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哈尔多元系统论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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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哈尔“多系统论”与辜正坤“多元互补论”比较 [ 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 彭 萍 来源:fld.dlut.edu.cn 点击数: 2005-1-8 文章录入:xhzhang ] 【字体: 】 2279 更新时间:摘要:本文对埃文—佐哈尔的“多系统论”和辜正坤教授的“多元互补论”进行了介绍、分析,分别探寻了两者的思想渊源以及产生背景和研究层面,试图从比较翻译学的角度对这两种理论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的译学研究有所启发。 关键词:翻译;多系统论;多元互补论;比较翻译学 一、 引言 “多系统论(polysystem theory)”是以色列学者伊塔马·埃文—佐哈尔(Itamar Even—Zohar)提出的。他认为,文学、文化等社会符号现象都是由一系列不同却又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系统组成。同时,埃文—佐哈尔(1990: 45-51)在“多系统论”中也谈到了翻译文学在文学这个多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翻译文学的地位影响着翻译实践,这一点对于我国的译学建设和翻译理论研究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无独有偶,针对中国两千多年来翻译界一直争论不休的翻译标准问题,辜正坤教授提出了“多元互补论”,在我国翻译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成为我国翻译标准史上一次重大突破。 佐哈尔的“多系统论(polysystem theory)”被若干译者译成了“多元系统论”,这就和辜正坤教授的“多元互补论”发生了混淆。实际上两位学者谈的不是一回事。“严格说来,佐哈尔不是翻译理论家,而是文化理论家”。(Gentzler,1993:114)他的“多系统论”主要是一种广义的文化理论。而辜正坤教授的“多元互补论”则主要是以翻译标准为研究对象的哲学认识方法论, 是一种本体翻译论。不过,辜正坤教授曾说过他的论文还可以命名为《认识标准多元互补论》,利用该种认识方法,可以推而广之地研讨其他非翻译领域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他们二人的成果倒是具有曲径通幽、殊途同归的效用。本文只试图从比较翻译学的角度对这两种理论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的译学研究有所启发。 二、 多系统论 “多系统论”是伊塔马·埃文—佐哈尔教授从70年代左右开始就在他的著作中提及并不断完善的理论。该理论以20年代俄国形式主义为基础,认为文学以及文化等社会符号现象都是一个开放式的多系统,即一个系统网(network of systems),包括具体与抽象现象之间的各种关系,这些现象里面又包含着一系列的对立关系,如:中心与边缘(center vs. periphery),经典化与非经典化(canonized vs. non-canonized) , 来源与目的(source vs. target)等。比如文化,对它任何一部分的研究都离不开其它与之相关的部分,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该部分的特点和功能。例如,官方文化的研究需要非官方文化的研究,标准语言只有通过与非标准变体相比较才能更好地被人理解。再以文学为例。埃文-佐哈尔认为,文学里面同时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层面和不同因素,这些因素都在为能成为主导因素而不断地斗争,于是,这些因素在文学系统中的地位也就在它们的不断斗争中从中心到边缘不断地进行转化。也就是说,这些因素的主导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绝对的,而是有些因素在某些特定的条件和时间会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另外一些因素就会居于边缘地位,起次要作用,而在另外一些时间和条件下,占据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就会变成次要因素,处于边缘地位。 翻译文学就是文学系统中的因素之一。它不仅是文学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还是该系统中的一个活跃因素。它在文学系统中并不总是处于边缘地位。对于一些大的或“强势”文学来说,翻译文学只能处于边缘地位。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或特定的阶段,它的地位就发生了转化。