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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配电线路安装、检修规程

2022-09-02 来源:步旅网


架空配电线路安装、检修规程

1 总 则

1.0.1 本规程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以及接入此配电系统的用户自维线路(不包括用户变电所、开闭所配出线路),凡新建、改建以及检修配电线路时,必须遵守本规程。 1.0.2 配电线路一般分为中压(1千伏~10千伏)配电线路和低压(1千伏以下)配电线路。 1.0.3 新设配电线路应与城市发展规划相结合。至少按十年发展规划考虑。中压配电系统的网架线路还应考虑互供互带能力。

1.0.4 新建、改建、大修配电线路时,其线路结构、金具等应按配电线路定型设计施工,特殊线路、大档距线路可按具体情况设计。

2 线路供电方式及设计要求

2.0.1 中压配电线路宜采用10千伏三相三线式供电。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380/220伏三相四线式供电。单相供电方式可应用在照明负荷及其他单相负荷地区。在一个变台供电半径范围内既有照明负荷,又有动力负荷时,应采用三相四线式供电。

2.0.2 用户的电力一般由公用电网供给,尽量减少专线供电方式。供电可靠性应根据用户用电性质决定。

重要用户、军事机密用电或中压负荷电流在200安培以上的大用户,根据电网的具体情况可给于专线;重要用户宜采用中压双电源供电,但必须经调度和运行部门批准。

经批准装设中压双电源的重要用户,两个电源线不应由同一棵电杆进户,并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保障一回线路停电检修时,另一回不至于受到影响。

2.0.3 同一电杆上并架的中压线路不宜多于两回(不包括中压夜间线、临时线路);二次变10千伏出线路径不够时,可局部线路采用多回供电,并进行10千伏系统优化设计,避免多回线路同时停电;低压线路并架时,除交叉杆外也不宜多于两回。 2.0.4 同一棵电杆上的中低压线路应由同一电源供电。

2.0.5 配电线路宜使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节能金具,市区宜采用绝缘导线,可采用铝绞线或钢芯铝绞线。

2.0.6 新设、改造中压配电线路,导线截面一般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线路电压损耗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4%。

为了保障供电可靠,系统运行经济、灵活,以及考虑负荷的发展,城市中压配电线路主干网架的导线截面宜统一,且不宜小于:

1. 大、中、小城市区:绝缘线240平方毫米; 2. 大、中、小城郊区:裸铝线150平方毫米。

2.0.7 配电线路的供电半径一般应根据负荷密度来确定,为了保障电压质量,减少线损,供电

半径不宜过大。

1. 中压线路的供电半径:市区不宜大于3公里;郊区不宜大于10公里; 2. 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市区一般为150~300米;郊区不宜大于500米。

2.0.8 配电线路的档距,一般采用表2.0.8所列数值。耐张段的长度一般不宜大于 1公里

表2.0.8 配 电 线 路 的 档 距(米)

线路电压 地 区 城 区 郊 区

2.0.9 中压线路干线应分段安装负荷开关,每段长度一般不宜大于1.5公里。开关应满足负荷和短路容量的要求。

中压分支线应按负荷大小在首端装设开关,与用户自维线路分界处应装设自动跳闸开关、分断器开关或跌落式熔断器(此杆竣工后应移交给供电公司)。

2.0.10 街道路灯宜采用低压控制,宜采用低压绝缘线;低压路灯线、路灯控制线的安装位置不应高于动力线和照明线;低压路灯火线应设在电杆的道路侧。

2.0.11 配电线路的三相负荷应力求平衡。配电变压器二次的零线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额定电流的25%。

2.0.12 低压线路导线截面一般按电压损耗选取。最大电压损耗不得超过4%。一般情况下,低压主干线截面不应小于:

1. 市区:铝线、绝缘线95平方毫米;铜线50平方毫米; 2. 郊区:铝线、钢心铝绞线35平方毫米;铜线25平方毫米。

2.0.13 电焊机、点焊机、电热器等容量较大的用电器具,宜采用三相式供电。在公用电网上接用此类单机电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接用380伏电压;

2. 在线路上引起的电压损耗不大于4%; 3. 不引起变压器过负荷。

不能满足以上条件时,应设专用线路、变压器供电。 2.0.14 低压线路的分段保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保险丝的额定电流不小于控制范围内的最大负荷电流; 2. 控制范围内的短路电流不小于保险丝额定电流的四倍。 2.0.15 低压线路的零线应按如下要求确定:

1. 单相或两相线路的零线截面必须与相线截面相同;

2. 三相四线式线路的零线截面一般与相线截面相等,也允许使用较小截面,但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二分之一;

高 压 40~50 50~70 低 压 40~50 40~60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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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多回线路公用同一零线时,零线所用材料、截面与负荷最大的一回线路相截面相同。 2.0.16 新建或改建配电线路一般先按地图调查、然后实际测量线路经过处所附近状况及地势,按1:2000缩尺绘制平面图。500米以下的中压线路(一般指分支线路)及低压线路可绘略图代替。重要的配电线路或经过地段地形复杂的中压线路,还应绘制断面图。 2.0.17 架空电力线路应按下列要求选择适当路径:

1. 易于巡线及维护;

2. 线路路径较短,地形不复杂,投资较少;

