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明灿 徐倩倩)检察院仅用8个工作日,就将2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移送到法院,协调法院在驾校内公开审理,同时邀请驾校的教练和学员旁听,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4年10月21日,钟祥市检察院受理了2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曾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和李某驾驶轻型货车分别被执勤的交警查获,经检验,2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90.6mg/ml、153.7 mg/ml。钟祥市检察院考虑到临近年尾,饮酒驾驶行为案件有极大的教育警示意义,同时符合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检察官仅用8个工作日将案件审查起诉移送到法院。11月6日,法院在某驾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2名被告人当庭表示再也不会酒后驾车。
钟祥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大大缩短了审前羁押时间,可以更好地实现罪刑相适应。今后我们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期限,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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