埃文—佐哈尔(1990:47)认为翻译文学在以下阶段或条件下客处于中心地位,成为主流文学的一部分: (1) 某一文学处于未成形发展的初期,也就是说该文学还处于“年轻”阶段(即发展初期); (2) 某一文学(在一个大的相关文学群内)还处于“边缘”或处于“软弱”阶段或两者兼而有之: (3) 某一文学处于转折时期,危机时期或出现文学真空时期。 可见,翻译文学的介入(interference)是不可避免的,是文学史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拿希伯莱文学来说,很久以来不断地有其他文学的介入,才使得它能保持自己的生命力。翻译文学的地位也影响着翻译实践。翻译文学处于中心地位时,译作将会接近原作,体现“充分性(adequacy)”;翻译文学处于边缘地位时,译作与原文之间就会产生更大的偏差(discrepancy)。(Even-Zohar, 1990:50-51)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埃文—佐哈尔的 “多系统论”是针对文化、文学层面的,所以对于研究比较文学和比较文化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也已经被广泛用于这些层面的理论研究。另一方面,埃文-佐哈尔还从文化层面上对翻译进行了考察,这种考察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翻译不仅仅是一种语言和两个文本的转换行为,它更是一种文化行为。文化翻译学派的巴斯奈特(Bassnett & Lefevere, 1990: 8)认为,“翻译绝不是一个纯语言的行为,它深深根植于语言所处的文化之中”。所以翻译应该是文化内部与文化之间的交流。另外,佐哈尔埃文—佐哈尔对翻译文学地位的探讨打破了传统上认为翻译文学只能处于边缘地位的观点,提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待翻译文学是处于中心还是边缘地位。中国的文学界和翻译界对此非常重视,有人认为“这种把翻译行为与文化的弱势或强势联系起来的理论,对人们客观冷静认识各民族文学中的翻译行为是很有启发的。”(陈惇等,1997:159-160)还有人认为埃文—佐哈尔的“多系统论”“给翻译研究开辟了一条描述性的、面向译语的系统的、功能主义的、系统性性的新途径,推动了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催生了一个跨国界的翻译研究学派。” 所以 “多系统论”为中国的翻译学研究方向无疑具有借鉴意义。笔者认为,我国的翻译学, 特别是文学翻译研究也可与文学与文化所处的时代和背景结合起来。例如佛经翻译研究和五四时期文学翻译研究等,都应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多系统论”有它的局限性。一方面,它的提出与以色列的民族文学地位有关,因为以色列文学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受到欧洲文学和文化的冲击和介入。另一方面,“系统论”也不是新东西,因为“系统论”在20世纪40年代就开始发展,其萌芽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阴阳说和五行说以及古希腊德谟克利特的《世界大系统》一书和亚里士多的有关整体大于部分的之和的思想(王士舫,董自励,1997:295)。并且,埃文—佐哈尔 “多系统论”的提出并不是针对翻译层面的,而更多是针对文学和文化方面,他的“多系统论”主要是一种广义的文化理论。另外,佐哈尔的“多系统论”在考察翻译的策略时,只注意到了客观的文化因素(谢世坚,2002),认为翻译的策略受到文学翻译地位的制约。而实际上,翻译的策略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制于译者和读者以及翻译的目的,所以多系统论对翻译研究的局限性也就显现了出来。而在我国译学界,其实已经有人针对翻译的标准问题提出了一种多元认识论,这种翻译理论不仅适用于文学翻译,还适用于其他任何文体的翻译,对翻译实践有着广泛的指导意义。这就是辜正坤教授的“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 三、 多元互补论 辜正坤教授的“多元互补论”最早是针对翻译标准问题提出来的,这在国内还是首次有这样的翻译理论。1987年5月4日在中华全国首届研究生翻译理论研讨会上引起轰动;同年7月在中华全国第一次翻译理论研讨会(青岛)上宣读后再次引起强烈反响;同年8月为香港筹备的规模空前的“当代翻译研讨会”接纳为宣讲论文。由此可见“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的学术价值。 对翻译标准问题的探讨历来是中外翻译界的热点话题,特别是在我国,翻译标准一直是翻译理论界讨论的焦点问题。从三国时期支谦的“循本旨,不加文饰”,东晋道安提出的“尽从实录,不令有损言游字”,唐朝玄奘的“既须求真,又须喻俗”,到严复的“信”、“达”、“雅”之说,一直到唐人的“信”,傅雷的“神似”和钱钟书 “化境”。可以说对翻译标准的探讨一直是中国翻译理论界讨论的中心问题。