3. 与铁路、架空弱电流线路、架空电力线、架空索道、管道交叉为最少;

4. 必须横越铁路、公路、河川、架空线路时,需在能成直角或接近直角之处通过; 5. 尽量不跨或少跨建筑物,并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6. 占用土地可能不发生交涉困能的地方; 7. 尽可能与城镇规划相结合。

2.0.18 架空电力线路应避免在下列处所架设:

1. 国家纪念塔、碑及其类似处所或规划之地; 2. 屋顶、庭园、林木丛生之地; 3. 山洪、水灾较多之处;

4. 生产、贮藏易燃易爆物的库房、厂房等处所; 5. 产生腐蚀性气体、液体及污秽严重之地; 6. 不易通过的山河、湖泊及基础不易稳固之地。

2.0.19 架空电力线路的电杆应选择适当位置,避免在下列处所埋设:

1. 妨碍交通的场所或妨碍交通信号视线的场所; 2. 铁路路基取土处及路基斜坡面;

3. 地下管道、暗渠、电力电缆、电讯电缆及其他地下设施埋设之处; 4. 建筑物及地道等出入口; 5. 车马通行频繁易受损伤之处; 6. 临河岸及接近水渠之处; 7. 沙地、沼泽地及涌水地。 2.0.20 设计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计图纸规格宜基本一致,便于装订和存放; 2. 设计、审核、批准等程序完备; 3. 设计使用统一规定的符号、字母; 4. 平面图内应包括下列各项:

1) 变电所、受电地点(杆塔)及线路的位置;

2) 线路附近的地势、沿线主要构筑物、铁路、公路、河川、桥梁、主要用户位置、并注明其名称;

3) 线路两侧的弱电流线路、电力线路;

4) 线路名称、号码,电杆位置、档距、转角度、电杆种类、长度以及线路方位; 5) 导线型号、亘长、根数;

6) 变台、柱上开关的位置、设置容量、结构型式、避雷器型号及数量、接地体结构等; 7) 拉线及拉线杆位置、截面、长度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3 配电线路器材的检验

3.0.1 凡用于配电线路上的所有器材必须经过检验,安装前还需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3.0.2 凡线路上采用的设备或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重做鉴定:

1. 试验合格证超过了规定的有效期; 2. 超过了规定的保管期;

3. 运输或其他原因可能影响质量者;

4. 经检查发现变质、变色、变形、绝缘浸潮等可能降低电气、机械性能,认为有必要者。 3.0.3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应符合下列需求:

1. 外表光滑、平整、内外壁均匀不露筋、不跑浆,凸凹不平不应大于3毫米; 2. 杆身弯曲不超过杆长的1/1000;

3. 按规定方式放置地面,无纵向裂纹,横向裂纹宽度不超过0.05毫米,长度不超过1/3周长;

4. 在杆身下三米处必须装设永久性制造商标,商标上应有国家标准型号、制造日期等。 3.0.4 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无断股、松股、折叠及磨损现象; 2. 无烧伤、退火及腐蚀现象; 3. 绝缘线无破损,偏心度不超标。 3.0.5 绝缘子、瓷横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制造厂商标,经试验符合国家标准; 2. 瓷件与铁件结合紧密,铁件镀锌完好;

3. 瓷釉表面光滑、完整、无气泡、斑点烧伤和缺釉等现象; 4. 瓷横担的弯曲度不应大于2%;

5. 已使用过的悬式绝缘子,应测量绝缘电阻值,其值不应低于300兆欧。 3.0.6 横担、金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规定尺寸,横担螺孔中心应在横担准线上,允许最大加工误差不超过1毫米; 2. 无明显弯曲、变形、无裂纹、气泡、砂眼; 3. 热镀锌无脱落,表面无腐蚀现象; 4. 线夹应采用节能线夹,并经试验合格; 5. 抱箍应采用热加工成型,不得冷弯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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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螺栓丝扣均匀、光滑、螺帽配合适当。 3.0.7 变压器、柱上开关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满足使用要求; 2. 有铭牌、标志清楚、明显;

3. 外表完整,无碰伤,油漆均匀无剥落,外壳无渗油现象; 4. 变压器油位、油色正常;

5. 柱上开关操作灵活。变压器分接头开关位置正确,调节灵活;

6. 柱上断路器、负荷开关必须满足安装地点:使用环境条件、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动热稳定电流、额定短路开断电流、额定短路关合电流、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外露绝缘件爬距等技术要求。

3.0.8 户外中低压隔离开关、跌落开关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技术参数和性能满足使用要求; 2. 开关应有铭牌;

3. 瓷件无破损,浇铸件不活动;

4. 跌落式熔丝管长度调整合适,熔丝容量符合规定; 5. 各部件安装牢固,合闸后接触严密可靠。 3.0.9 中、低压避雷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技术参数和性能满足使用要求; 2. 瓷件无破损;

3. 密封及底部接线端焊接应良好;

4. 复合绝缘氧化锌避雷器内外绝缘粘接牢固。

3.0.10 新购入的每批熔丝(片)应做熔断试验,特性应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使用。

4 电杆与基础

4.0.1 配电线路应采用定型产品。离心式环形截面钢筋混预应力凝土电杆应符合表4.0.1要求。物殊电杆另行设计。

4.0.2 各型电杆、应按下列荷载条件进行计算:

