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企业物资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与研究
作者:王丽新
来源:《经济视野》2016年第08期
摘要:在对当前各个铁路运输企业物资管理体制的改革现状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从铁路运输企业物资管理工作的实践出发,探讨了现行铁路物资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弊端。以此为依据,以提高铁路运输企业物资管理体制的整体合理性和科学性为目的,分别从物资供应市场管理、内部物资管理职能、资源配置和采购系统信息化四个方面提出了物资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策略与建议,形成了相对完善的铁路运输企业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制度。 关键词:物资管理铁路运输企业 管理体制
铁路行业的建设与快速发展需要有一个功能健全、实力雄厚的物资保障部门作为支撑,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因此,物资管理工作在铁路运输生产建设当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物资管理部门是铁路运输企业生产和不可或缺的基础保障部门,且物资供应是铁路运输企业生产成本控制的重要对象,做好物资管理工作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在当前我国铁路运输行业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铁路运输企业的物资管理和供应管理体制也必须发生对应的改革,形成综合的全方位物资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既有资源,在保证企业内部供应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外部市场,对提高铁路运输企业的整体经营效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是促进铁路运输行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铁路运输企业物资管理体制的改革现状分析
当前,各铁路运输企业在物资管理实际工作中已经经意识到了物资管理体制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因此都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对物资管理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整的来讲,铁路运输企业的物资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包括管理整合方式、积极分流方式和委派方式三种。 管理整合方式
1.将物资管理处、供应段与材料管理科室整合起来。该改革方式又被称作为“三合一”模式,最早由上海铁路局在2005年开始实施,其通过对全局物资管理体制进行全面的综合改革,将各个物资管理处、供应段和各个车辆、工务、机务、电务、供电段的材料管理科室整合起来,形成事业部体制的管理方式,由该事业部对全局物资的采购、供应、配送等进行管理和实施,发挥职能和职权的双重责任。通过这种改革方式,之前各个物资供应段成为了非独立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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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物资供应站,由物资管理的相关领导直接进行管理。而各个车辆、工务、机务、电务、供电段的材料管理科室则成为了对应物资供应站的网点库。通过这种方式形成覆盖全局的物资供应网络,实现在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内物资的集中采购、存储与配送。
该种物资管理方式带来的优势较为明显,主要包括:其一,明显精简了行政管理机构,将之前的决策层、管理层与执行层之间的距离拉近,利用一套班子开展物资管理工作,提高了该体制的垂向管理能力;其二,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更加充分,能够有效的消除物资调运单位之间的界限,使得在全局范围内的物资优化配置更加合理,减少了积压物资占用的资金成本;其三,物资管理部门的人员流动更加便捷,能够在全局相关岗位上实现人员的优化配置,提高了人力资源的管理效率。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即该种管理模式使得物资管理处不但承担了职能,同时还行使职权,这种方式容易造成该部门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容易出现角色不清、管理功能难以协调的问题,使得物资管理功能被削弱。另外,将传统的运输站段材料科改成物资供应站,使得其只具有单一的供应服务功能,弱化了其对应的管理功能。 2.将各个物资供应段与运输站段材料科室整合起来。该改革方式又被称作为“二合一”模式,是乌鲁木齐铁路局应用的物资管理模式。通过将该局各个物资供应段整合成为一个物资供应段,然后将之前所有运输站段的材料科室与统一后的物资供应段整合起来,实现对全局物资采购、存储、配送的统一实施。而铁路运输企业的物资管理处依然作为物资管理职能部门,对物资供应段的工作进行管理。
该种管理模式充分吸收了“三合一”模式的优点,而有效的避免了双重职责的问题,其主要优点包括:其一,实现了管、供分离,让企业内部的工作角色更加清晰,物资管理处与供应段之间职责明确,克服了“三合一”模式中的弊端;其二,完成了处、段分开的设置。物资管理处是职能部门,物资供应段则属于基层单位,两者收支分开,在行使具体的职能时可以充分发挥相关的协调和管理功能。但是,其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针对现场的材料供应管理功能被弱化,这主要是因为其同样将运输站段材料科室改成物资供应段的材料站而造成的。同时,其另外一个弱点就是物资处针对物资供应段只能行使业务管理功能,而没有行政管理权利,其垂直管理力量不足。 管理职责分流方式
该种物资管理模式是上海局与成都局所采用的模式,其主要特点在于:其一,将管理结构分为路局与段两级,不但突出了路局物资处的专业管理职能,同时也突出了基层站段的物资专业管理职能和基层站段材料科的物资日常管理职能;其二,加强了铁路运输企业和基层站段材料科室的物资管理职能。通过实施该管理体制,铁路运输企业物资个管理处的工作重点在物资采购、供应与废旧物资处理等工作管理方面,而基层站段材料科室则重点在现场的物资保管及应用监督方面;其三,对物资供应段进行分流改制,将之变成铁路运输企业的多经单位,逐步实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其四,建立基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招标采购站,并将之作为铁路运输企业的直接附属部门,执行整个企业的物资招标及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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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种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其一,管理体制具有层次化,更加清晰。通过对铁路运输企业物资进行包括物资专业管理与日常管理的二级管理模式,提高了物资管理效率;其二,采购的具体功能定位更加清晰,通过实施物资处的集中采购与基层站段材料科的零星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提高了物资采购的灵活度;其三,提高了分流效果,通过将物资供应段(站)改成多经单位,有效的实现了人员的简编。但是,这种管理模式也对应的存在一定的问题,包括物资储备相对分散、物资使用单位储备品种重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物资储备量的增加。另外,还可能会导致大批物资人员分流之后不能够及时的安置处理等。 直接委派的管理方式