在西方,有关翻译标准的问题也是翻译理论家争执不下的问题,比如18世纪英国学者泰特勒(Tytler)提出的“三原则”,他认为翻译应该保存原作的思想、风格和手法以及原作的通顺 ,现代的翻译标准有奈达的“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和后来的“功能对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前者强调的是信息对等,后者指“不但是信息内容的对等,而且,尽可能地要求形式对等” ,苏联费道罗夫还提出了“等值论” 。 可是这样看来,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翻译标准几乎都落在“忠实”上,或“忠实”于内容,或“忠实”于风格,或两者兼而有之,“无非是要译作尽量相似于原作而已”(辜正坤,1998:200)。但是忠实的程度如何,似乎没有定论。针对翻译标准久攻不克的问题,辜正坤教授认为其原因就在于人们思维的单向性或定向性,认为事物不是A,就是B,答案只有一个,道路一条。所以很久以来,许多翻译家一直在挖空心思地寻找一条绝对实用的标准,却一直苦寻不着,于是就出现了连绵不断的翻译标准之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打破人们传统的思维模式,用立体思维或逆向思维来思考这个“翻译标准问题”,那么,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所谓立体思维模式,辜正坤教授(1998: 194)认为“与一般人所说的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思维方式大体上一样,所不同者,是要强调思维的空间性并暗示思维主体的作用。” 他认为,用立体思维去考察一个对象时,有静态和动态两种方法。既可以将考察对象固定,认识主体围绕它进行考察(动态),又可以将认识主体固定,让认识对象围绕主体来接受考察(静态)。如果把译作放在观察点上,处于不同角度、不同方位的观察主体会对它产生不同的印象,产生不同的价值判断。因此,不可能有一个绝对的、唯一的万能翻译标准。但这并不等于说翻译就没有了标准,辜正坤教授认为“用以指导翻译实践并判断译作价值的具体标准不但有,而且不止一个。”(1998:196)这些标准就构成了翻译标准的一个多元系统。所谓多元的翻译标准并不是对以前众多翻译家提出的标准的全盘否定,而是让我们以一种宽容的态度来承认同时有若干标准存在。多元标准并不是无数标准,而是“多而有限,而不是多而无节”(同上,197),它们各有其功能,又互相补充,共同组成了翻译标准多元系统:绝对标准—最高标准—具体标准。 辜正坤教授认为在这个系统,所有的标准都统一于绝对标准,而翻译的绝对标准就是“原作本身”,这个标准是达不到的,因为这就意味着不翻译一个字。实际上,只要是翻译,肯定会发生变化,所以翻译只能追求最高标准,即“最佳近似度”。所谓“最佳近似度”是指“译作模拟原作内容与形式(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的最理想的逼真程度”(辜正坤,1998:200)。绝对标准只对最高标准起作用,绝对标准无法达到,但是它是标准的标准,是翻译的上帝。而最高标准也就是“最佳近似度”可以尽量向绝对标准(即原作)看齐。“最佳近似度”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要判断译文是否最近似于原作,就需要一些具体的标准来衡量,也就是说最高标准只有外化为具体标准才有意义。由此可见,在这个翻译系统中,绝对标准是最高标准的标准,最高标准又是具体标准的标准。 辜正坤教授认为,具体标准是由翻译的功能、人类的审美情趣以及读者、译者的多层次性决定的,这样一来,翻译的具体标准就不只一个。这些具体标准是共存的,只不过它们的地位和作用随着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域的翻译功能、翻译目的、读者和译者的审美情趣以及不同的读者层、译者层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在这些具体标准中,有些标准有的时候、有的情况下成为主标准,另外的具体标准降为次要标准,但这些次标准仍然发挥其功能。随着时间和地点的变化,随着人的审美情趣、翻译功能以及读者、译者层次的变化,原来的主标准可能会转化成次标准,而原来的次标准有可能成为主标准。各种具体标准代表了译作价值的各个方面,每个标准在发挥自己的作用的同时,又和其他标准相辅相成,所以说这些标准又是互补的。关于翻译的功能,辜正坤教授(1998:212-222)认为翻译功能表现在模拟信息、揭示思维模式、满足人们的审美娱乐感、丰富译入语及缩小世界语言距离几个方面。他还根据翻译的功能、人们的审美情趣、不同时代和文化素养把译文读者划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 外语盲层;(2)外语同层次;(3)语言专家及一般语言工作者;(4)纯学术工作者;(5)一般业务性需要读者层;(6)一般娱乐性读者。由于翻译的功能是多种多样的,译者的审美情趣各不相同,各种读者层又是客观存在的,必然导致了译作的各种风格和翻译具体标准的多元化。 “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用辩证的方法推翻了上千年来翻译界试图建立一个绝对标准的设想,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标准系统,各种具体标准的提出无疑是中外翻译标准史上一次重要的探讨,在翻译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对翻译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基本上从认识论上、或者说从玄翻译学的角度解决了直译与意译、翻译是艺术还是科学、诗歌可译与不可译等等在翻译史上一直争论不休的疑难问题。按照“多元互补论”,直译和意译与翻译功能、读者和译者的审美情趣以及不同的读者层、译者层有关,所以在不同情况下,直译和意译分别具有不同的可取性。根据翻译的功能和翻译对象,可以说翻译既是科学又是艺术。同理,诗歌有的因素是可译的,有的因素是不可译的,因为诗歌语言的形美、音美、意美在可译和不可译性方面程度不一。“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可以说在我国翻译理论史上开辟出了一条用哲学性多元认识论看待翻译学问题的新思路。 “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不仅具有理论指导意义,也具有实践意义。对于译者来说,可以吸收多样的译风从而采取多样的译法,全面发展自己的翻译才能;对于读者来说,可以培养多样化的审美情趣;对于译作来说,我们可以运用多种衡量标准来判断它的价值。另外,“多元互补论”还会使整个翻译事业更加繁荣,因为翻译编辑和出版社可以根据翻译的功能、译者的实际需求向译者提供具体的翻译标准,这样出版出来的书销路稳定。 由此可见,辜正坤教授的“多元互补论”对翻译问题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是一种哲学认识方法论,适用于各种领域和各种文体的翻译。我们也可以把它推而广之,用于探讨其他非翻译领域的问题,如文化、文学等。在这一点上,“多系统论”与“多元互补论”倒具有某种契合之处。那么,“多系统论”与“多元互补论”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又表现在什么地方呢?我们不妨来看一下—— 四、 “多系统论”与“多元互补论”之比较 如前所述,“多系统论”的提出从边缘学科的角度给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野,“多元互补论”则在本体翻译学内用哲学的辩证认识方法论去研究翻译标准问题。二者都与翻译学有关,其讨论的问题在内容上虽很少联系,但是在看待问题的认识方法上却有相通的地方。下文笔者就对这两种理论进行一下比较和分析。 (一) 两者思想渊源之比较 埃文—佐哈尔的《多系统论》一文发表于1978年,共约4千字,后来经过修改,收入1990年的《当代诗学》(Poetics Today)第11卷第1期。辜正坤教授的《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写于1982年 ,全文约5万字,10倍于佐哈尔的文章。其中的3万5千字发表于《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刊》1988年第1期。其摘要1万2千字左右则发表于《中国翻译》1989年第1期。 埃文—佐哈尔(1990:1)的“多系统论”以俄国形式主义为基础。后期俄国形式主义的代表人物坦尼亚诺夫曾经提出,文学作品是一个不同成分组成的系统。(马新国等,1994:459)显然,埃文—佐哈尔发展了俄国形式主义的这一观点,把系统的概念从文学作品内部推广到了整个民族文学、文化的构成。另外,“多系统论”显然也受到五、六十年代西方兴起的系统论的影响。这个时期,信息论、系统论和控制论在西方风靡一时,对人文科学的研究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许多人文领域的学者纷纷在自己的理论中引入这“三论”。 辜正坤教授则坦然承认他自己的认识方法主要受《易经》、老庄、佛教及近现代辩证思想家如黑格尔、马克思、毛泽东的影响。他在《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第一章第一节就指出翻译标准问题久攻不克的原因是“在于我们思维方法上的单向性或定向性。我们习惯于形式逻辑推理,习惯于认为一件事情不是A就是B,习惯于说:道路只有一条,答案只有一个,等等。”接着他便征引《易经·系辞》“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中“百虑”和“殊途”来强调多向认识的重要性。他特别喜欢提到庄子《齐物论》中“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多元认识观,提到庄子有关生死小大的相对论思想。同时,他也认同西方哲学家费耶阿本德的名噪一时的方法多元论的思想,认为与庄子的思想如出一辙。费耶阿本德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代表作《反对方法》曾在70年代西方科学哲学界风行一时,影响深远。可以推想,“多系统论”的作者佐哈尔也许未读过老庄的著作,但是却很有可能也读到过费耶阿本德的多元论思想。 这两种理论都体现了辩证的思想。“多系统论”中各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翻译文学的地位界定与“多元互补论”中翻译标准系统内各具体标准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的地位界定有一致之处。