1. 最大风速、无冰、未断线; 2. 覆冰、相应风速、未断线;

3. 最低气温、无冰、无风、未断线(适用于转角杆和终端杆)。

4.0.3 选择钢筋混凝土杆应使得杆承受的最大弯矩不超过允许弯距。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 配电线路应采用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电杆。非标准杆技术数据应根据制造厂技术说明书。

表4.0.1 钢筋混凝土电杆结构要求

截 面 型 式 基 本 要 求 用于中压线路 最小直径(毫米) 用于低压线路 保护层最小厚度(毫米) 普 通 杆 混凝土最低标号 预 应 力 杆

4.0.4 分段式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环 型 190 150 10 400 500 1. 要由经过焊接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焊工操作,焊完的电杆经检查合格后使用; 2. 焊接用的焊条应与钢圈材质相配合;

3. 施焊前应先将钢圈焊口上的油脂、铁锈污垢等清除干净;

4. 按钢圈对齐找正,中间应留2~5毫米的焊口间隙。如钢圈有偏心,其错口不应大于2毫米;

5. 正式焊接前,按对称位置点焊3~4处,然后对称交叉施焊,点焊用的焊条应与正式焊接用的焊条相同;

6. 钢圈厚度大于6毫米时,应用用V型剖口多层焊接。焊接中应特别注意焊缝接头和收口的质量。多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收口时应将熔池填满。焊缝中严禁堵塞焊条及其他金属;

7. 焊缝应有一定的加强面,其高度和遮盖面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

表4.0.4 焊 缝 加 强 面 尺 寸 规 定 表

焊缝加强面尺寸(毫米) 高度c 宽度e 示意图 <10 1.5~2.5 1~2 钢圈厚度S(毫米) 10~20 2~3 2~3 8. 焊缝表面应以平滑的细鳞形与基本金属平缓连接,无折皱、间断、漏焊及未焊满的陷槽,并不应有裂纹。基本金属的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毫米(当钢材厚度超过10毫米时,不应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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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米),仅允许有个别表面气孔;

9. 施焊中钢圈应用耐火材料醮水冷却。雨雪、大风时应采取妥善措施后方可施焊,杆内不得有穿堂风。当气温低于-20℃时,应采取预热措施,预热温度为100~200℃,焊后应使温度缓慢下降;

10. 焊完的电杆其分段弯曲度均不得超过对应长度的千分之二。否则,应割断重新焊接。 4.0.5 施工完的电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杆根部中心与线路中心线的横向位移:直线杆不得大于50毫米;转角杆应向外角侧预偏100毫米;

2. 导线紧好后,直线杆顶端在各方向的最大偏移不得超过杆长的二百分之一;转角杆应向外角中心线方向倾斜100~200毫米;终端杆不应向导线侧倾斜,应向拉线侧倾斜100~200毫米;分歧杆应向拉线侧倾斜100毫米;

3. 承力杆的挠度不应大于千分之三。

4.0.6 电杆基础应根据当地的运行经验、材料来源、地质情况等条件进行设计。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岩石做的底盘、卡盘和拉线盘,但安装要牢固可靠。

4.0.7 一般土质地区的电杆埋设深度不应小于表4.0.7所列数值。承受荷重大和特殊地段(如水田、泥塘、沼泽地带等松软土质)的电杆,应加深埋设,或增设卡盘、底盘加固,或浇制混凝土基础。

表4.0.7 电 杆 埋 设 深 度

杆 高(米) 埋 深(米) 7 1.4 8 1.5 9 1.6 10 1.7 11 1.8 12 1.9 13 2.0 15 2.3 18 2.3~3 注:卡盘应用专用金具与杆身联结牢固,直线杆应顺序的在线路左右两侧与线路平行的交替埋设,承力杆应埋设在承力侧且深度应埋设在自地面起至电杆埋设深度1/3处。

4.0.8 电杆基础的上拔倾复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 直线杆----------------------------------------1.5 2. 耐张杆----------------------------------------1.8 3. 转角终端杆------------------------------------2.0

4.0.9 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7;预制基础的混凝土标号不宜低于200号;采用岩石的底盘、卡盘、拉线盘、须做强度试验。其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 岩石底盘---------------------------------------3 2. 岩石卡盘---------------------------------------4 3. 岩石拉线盘-------------------------------------5

4.0.10 电杆、拉线基础与堤坝基础(按设计确定的)间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基础埋设深度的2倍;电杆、拉线基础与沟渠边沿间距离,不应小于1米。小于1米时应有保护措施。

4.0.11 电杆基础的回填土应夯实,夯实遍数按土质、坑深而定,一般不少于三遍,松软土质还

需增加夯实遍数;如坑内有水,应将水排出,然后填以干土或碎石;易被流水冲刷的基础,应采取防护措施(如设水围子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米,其中填以石块)新埋设的电杆基础应做防沉台,台面应高出原地平面300毫米。

