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1)

2023-09-03 来源:步旅网
[行政许可事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初审)

【发表时间:2011-05—06】 【阅读:7802次】 【关 闭】 【打印本页】

事项名称 承办对象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初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36条; 审2、建设部《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批关规定和内容和公告》(建设部公告〔2004〕278号); 依3、《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据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浙建建[2005]36号)。 申报条件 1、职业道德良好; 2、在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3、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和项目负责人(B类)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初级及以上职称; 4、通过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经省住建厅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 一、 “三类人员”任职资格考核申请,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一份): 1、《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学历证书的,可以安全员证书代替); 4、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交建造申报材料 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内部教育培训证明文件; 7、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省住建厅网站下载),考试单位与考核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8、《三类人员照片粘贴表》,三类人员1寸免冠照片(按类别一人一张,制作证书用). 其中2、3、4、5、6项资料须提供原件核对,核对后原件退回. 二、“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一份): 1、《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汇总表》; 2、 “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三、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变更,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一份): (一)聘用单位变更: 1、填写完整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2、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随带复印件)办理,他人或企业相关人员不能代办; 3、申请人申请变更,不必经原单位同意,但应提供能证明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即:⑴与原单位到期的劳动合同;⑵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⑶劳动仲裁部门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决定书;⑷法院解除劳动合同的判决书。不能够提供上述四种材料之一的,不予办理聘用单位变更手续; 4、调入企业与该三类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调入企业给该三类人员办理的社会保险统筹凭据;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一张; 7、变更申请时如发现申请人存在跨单位取证的情况,一律注销申请人所有证书信息。 (二)企业名称变更: 1、填写完整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2、更名后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商变更登记; 4、更名后新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 6、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时可由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理。 (三)遗失补办: 1、填写完整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2、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随带复印件)办理,他人或企业相关人员不能代办; 3、省级以上报刊或浙江建设信息港上登载的遗失声明. 4、一寸免冠相片1张。 (四)三类人员证书注销: 1、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申请表》; 2、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随带复印件)办理,他人或企业相关人员不能代办; 3、证书原件(注销后收回)。 (五)证书个人信息变更: 1、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随带复印件)办理,他人或企业相关人员不能代办; 2、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详细相关情况; 3、提交地市主管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的意见; 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 5、姓名、身份证号码不予变更(打印有误除外),请行政相对人在初始申报时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以上附件资料系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核对后原件退回。) 1、考核由个人提出申请、企业集中申报,经企业注册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委窗口受理;受理时间为每个月的6—10日(遇节假日顺承延);变更、注销和遗失补办由个人提出申请,经企业注办册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对原件,上报市行政程审批中心住建委窗口受理,市住建委即时办理后由申请人序 直接报省住建厅核准。变更随时受理;延期另见市住建委网站通知. 2、市住建委初审后报省住建厅。 收费依据 收费不收费 标准 承办7个工作日,变更即办。 时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