“多系统论”认为,多系统中各因素或各个小系统都是互相联系的,每一个因素不可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与其它因素的联系中存在,这说明这些因素都是互补的。同时,各因素又都为能成为主导因素而斗争,所以它们在多系统中的地位也是在中心和边缘之间互相转化。当某个或某些因素在多系统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时,其他因素就处于边缘地位、起次要作用,但都在维持多系统的存在。所以这些因素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比如在文学这个多系统中,翻译文学的地位就是在中心和边缘之间进行转化,其中心和边缘地位的决定因素已于前面所述。多系统中存在的上述关系与“多元互补论”具体标准之间的关系是一致的。在翻译标准系统中,绝对标准只有一个,即原作本身,抽象标准也就是最高标准也只有一个,即最佳近似度,而具体标准却又有多个。所以可以说,绝对标准和抽象标准是一元的,而具体标准是多元的。各具体标准都在为成为主要标准而斗争,所以这些具体标准在标准系统中的地位也是在中心和边缘之间进行转换。某个或某些标准在某些时候成为主要标准,处于中心地位,其他标准就降为次要标准,居于边缘地位。但另一方面,这些标准在翻译标准系统中都同时存在的,是互补的。由此可见,具体标准之间仍然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同时,多系统内部各因素地位的转换以及“多元互补论”中具体标准地位的转换也体现了辩证的否定规律。 由此可见,两种理论都体现了对立统一和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思想。我们在《周易》、老子、庄子、赫拉克利特、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献中到处看到这种认识方法。 (二)产生背景和研究层面之比较 前面比较分析了“多系统论”和“多元互补论”的思想渊源。下面再对二者的产生背景和研究层面进行比较。 首先,两种理论提出的背景不同。“多系统论”的理论基础是俄国形式主义,而且“多系统论”的提出也与以色列文化和文学的弱势地位有关。该理论中翻译问题的提出是埃文—佐哈尔觉得“现存的翻译理论均不能作为全面解释翻译这种复杂的文化现象框架” 时而提出的,而“多元互补论”的理论基础是中国古代辩证思想、尤其是《易经》、老庄等哲学思想。辜正坤教授运用传统中国哲学中的多元认识观针对两千多年来中外翻译理论家一直争执不下的翻译标准问题进行了全新的阐释,认为翻译理论史上对翻译标准的界定几乎都与“忠实”二字“一脉相通”,而这种所谓的“忠实”都是暗中打了折扣的,因为绝对的“忠实”根本做不到。他认为,只用一个或二个甚至三个抽象标准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关键的关键是要分清抽象标准和具体标准的区别,并且在抽象标准之下设立一个由许多具体标准组成的标准系统,其基本关系即绝对标准-最高标准-具体标准群。所谓具体标准是指许多具体标准,理论上说是无穷的标准,但是在实践中,由于人类认识先天的有限性规定了具体标准再多也是有限的。这样的系统区别和系统构成是从未有人做过的。严复的“信、达、雅论可以视为有主有次的三标准。“准确、通顺、生动”是另一个变体的主次三标准。还有其他的诸如此类的主次二标准或三标准,但是都只是想设立一个或几个有限的标准来解决问题,没有明白抽象标准和具体标准的区别,更未试图建立一个标准系统。 从研究的层面看,“多系统论”提出的初衷是解决文学、文化和翻译的关系问题,主要是想解决翻译文学在整个文学乃至文化中的地位及兴衰原因。佐哈尔的成绩是打破了传统上把翻译文学看作是始终处于边缘地位的观点,阐释了翻译文学在文学系统中的地位什么时候处于边缘、什么时候处于中心的问题,翻译的对策要根据翻译文学的地位而定。比如,当翻译文学处于边缘地位时,译文就要考虑“可接受性”,当翻译文学处于中心地位时,就要考虑译文的“充分性”(张南峰,2002)。而辜正坤教授的“多元互补论”则是针对本体翻译学的核心问题——翻译标准而论的,是为了解决翻译理论史上有关翻译标准之争、有关直译与意译、翻译是科学还是艺术、是可译还是不可译之争而提出的。他认为具体标准是根据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的翻译的功能、翻译目的、人类不同的审美情趣和译者、读者的多层次性等若干因素而定的。由此可见,两种理论讨论的是两个领域完全不同的两个主题。“多系统论”处于文化和文学层面上,尚未深入到翻译学内部,而只是在翻译学的边缘,从跨学科的角度对与翻译行为相关的翻译文学的地位和演变规律做了探讨,这种探讨还主要是一种文学和文化探讨,并非本体性的翻译学研究。而“多元互补论”研究的却是本体翻译学中最重要的部分,或者说核心部分,其研究成果可以直接应用于解决各种文体和各个层面上的翻译问题。当然也可用“多元互补论”去认识文化、文学层面上的问题。而且,我们也看到,在中国学术界,现在已经随处可见多元化、互补化的提法了。辜正坤教授本人也把这一理论运用到了文学层面,例如他区分了元文学、亚元文学和泛文学并指出了三者之间多向互补的关系,开拓出了文学研究的新领域。这种元文学—泛文学的系统理论在国内文学研究界也属首次。