4.0.12 设有开关设备的电杆和特殊型电杆,可设固定爬梯。

4.0.13 新建线路及换后的新杆,应设置线路标志牌。线路标志牌的规格及设置位置按图4.0.13规定;标志牌应设置于电杆的道路一侧。

图4.0.13

5 拉线、顶杆、与车档

5.1 拉 线

5.1.1 根据电杆的受力情况及地形、地物等具体条件确定拉线的形式,一般采用普通拉线、V型拉线、水平拉线、共同拉线、弓型拉线;拉线使用条件:

1. 普通拉线:终端杆、转角杆、分歧杆等处,电杆根部附近相当距离内,能设拉线地锚时;越野线路,每隔适当距离架设;

2. V型拉线:电杆较长,多层横担受力,且受力大或圾不均匀时,在张力合成点上下两处装设;

3. 水平拉线:为了不妨碍交通,拉线需横越道路时使用;

4. 共同拉线:直线杆在线路方向存在不平衡张力,且不能架设普遍拉线时,可在杆间设共同拉线;

5. 弓形拉线:于道路狭窄地带,不能装设普遍拉线时,使用弓形拉线。

5.1.2 拉线应用镀锌钢绞线制做。拉线截面应根据使用拉力决定,一般可按导线根数和表5.1.2-1选取,线路转角杆的合力拉线,还须考虑转角系数(表5.1.2-2),但拉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

表5.1.2 -1 根导线所需拉线(钢绞线)截面 (平方毫米)

导线型号 拉 线 角 度 导线型号 拉 线 角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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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J-25 35 50 70 95 120 150 185 240 LJ-35 50 70 注:1. 导线拉力根据本规程弛度表。

30° 11.4 11.6 15.2 21.2 26.6 32.5 33.5 40.0 52 7.1 10.1 13.2 45° 8 8.2 10.7 14.9 18.8 23.0 23.7 28.4 36.8 5.0 7.2 9.3 60° 6.6 6.7 8.7 12.2 19.3 15.3 18.8 23.1 30.0 4.1 5.83 7.6 LJ-95 120 150 185 240 LJ-16 25 35 50 70 95 30° 14.9 20.2 25.3 29.1 37.7 8.4 13.1 15.4 16.7 23.1 24.9 45° 10.6 14.2 17.9 20.6 26.7 6.0 9.3 10.8 11.6 16.4 17.6 60° 8.6 11.7 14.5 16.8 21.6 4.8 7.6 8.9 9.5 13.3 14.4 2.拉线的安全系数为2,在盐碱地区或需提高拉线强度时应另行计算。

表5.1.2-2 拉线的线路转角系数

线 路 转 角 度 系 数

5.1.3 拉线底把应采用热镀锌拉线棒,按使用拉力选取见表5.1.3,安全系数不小于3,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6毫米。

表5.1.3 拉 线 配 用 标 准

拉线 使用 拉力 (吨) 1 1.5 2 4 5 6 元 棒 钢 直 拉 径 线 (毫米) φ16 φ16 φ19 φ22 φ25 φ25 拉线材料 镀锌钢绞 线 (毫米) 25 35 50 70 100 100 地锚 混凝土拉线盘 (毫米)* Ⅰ型200×300×600 Ⅱ型200×400×800 Ⅱ型200×400×800 埋设 深度 (毫米) 1,200 1,300 拉线绝缘子 型 号 J-2(小型) J-2(小型) 规格 (长径×短径) 90×80 90×80 110×100 110×100 150×130 150×130 5° 10° 15° 0.26 20° 0.347 25° 0.43 30° 0.52 35° 0.6 40° 45° 50° 0.087 0.174 0.684 0.765 0.845 1,500 J-4.5(中型) J-4.5 J-9(大型) J-9 Ⅲ型200×500×1,000 1,700 Ⅳ型200×600×1,200 2,000 Ⅵ型200×600×1,200 2,000 注:如用条石做拉线盘应采用坚硬的花岗岩(以深处岩层为准)并应做强度试验(极限抗弯强度不低于70公斤/平方厘米,极限抗弯强度应不低于300公斤/平方厘米。

5.1.4 严重腐蚀地区的拉线棒应采取防护措施:

1. 防护部位:自地下500毫米至地上200毫米处; 2. 措施:涂沥青;缠麻袋片两层,再刷防腐油。

5.1.5 拉线的连接金具一般采用楔型线夹,UT型线夹或钢卡子;拉线上把采用楔式线夹,下把采用UT线夹, ;线夹舌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无缝, 线夹的凸肚应在尾线侧,拉线的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的松股,有松股不超过1mm缝隙 ;UT线夹上帽向钢绞线端头方向200mm处开始绑扎(10#铁线),绑扎10道,拧3个花小辫,绑线应严密,最宽处缝隙不超过1mm, 余线剪去,留头长度50mm, 余头不得有破股。

5.1.6 拉线如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应装设拉线绝缘子,在断拉线的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米(一般装于距电杆不小于3米处)。 5.1.7 拉线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普通拉线与电杆的夹角:一般应为45度,受地形限制时,不应小于30度;

2. 拉线装设方向:30度及以内的角度杆设合力拉线,拉线应设在线路外角的平分线上;30度以上的角度杆拉线应按线路方向分设,每条拉线应向外角的分角线方向移0.5米~1米;终端杆的拉线应设在线路中心线的延长线上;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

3. 水平拉线与路面的距离: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米;在拉线柱处不应小于4.5米;