该种物资管理模式是西安铁路局当前使用的管理方式,其主要特点在于运输站段材料科管理人的相关考核由铁路运输企业物资处主导具体实施,对于不能很好完成物资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由物资处提出免职建议,通过这种提高专业垂直管理监督能力的方式实现管理效能的提高,其管理方式与直接委派的模式相类似。
该种管理方式的优点在于:其一,加强了物资专业的垂直监督管理功能,十分有利于对基层单位物资的标准化管理;其二,管理机制的改革幅度较小,对于全铁路运输企业的物资供应、管理框架没有改动,依然使用了二级、三级管理方式,且没有人员、机构等方面的调整,改革成本相对较低。但是,这种模式在主业强化、分流肩负等方面没有明显作用,也没有增加物资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水平。 现行铁路物资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
通过上文针对现行铁路运输企业物资管理体制进行详细论述,可以发现不论是采用何种模式,其都存在一定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铁路物资供应管理的效果。总的来讲,当前铁路运输企业物资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物资管理体制多没有建立市场化的运作机制
当前,因为使用的物资管理模式中监督和采购供应权力存在过于集中的情况,没有将全局物资资源市场化运作与专业化操作有效的融合,从而导致物资管理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不能及时的形成,尤其是在部分大宗物资的采购和资源配置方面,市场化的运作方式难以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功能,不能提高铁路运输企业物资管理效率。同时,这种物资管理体制也使得各个下属分公司的分区域批量采购或者联合采购模式不能得以实施,一定程度上导致物资管理成本居高不下。
铁路运输企业的物资资源市场化经营模式与经营战略不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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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个铁路运输企业实施的依然是物资专业管理与物资实际经营相分离的方式,使得物资经营处于物资专业管理范畴之外。而物资资源的多元化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实施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也不能够从全局、整体来进行统筹规划,导致当前各个铁路运输企业的物资资源管理分散、分割、无序竞争,没有形成耦合叠加、优势互补的局面,使得各个企业的物资市场化经营模式及其功能没有得到体现。 铁路运输企业物资采购成本增加
当前,各个铁路运输企业的物资公司多为经营企业,之前为运输站段提供的物资应该属于内部的供应交易,但是在当前物资公司作为市场独立经营主体,其进的对应物资供应就必须纳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物资供应的成本。同时,物资公司还必须承担各个铁路运输企业物资票据的流转、集中采购物资款项的结算等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对应的物流配送费用,这时同样需要缴纳税费。铁路运输企业物资管理体制改革策略与建议 突破铁路运输企业内部物资供应的市场障碍
利用构建的新的物资供应段,对铁路运输企业内部的物资供应方式及财务核算体系进行规范。通过这种方式不但完全符合国家税法中的相关要求,而且能够有效的减少税费支出,从而实现企业内部物资的专业化管理,还能够提高企业的物资管理、采购和消耗三个方面的管理功能。
从当前企业的物资资源市场化运作规律以及物资公司的管理体制来看,成立的物资供应段必须采取“经营管理一体化”的管理方式,通过成立物资管理处、物资供应段与物资公司相结合的企业物资管理和供应共同体,将物资公司纳入到物资供应段中进行统一的管理,能够有效的改善当前物资供应管理想分割的现状。通过企业物资管理处的统筹规划,实现对铁路运输企业物资资源的统一管理。通过这种企业内部物资采购供应与社会化化经营相结合的管理与运作方式,将对内的物资供应工作交由物资供应段完成;对外的业务则交由物资公司来完成,能够使得企业内外市场的资源相互依托,实现铁路运输企业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对铁路运输企业内部的物资管理职能予以明晰
从市场运作规律来看,必须将物资采购供应的监督管理职能与操作职能相分离。铁路运输企业的物资管理处是物资供应的管理和监督部门,因此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突出其物资管理职能和监督功能,从而使得其能够承担起铁路运输企业物资资源的多元化经营责任。应该尽量避免其直接进行物资采购的相关操作,将物资的集中采购交给物资供应段来完成。这时,物资供应段的主要工作是进行集中的批量采购,对铁路运输企业的物资进行重点监督和管理,并根据市场运作规律和企业的内部制度进行具体的操作,使得企业的物资管理监督与采购供应职能可以相互分离,提高物资供应管理监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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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增加物资资源的配置权
物资的采购权对铁路运输企业而言尤为关键,这也是铁路运输企业在物资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开展市场化改革的有效方式。因此,铁路运输企业的物资管理处必须将大宗物资,例如柴油、钢轨、机车配件、铁路专用材料等物资的市场采购和资源配置向市场运作方式转移,并争取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更大的自主主导权力,为企业获得更多的效益。物资采购权是其中一项重要的经营权,铁路运输企业的主体应该享有对应的物资市场资源配置权利,并借此获得对应的市场效益。
物资管理系统应该与铁路部门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相吻合
当前,铁路运输企业中大多使用的是5.0版的铁路物资信息系统,其为铁路运输物资信息采集以及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化平台,也给物资管理效率的提高和发挥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但是,因为当前各个铁路运输企业的物资管理模式各不相同,其具体的采购供应流程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就使得当前统一的物资信息系统在全路推广应用存在一定的难度。虽然该系统在前期的开发设计过程中也考虑了该情况,并设计了对应的个性化操作模块,但是要想完全兼顾依然存在较大的难度。所以,在物资供应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借助该系统推广应用的相关经验教训,克服其中存在的不足,在构建相关的物资供应管理信息系统时要尽量保证其与铁道总公司的物资信息系统相吻合,这样才符合我国铁路强调的“大运输、大协调、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相关要求与职能,促进铁路运输企业物资供应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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