由此可见,两种理论在研究翻译与文学、文化的关系问题上,其起点和方向正好相反,可用下图表示: 多系统论:文学、文化 翻译 多元标准互补论:翻译 文学、文化 当然,根据“多系统论”,翻译文学能够满足一个较为年轻的文学的需要,为年轻文学输入新的语言、文体和手法(Even-Zohar, 1990)。而辜正坤教授(1998:219-221)在谈到翻译的功能时,也引证梁启超、瞿秋白、矛盾、鲁迅等的同类说法来阐明“丰富译入语”的重要性,如佛经的翻译以及《新旧约全书》和近代西方文学作品对中国语言文字的影响。所以,在这一点上,两者的见解颇有相似之处。 五、 结语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不论是“多系统论”,还是“多元互补论”,都对翻译理论研究和翻译实践起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理论上说,两种理论都促使我们从新的视角、用多元化的观点去审视翻译理论研究。但是,通过比较,我们更应该看到,两者思想渊源不同,一个是以俄国形式主义为基础,受西方思潮的哺育,根植于西方文化体系;一个则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沃土,又吸收了近现代中西方辩证思想的精髓。两者产生的背景和研究的层面也不相同,“多系统论”主要针对的是文学、文化层面,是一种广义的文化理论,尚未深入到翻译学内部,并非本体性的翻译学研究;辜正坤教授的“多元互补论”则主要是以翻译标准为研究对象的哲学认识方法论,对翻译的针对性更强,是一种本体翻译论,所以对于翻译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更为直接、更为具体。如果把“多元互补论”推而广之,也可用于研讨其他非翻译领域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多系统论”和“多元互补论”倒是具有曲径通幽、殊途同归的效用。 注释 “经典化”是指被文化中的主导群体所接受并认为其合法的规范和作品;“非经典化”是指被这些群体拒绝并认为其不合法的规范和作品。(可参见张南峰译《多元系统论》,《中国翻译》2002年第4期,第21页) 《多元系统论》,伊塔马·埃文—佐哈尔著,张南峰译,《中国翻译》,2002年第4期,第20页。 这三原则是:1. That the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 2. That 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l; 3. That the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 即:1. 译文应该完全复写成原作的内容;2. 译文的风格与写作方式应与原作保持一致的特征;3. 译文应拥有原作的流畅。英文转引自《英汉翻译教程》,庄绎传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第229页。 参见《当代美国翻译理论》,许钧主编、郭建中编著,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第66页。 引自《文艺翻译与文学交流》,[苏]加切奇拉泽著,蔡毅和虞杰编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7),第19页,原文是:费道罗夫为“等值翻译”规定了这样的要求:传达原作的内容和形式并再现原作形式上的特点(在语言手段所记得范围内);创造它们的功能对应物,特别要重视传达局部即原文的各个因素或段落与整体的关系。 见《中西诗鉴赏与翻译》(1998)中的《后记》。 《多元系统论》,伊塔马·埃文—佐哈尔著,张南峰译,《中国翻译》,2002年第4期,第19页。 参考文献 [1] 陈惇等. 比较文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2] 辜正坤. 中西诗鉴赏与翻译[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 [3] 辜正坤. 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 [J].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刊,1988,(1) [4] 辜正坤. 论元文学与泛文学—兼论文学批评多向互补太极模式 [J].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刊,1988,(1) [5] 辜正坤. Metatranslatology [J]. 中国翻译,2002,(4、5) [6] 加切奇拉泽著. 蔡毅和虞杰编译.文艺翻译与文学交流[M]. 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7 [7] 马克·昂热诺等著. 史忠义.田庆生译.问题与观点[M]. 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 [8] 马新国等. 西方文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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