4. 水平拉线柱宜采用底盘,埋设深度同表4.0.7。拉线柱应向拉力的反方向倾斜10度~20度,拉线柱尾线与拉线柱之间的夹角不应小于30度,尾线应设在水平拉线的上方并距杆顶为250毫米处。

5.1.8 采用拉线专用金具UT型及楔型线夹连接。

件 号 1 2 3 4 5 6 7 8 9

图5.1.8 楔型线夹-UT型线夹钢绞线拉线组装图

1. 上端(拉线抱箍处)用楔型线夹,下端(连接拉线棒处)用UT型线夹。如图5.1.8;

名 称 大方垫 拉线底盘 U型螺丝 拉线棒 U T 型接线夹 钢绞线 楔型线夹 六角代帽螺丝 U型挂环 第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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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具的各丝扣上应先涂以润滑剂;

3. 线夹舌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线夹的凸肚应在尾线侧,钢绞线端头弯回后距线夹200毫米处,应用直径3.2~4.0毫米镀锌铁线绑扎10道后拧三个花的小辫,余线剪去;

4. 拉线的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

5. 一组拉线采用双线夹时,尾线端的方向应一致;

6. 拉线中把环(即拉线绝缘子套)的制作:在拉线绝缘子长径的1.5倍处用3~4个[注]钢线卡子,将钢绞线卡紧不得抽动。

5.1.9 拉线上把与钢筋混凝土杆的联结应使用专用拉线抱箍,不得用其他抱箍代替;拉线抱箍一般设在相对应的横担的下方,距横担中心线100毫米处。

5.1.10 同杆架设的两层导线应设V型拉线,使用共同拉线盘,分设拉线棒;多层低压导线截面在50平方毫米以下可只打一条拉线。

5.2 顶杆(撑杆)

5.2.1 顶杆仅用于设置拉线确有困难的场所。

5.2.2 顶杆与主杆间的夹角一般应为30度。顶杆一般应与主杆材料相同,梢径不得小于150毫米。

5.2.3 顶杆的埋设深度一般为0.8米,顶杆底部应设底盘或石条。 5.2.4 顶杆与主杆的联结应紧密,水泥杆用专用金具联结,如图5.2.4。

图5.2.4 顶杆与主杆的联结

5.3 车 档

5.3.1 车档一般应设在离被保护杆0.5米处,埋设深度不少于1米,地上部分不少于1米,车 档的数量按现场需要决定。装设方法如图5.3.1。

图5.3.1车 档

6 导线、绝缘子与金具

6.1 导线

6.1.1 中压配电线路的导线一般采用三角排列、水平排列或垂直排列;低压配电线路的导线一般采用水平排列或集束线,垂直排列或矩形排列;同杆架设的双回或多回线路,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6.1.1规定。

表6.1.1 同杆架设线路横担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毫米)

导 线 排 列 中压与中压 中压与低压 低压与低压 直 线 杆 800 1200 600 转角或分支杆 450/600 1000 300 注:转角或分支线横担距上面的横担采用450毫米,距下面的横担采用600毫米。

6.1.2 架空配电裸线路的导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6.1.2规定。

表6.1.2 绝缘导线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毫米) 架设方式 中压与中压 中压与低压 低压与低压

表6.1.3 架空配电裸线路导线允许最小截面(平方毫米)

导线构造 多 股 导线材料 铝 钢芯铝绞线 中压线路 70 35(25) 低压线路 25(16) 25(16) 直线杆 500 1000 300 转角或分支杆 200/300 1000 200(不包括集束线) 中压绝缘线路与66KV线路同杆架设时两线路导线之间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米。

注:括号内数字仅用于人烟稀少的非居民区

6.1.3 架空配电裸线路导线允许最小截面:

1. 中压配电裸线路每相的跳线(过引线)、引下线与邻相的跳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300毫米;低压配电裸线路不应小于150毫米;

2. 中压配电裸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构架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200毫米;低压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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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裸线路不应小于50毫米;

3. 中压引下线与低压线间的距离,不宜小于400毫米;

4. 中压绝缘线路每相过引线、引下线与邻相的过引线、引下线及低压绝缘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200mm;中压绝缘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200mm;

5. 低压绝缘线每相过引线、引下线与邻相的过引线、引下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100mm;低压绝缘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50mm。 6.1.4 配电裸线路导线的线间距离,不应小于表6.1.4所列数值。

表6.1.4 配电裸线路导电最小线间距离(米)

档距 40及 (米) 以下 线路电压 50 60 70 0.75 0.5 80 0.85 — 90 0.9 — 100 1.0 — 110 1.05 — 120 1.15 — 中 压 0.6 0.65 0.7 低 压 0.3 0.4 0.45 注:①表中列数值适用于导线的各种排列方式。

②靠近电杆的两导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6.1.5 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2. 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

3. 跨越重要的电力线、通讯线、铁路和公路等处所,跨越档内不准许有接头; 4. 接头距导线固定点不应小于0.5米; 5. 铜铝接头不得承受拉力;

6. 绝缘线的连接不允许缠绕,应采用专用的线夹、接续管连接; 7. 无承力线的集束绝缘线严禁在档内做承力连接;

