发展各种形式的学徒制培训,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在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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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国建立学徒制培训网络中心。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制定了《学徒制与产业培训法》规范举办学徒制培训,省成立了学徒制与产业培训委员会,省各行业还成立了学徒制培训委员会,大多数行业还成立了地方学徒制培训委员会。英国政府通过中介组织——工业培训组织,发展现代学徒制项目。澳大利亚在完善现有学徒制的基础上,实施了“新学徒制”,学生在校时就可参加学徒制。政府向接受学徒的企业提供补助,企业对学徒培训的内容、方法及时间享有很大的自主权,结业后学徒资格可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承认。韩国实施了“2+1制”,即学生在头两年在学校接受职业教育,第三年则在企业接受为期一年的现场实习培训,从1999年起“2+1制”在技术高中推广。德国施行“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政府对职业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学校、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组织三重负责。德国四分之三以上的初中毕业生直接进入企业中的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技术培训,同时进入各类相应的职业学校学习基础知识。在德国的“双元制”教育中,企业培训起着主导的作用,职业学校起配合与服务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建忠《国际职业教育发展现状,趋势及中国职业教育的基本对策》《外国教育资料》2000(6).
2、《欧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经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
3、OECD 2010年报告 Learning for Jobs: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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