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名人故事
法治名人故事
篇一:20XX年十年法治人物主要事迹及颁奖词
20XX法治人物主要事迹及颁奖词
1.郑宜栋
【主要事迹】江西省上饶县的郑宜栋老人今年84岁,1942年因家庭遭遇飞来横祸而债台高筑。半个多世纪以来,老人节衣缩食,67年里三度为父还债。
【颁奖词】世界上最贵重的不是黄金,而是诚信。85岁的老人,67年的时间偿还了父亲的债务,他用一生遵行了公序良俗。诚信,是构建法治中国的精神基石。
【法治心愿】希望我们的子子孙孙都做诚实守信的人
【背景故事】
郑宜栋最珍视的一个东西是家里的一个账本,账本是他的父亲留下的遗物,账本中最后的一笔账记载于1942年的8月27日,那一天正是父亲遭遇不测的日子。
郑宜栋的父亲死于当时的兵乱,当时郑家在江西省上饶县农村开了一家榨油作坊,乡亲们都将榨油的原料先存放在作坊里,榨成油来取时再结账。父亲去世的那一天,乡亲们
寄存的原料也被抢光了,郑家欠下了乡亲们的一大笔债,有油400多公斤,旧时货币2600多元,债主有108位。那一年郑宜栋刚刚17岁,为了还债,郑宜栋跟着村里
的长辈去福建做小生意。去,带上家里的山货,回,带来盐、碱等生活用品,一趟能挣100多块钱,那几年里他跑了许多趟,到49年他已经还清了1/6的债务。
50年之后,郑宜栋的孩子们一个个长大,郑家的生活也慢慢地好了起来,他从未忘记父亲的那本账,但是账本却不见了。郑宜栋把每一个房间角落都找过了,却还是找不到。直到1993年,这个写有父亲亲笔字的账本才失而复得。
账本失而复得本是好事,可是几十年过去了,物是人非,物价和币值都跟当年的大不一样了,郑宜栋用半年的时间,把自己关在老屋里算清了账,他发现除掉解放前自己已经还的债,还剩下近350公斤油和1000多块钱没有还。债难算、人难找,但最大的难处还是在自己的家里,郑宜栋还债的想法遭到了家人的反对,因为按照常理,这笔年代久远的债可以不用还了。面对家人的反对,这位倔强的老人说:“阻拦我是阻拦不住的,除非你下毒药把我毒死了去。”跟家人生气的结果是郑宜栋大病了一场,但也是这场病让郑宜栋更加坚定了还债的决心。可是令郑宜栋不安的是,自己年纪越来越大,万一还不上这笔债怎么办。所以1996年病刚好的他就继续踏上还债的路。其间,许多债主都表示不要这笔陈年债了,可是郑宜栋还是再三劝说他们代自己去世的亲人收下。
96年之后的几年,郑宜栋基本上全部还清了父亲的债,大家也都知道了郑宜栋还债的事儿,大家发现原来也有人欠郑宜栋家里的钱,此后郑宜栋就收到了别人还他父亲的7笔债。到20XX年,郑宜栋只剩
下最后的一笔债了,那是父亲与一个叫翁新华的人,债务往来后欠下的1毛钱。
1942年的1毛钱能买1两油,相当于现在的1块钱,为了这1块钱,他前后跑了5趟。最后,郑宜栋把一块钱人民币塞进翁新华家的门缝,父亲的债终于全部还清了。郑宜栋和老伴现在和儿女们住在一起,虽然生活好了,但是老两口很多年的生活习惯仍然改不过来。比如天黑了,只要不干细活就不开电灯,比如能卖钱的东西都收集起来。而现在郑宜栋和老伴最大的心愿就是在县城回老家的山路上,修一座小桥。
2.张宝艳
【主要事迹】张宝艳,吉林通化人。“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办人,20XX 年cctv年度法治人物。两年前,自费开办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寻子网”并建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目前成员2万余人,找回走失孩子160多个,20XX年两会期间,协会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修改相关法律的建议,体现了现代公民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目前张宝艳在家专职从事“宝贝回家”公益工作。
【颁奖词】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一个被拐孩子回家的路。一群志愿者,以爱的名义,为
164个孩子找回丢失的世界。在法治的护佑下,政府与公民联手,演绎了一个个不抛弃、不放弃的传奇。
【法治心愿】消除拐卖儿童犯罪,让宝贝们安全存在。
【背景故事】曾经经历过一次孩子失而复得的张宝艳,20XX年,和丈夫秦艳友一起创办免费的宝贝回家寻子网。从那时起,这张虚拟的
网就承载起了现实世界这份最沉重的感情。这张网里每天都在发生让人悲喜交集的故事。目前,张宝艳和她的宝贝回家网站已经帮助寻找到162个。宝贝回家的志愿者已经发展到近三万人。