8. 低压集束绝缘线非承力接头应相互错开,各接头端距不小于0.2m; 9. 铜芯绝缘线与铝芯或铝合金绝缘线连接时,应采取铜铝过渡连接;

10. 剥离绝缘层、半导体层应使用专用切削工具,不得损伤导线,切口处绝缘层与线芯宜有45°倒角;

11. 绝缘线连接后必须进行绝缘处理。绝缘线的全部端头、接头都要进行绝缘护封,不得有导线、接头裸露,防止进水;

12. 中压绝缘线接头必须进行屏蔽处理。 6.1.6 导线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部份的导线、连接管、绑线无氧化膜;连接管的型号与导线相配;

2. 接头的电阻不应大于等长导线的电阻;档距内接头的机械强度不应小于导线抗拉强度的90%;

3. 导线接头应紧密、牢靠、造型美观,不应有重叠、弯曲、裂纹及凹凸现象;

4. 绝缘线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夹、接续管的型号与导线规格相匹配;

2) 压缩连接接头的电阻不应大于等长导线的电阻的1.2倍,机械连接接头的电阻不应大于等长导线的电阻的2.5倍,档距内压缩接头的机械强度不应小于导体计算拉断力的90%。 6.1.7 线路铜导线承力接头的连接应符合如下要求:

1. 单股线的绑接法:除净导线氧化膜后,将导线并在一起,放上压条,按表四规定绑扎,再将绑线各端在导线上各绑扎五回,端头与压条拧二个麻花,最后将导线端头作弯钩,并剪去多余部份,弯钩应紧靠绑线,如图6.1.7—1;

2. 多股导线的承力接采有编接法。将被接导线分股破开,清除导线表面氧化膜,用铜绑线将两个接头紧缠在一起,再在两端各用破股的导线逐股缠绕,19股及以上导线可用两股同时缠绕。每股缠绕回数为:7股导线绕10回;19股导线绕7回。各股端头要压绕在线内,最后一根与前股余线拧2个麻花,再在导线上缠五回剪断,如图6.1.7—2、3。导线编接规格按表6.1.7—3。

图6.1.7—1 绑接法

表6.1.7—1 A 值 表 (毫米)

导线直径 A 绑线直径

3.2 60 2.11 4.0 80 2.11 5.0 100 2.3 6.0 120 2.3 8.0 150 2.49 图6.1.7—2 编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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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7—3 编接接头

表6.1.7—3 编接接头长度及绑线规格(毫米)

导线截面 (平方毫米) 绑线缠绕段 C(毫米) 接头全长 (毫米) 绑线直径 (毫米)

6.1.8 铜导线的非承力接头采用绑缠法,适用于多股线的跳线(过引线)接头和直径3.2毫米及以上单股线的跳线接头,如图6.1.8,跳线的绑扎长度B应符合表6.1.8规定。

TJ-16 60 300 2.11 TJ-25 80 400 2.11 TJ-35~50 80 500 2.49 TJ-70~95 100 700 2.49 TJ-120 100 800 2.49

图6.1.8 跳线绑接法

表6.1.8—1 跳线绑扎长度B及绑线规格 (毫米) 导 线 直 径 绑 扎长 度 B 绑 线 直 径 3.2 60 2.11 4.0 80 2.11 5.0 100 2.3 6.0 120 2.3 8.0 150 2.49

表6.1.8—2 跳线绑扎长度B及绑线规格 (毫米)

导线截面(平方毫米) 绑扎长度B 绑线直径

6.1.9 铝绞线承力接头的连接应采用钳压法或爆炸压接法施工;钳压法的顺序与标准:

1. 端头用绑线扎紧,将导线锯齐,并用钢刷清除导线表皮、管内部及垫片的氧化层,再涂以中性凡士林油或导电膏;

TJ-16,TJ-25 100 2.11 TJ-35,TJ-50 150 2.49 TJ-70,TJ-95 200 2.49 TJ-120 230 2.6 2. 将导线穿入管内(压接钢芯铝线时应夹上垫片)两端线头伸出管外30~40毫米; 3. 根据导线规格选择压模,调节压钳支点螺丝,使适合压模深度。压接时应使最外面的压模位于被连接导线的断头侧。铝线、钢芯铝线钳压接头应 符合表6.1.9规定;

4. 压接后管子应平直,弯曲度(弯度与管子长度之比)不应大于2%,如超过规定,允许在木板上用木锤轻敲矫直;

5. 管子经压接后或矫直后不应有裂纹,管口附近的导线不应有灯笼、抽筋等现象,否则应割断重接;

6. 裸铝绞线及钢芯铝绞线的钳压顺序应符合图6.1.9—1、图6.1.9—2规定;

7. 截面为240平方毫米的钢芯铝绞线的连接应使用两个钳压管。管与管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毫米(如图6.1.9—3);

8. 压接后,压接管两端段涂上樟丹油。

图6.1.9—1 铝绞压接顺序(从管子一端起压)

表6.1.9 铝线、钢芯铝线钳压接头规格表

配用钳压 管 型 号 QL-25 QL-35 QL-50 QL-70 QL-95 QL-120 QL-150 QL-185 QL-240 QLG-25 QLG-35 QLG-50 QLG-70 QLG-95 钳压模 型号 QML-25 QML-35 QML-50 QML-70 QML-95 QML-120 QML-150 QML-185 QML-240 QMLG-25 QMLG-35 QMLG-50 QMLG-70 QMLG-95 钳压 模数 6 6 8 8 10 10 10 10 12 14 14 16 16 20 钳压凹槽高度h (毫米) (允许±1.0毫米) 12.5 14.0 16.0 10.5 23.0 26.0 30.0 33.5 14.5 17.5 20.5 25.0 29.0 36 40 44 48 52 56 60 34 38 46 54 导线型号 al a2 a3 LJ-25 LJ-35 LJ-50 LJ-70 LJ-95 LJ-120 LJ-150 LJ-185 LJ-240 LGJ-25 LGJ-35 LGJ-50 LGJ-70 LGJ-95 25 25 28 32 33 34 35 42.5 48.5 54.5 61.5 43 45 50 59 56 62 65 93.5 105.5 123.5 142.5 第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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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J-120 QLG-120 QMLG-120 LGJ-150 QLG-150 QMLG-150 LGJ-185 QLG-185 QMLG-185 LGJ240 QLG-240 QMLG-240 注:a1、a2、a3见图十四、图十五。

24 24 26 14×2 33.0 36.0 39.0 43.0 62 64 66 67.5 70 74.5 160.5 166 173.5 图6.1.9—2 钢芯铝线压接顺序(从管子中间向两侧起压)

图6.1.9—3 LGJ-240钢芯铝绞线压接顺序(从接头中间向两侧起压)

9. 爆炸压接法:爆炸压接的质量及安全注意事项按爆炸压接专用规程执行。 6.1.10 绝缘线承力接头的连接和绝缘处理:

1. 承力接头的连接采用钳压法、液压法施工,在接头处安装辐射交联热收缩管护套或预扩张冷缩绝缘套管(统称绝缘护套),其绝缘处理见图6.1.10—1、2、3;

2. 绝缘护套管径一般应为被处理部位接续管的1.5~2.0倍。中压绝缘线使用内外两层绝缘护套进行绝缘处理,各部长度见图6.1.10—2;低压绝缘线使用一层绝缘护套进行绝缘处理。

3. 有导体屏蔽层的绝缘线的承力接头,应在接续管外面先缠绕一层半导体自粘带和绝缘线的半导体层连接后再进行绝缘处理。每圈半导体自粘带间搭压带宽的1/2;

4. 截面为240mm及以上铝线芯绝缘线承力接头宜采用液压法施工; 5. 钳压法施工:

1) 将钳压管的喇叭口锯掉并处理平滑;

2) 剥去接头处的绝缘层、半导体层,剥离长度比钳压接续管长60~80mm。线芯端头用绑线扎紧,锯齐导线;

3) 将接续管、线芯清洗并涂导电膏;

4) 按表6.1.10,绝缘处理的部位清洗干净,在钳压管两端口至绝缘层倒角间用绝缘自粘带缠绕成均匀弧形,然后进行绝缘处理。

2

6. 液压法施工:

1) 剥去接头处的绝缘层、半导体层、线芯端头用绑线扎紧,锯齐导线,线芯切割平面与线芯轴线垂直;

2) 铝绞线接头处的绝缘层、半导体层的剥离长度,每根绝缘线比铝接续管的1/2长20~30mm;

3) 钢芯铝绞线接头处的绝缘层、半导体层的剥离长度,当钢芯对接时,其一根绝缘线比铝接续管的1/2长20~30mm,另一根绝缘线比钢接续管的1/2和铝接续管的长度之和长40~60mm;当钢搭接时,其一根绝缘线比钢接续管和铝接续管长度之和的1/2长20~30mm,另一根绝缘线比钢接续管和铝接续管的长度之和长40~60mm。

4) 将接续管、线芯清洗并涂导电膏;

5) 按图九规定的各种接续管的液压部位及操作顺序压接;

6) 各种接续管压后压痕应为六角形,六角形对边尺寸为接续管外径的0.866倍,最大允许误差S为(0.866×0.993D+0.2)mm,其中D为接续管外径,三个对边只允许有一个达到最大值,接续管不应有肉眼看出的扭曲及弯曲现象,校直后不应出现裂缝,应锉掉飞边、毛刺;

7) 辐射交联热收缩管护套的安装;

8) 加热工具使用丙烷喷枪,火焰呈黄色,避免蓝色火焰。一般不用汽油喷灯,若使用时,应注意远离材料,严格控制温度;

9) 将内层热缩护套推入指定位置,保持火焰慢慢接近,从热缩护套中间或一端开始,使火焰螺旋移动,保证热缩护套沿圆周方向充分均匀收缩;

10) 收缩完毕的热缩护套应光滑无皱折并能清晰地看到其内部结构轮廓; 11) 在指定位置浇好热熔胶,推入外层热缩护套后继续用火焰使之均匀收缩; 12) 热缩部位冷却至环境温度之前,不准施加任何机械应力; 13) 预扩张冷缩绝缘套管的安装:

14) 将内外两层冷缩管先后推入指定位置,逆时针旋转退出分瓣开合式芯棒,冷缩绝缘套管松端开始收缩。采用冷缩绝缘套管时,其端口应用绝缘材料密封。

1—绝缘粘带;2—钳压管;3—内层绝缘护套;4—外层绝缘护套;5—导线;