志愿者莫善敏,她在20XX年通过宝贝回家寻子网找到了自己的孩子,从此成为宝贝回家的志愿者;志愿者李靖芝,21年前,她丢失了自己的儿子毛寅,一直苦寻未果,但她作为志愿者已经帮助6个妈妈找回了孩子。71岁的齐大爷是宝
贝回家里年纪最大的志愿者,12岁的童星阿尔法是年纪最小的志愿者。濮存昕20XX年3月成为宝贝回家的志愿者,他将宝贝回家的调查报告以社情民意形式递交08年两会,公安部派出了130多名警方打拐专职人员加入了宝贝回家的“公安部打拐工作QQ群”。群里的这个007,就是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今年,民政部又与宝贝回家寻子网合作发起了宝贝回家慈善基金,更多的被拐、走失、流浪乞讨、儿童得到了救助。
3.法律援助工作者王林
【职务】湖北省黄石市司法局副局长兼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颁奖词】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满意是天大的事。他以极大的耐心,使一件件纠纷通向圆满。法律援助,演绎着春风化雨的力量。
【主要事迹】王林原是一名执业律师,执业过程中时常主动帮助困难群众,为他们提供免费法律帮助。1997年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后,黄石市司法局筹建法律援助中心,当时身患癌症刚刚做完手术,正在进行放疗、化疗的王林主动请缨,在资金、
设备、人员都存在极大困难的情况下,他不等不靠,拿出自己的积蓄,主动承担起法律援助中心的组建工作。为了让外来的务工人员获得良好的法律援助服务,他主动与黄石农民工外出打工较为集中的地区温州市司法局协商,率先创建了具有示范性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工作模式,创建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流动夜校、法律援助公众教育等形式,深受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欢迎。此外,他还积极参与一些信访案件的调处,他总结的“疑难信访案件应当由比较有威信的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对信访人的诉求进行分析和评估,由信访主办单位一把手参与并决策”的工作模式被广泛采纳和应用。12年来,在司法局的领导下,在王林同志和法律援助中心同志的共同努力下,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无到有,由弱变强,从创建之初的每年在黄石地区仅办理不到100件法律援助案件,到现在每年在黄石地区办理100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10000多件法律援助事项,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扬。
【法治心愿】我希望未来的十年、二十年,通过我们的努力,让法律援助之光洒满每一个角落。
【背景故事】王林是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他从1997年开始做法律援助律师,当时他是黄石唯一的一名法律援助律师。1994年1月24日晚,在湖北省黄石市发生了一起杀人案。遇害者孟友元,31岁,当场死亡。涉嫌杀害孟友元的犯罪嫌疑人一审被判处死刑,但是他提起上诉之后,案件的进度就缓了下来。当时一个重要的杀人工具——刀子没有找到,使得这个案件一直压下来。
不久之后,孟友元的母亲在上访的路上突发脑溢血不治身亡。孟友元
唯一的儿子也溺水身亡。家里的不测使孟友元的姐姐觉得必须为死去的弟弟讨个说法。但随着案发时间一天天过去,孟家人对政府的怨恨越积越深。问题不仅没解决,反而陷入僵局。
所幸在黄石,很多人都知道有困难找王林。孟友元的姐姐也找到了他。王林自己也记不清,为了让孟友元的姐姐接受一个更合理的赔偿数额,和她谈了多少次。终于,二审法院在
证据补足之后做出了判决,杀害孟友元的凶手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王林的说服下,孟家人接受了政府的赔偿。
“要不是他接手这个案件,不会这么圆满,我真是感谢他。”孟友元的姐姐在结案后感激的说。
“其实我们嫌麻烦的时候,是因为我们自己没有做好,或者是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应对它的时候,你才会觉得麻烦,如果有足够的能力的话,一切都不麻烦。”每次当被问到做法律援助是否麻烦时,王林总是这样说。
4.蒋汉生河南省检察院检察官
【颁奖词】正义有时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一个检察官,用7年的努力,使一起13年的错案回归正义。“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中国法治完成了一个关键跨越。
【主要事迹】蒋汉生是千千万万个对法律忠诚执着,对人民满腔热忱,恪尽职守,严于律己的执法人,是“公正廉明执法”的典范。蒋汉生从事检察工作20年来,对法律忠诚执着,对人民满腔热忱,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先后办理各类案件200余起,成功主办56起抗诉案件,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突出贡献,曾多次受到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
3次、个人一等功2次。多年来,他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本着“错案就要纠正”、“有罪的人必须受到追究”的执法理念,成功办理多起有影响的抗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特别是胥敬祥被错误关押13年一案,经过他7年多的不懈努力,通过抗诉最终得以纠正,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法治心愿】错案再少一些,最大限度避免错案发生,让程序与实体并重,成为每个执法人的司法理念,杜绝错案,再也找不到错案。【背景故事】20XX年3月15日晚,开封市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近13年的胥敬祥在刑满前15天被提前释放。
1992年,胥敬祥因入室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那年春节前后,河南省鹿邑县连续发生8起入室抢劫案件,作案人常在夜里活动,潜入居民家中。同年4月,警方发现一条重要线索——一件毛背心,他是被害人李某的衣物,于是警方认定毛背心现在的主人胥敬祥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决定突审胥敬祥。一个月后,胥敬祥交代了他8次入室抢劫的过程。在有罪口供上签了字,后来胥敬祥被当地法院判了刑。6年过去了,1999年初,河南省检察院检察官蒋汉生,偶然看到胥敬祥的案卷。从业十几年的他觉得案子里有些地方很是奇怪。“敬祥8起入室抢劫,竟然没有犯罪同伙,没有一件凶器,赃物也一件不能确认”蒋汉生觉得蹊跷,他决定到监狱去见胥敬祥。“第一次见胥敬祥,胥敬祥就跪在地上给我哭,说他是被冤枉的。”在入狱的第七年,胥敬祥第一次碰到了一个愿意听他说话的人。“蒋检察官没把我当个犯
人,他认为我是冤枉的。”同时胥敬祥还说,当年认定他有罪的那间毛背心是在农贸市场里买的旧衣服。
那次见面后,胥敬祥开始不断地给蒋汉生来信。就在胥敬祥的信中,蒋汉生有了一个惊奇的发现——在胥敬祥所做的有罪供述里面有两次有罪供述:一个是1992年4月10
日,一个是1992年4月11日。这两个签字显然和胥敬祥本人的签字不是一个人的签字,和他给蒋汉生来信时候签字截然不同。
2000年夏天,蒋汉生找到了证明胥敬祥无罪的关键证人——他的邻居祖某。祖某能证实那件绿色毛背心是他和胥敬祥一起买的旧衣服。在蒋汉生的不懈努力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接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要求再审胥敬祥案件,此时距离胥敬祥刑满已经不到两年了。
20XX年12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胥敬祥案件发回鹿邑县法院重审,20XX年3月7日,河南省检察院指令鹿邑县检察院对胥敬祥做不起诉处理。就这样,在距离刑满前15天,胥敬祥回到了自己的家。
5.牺牲海地的中国维和警察
【主要事迹】作为海地维和警察部队中的一个群体,他们代表国家履行国际义务,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的和谐稳定奉献出了鲜血和生命。【颁奖词】因为和平,他们把异国作为家乡。海地,8位中国维和警察,以生命铸就了和平。十年维和,他们用责任履行了国家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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