6—绝缘层倒角;7—热熔胶;8—绝缘层。 图6.1.10—1 承力接头钳压连接绝缘处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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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液压管;2—内层绝缘护套;3—外层绝缘护套;4—绝缘层倒角,绝缘粘带;

5—导线;6—热熔胶;7—绝缘层。

图6.1.10—2 承力接头铝绞线液压连接绝缘处理示意

1—内层绝缘护套;2—外层绝缘护套;3—液压管;4—绝缘粘带;5—导线;

6—绝缘层倒角,绝缘粘带;7—热熔胶;8—绝缘层。 图6.1.10—3 承力接头铝钢芯铝绞线液压连接绝缘处理示意图

1—钢芯;2—钢管;3—铝线;4-—铝管。

图6.1.10—4 钢芯铝绞线钢芯对接式钢管的施压顺序

1—钢芯;2—已压钢管;3—铝线;4—铝管。 图6.1.10—5 钢芯铝绞线钢芯对接式铝管的施压顺序

1—钢芯;2—钢管;3—铝线。

图6.1.10—6 钢芯铝绞线钢芯搭接式钢管的施压顺序

1—钢芯;2—已压钢管;3—铝线;4—铝管。 图6.1.10—7 钢芯铝绞线钢芯搭接式铝管的施压顺序

6.1.11 非承力接头的连接:

1. 裸铝绞线、钢芯铝绞线的跳线(过引)接头,一般宜采用B型并沟线夹。截面为185平方毫米及以上的导线的连接应采用两个及以上并沟线夹。截面为95平方毫米及以上导线连接宜采用压接或设备线夹连接。70平方毫米及以下导线采用并沟线夹连接,亦可采用绕接。并沟线夹两侧导线截面不等时,应用异径线夹;

2. 裸铝绞线、钢芯铝绞线的跳线(过引)接头也可用压接(YJ)型线夹压接;

3. 铝导线分支T型接头或变台引下线T型接头,一般宜采用螺栓式T型线夹连接或异位并沟线夹;

4. 线夹规范应与导线规范相符;

5. 绝缘线的非承力接头包括跳线、T接时接续线夹(含穿刺型接续线夹)和导线与设备连接的接线端子;

6. 接头的裸露部分须进行绝缘处理,安装专用绝缘护罩;

7. 绝缘罩不得磨损、划伤,安装位置不得颠倒,有引出线的要一律向下,需紧固的部位应牢固严密,两端口需绑扎的必须用绝缘自粘带绑扎两层以上。 6.1.12 异金属导线的连接以及铝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按以下规定:

1. 铜线与铝线的连接,宜采用MB型铜铝并沟线夹或GTL系列铜铝过渡接线管;

2. 铝线与电器设备的联接,宜采用SL型、SY型铜铝过渡设备线夹或DTL系列铜铝接线端子;

3. 铜线搪锡后也可以与铝线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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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 接头施工按如下规定:

1. 先将导线、线夹接触面的氧化膜除净。(导线用钢刷、线夹用细砂纸),涂上中性凡士林油;

2. 拧紧线夹,用锤子敲打几遍再紧,再将线夹缝隙涂满中性凡士林油,使其封闭; 3. 线夹内导线不得有破股迭股现象,线夹两侧应留出30毫米左右的线头。 6.1.14 当导线损伤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切断重接:

1. 钢芯铝线的钢芯断股;

2. 在同一处损伤截面,单金属线超过截面17%,钢芯铝线铝截面超过铝股部分的25%; 3. 连续磨损虽在允许修补范围内,但长度已超过一组修补金具能修补的长度; 4. 金钩、破股已使钢芯或内层导线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性变形。 6.1.15 绝缘线损伤的处理:

1. 线芯截面损伤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的17%时,可敷线修补,敷线长度应超过损伤部分,每端缠绕长度超过损伤部份不小于100mm;

2. 线芯截面损伤在导电部分截面的6%以内,损伤深度在单股线直径的1/3之内,应用同金属的单股线在损伤部分缠绕,缠绕长度应超出损伤部分两端各30mm;

3. 线芯损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锯断重接:

1) 在同一截面内,损伤面积超过线芯导电部分截面的17%; 2) 钢芯断一股;

3) 绝缘层损伤深度在绝缘层厚度的10%及以上时应进行绝缘修补。可用绝缘自粘带缠绕,每圈绝缘粘带间搭压带宽的1/2,补修后绝缘自粘带的厚度应大于绝缘层损伤深度,且不少于两层。也可用绝缘护罩将绝缘层损伤部位罩好,并将开口部位用绝缘自粘带缠绕封住;

4) 一个档距内,单根绝缘线绝缘层的损伤修补不宜超过三处。 6.1.16 裸导线的架设

1. 导线截面在50平方毫米以上且距离在5档以上,进行放线和紧线时,应使用滑车,滑车直径应大于导线直径的10倍以上,滑轮应转动灵活,轮沟光滑。导线在展放过程中,不应有磨伤、断股、扭弯等现象。不得将导线直接放在瓷瓶、横担上拖引,以免卡伤导线和瓷釉;

2. 为补偿由于滑车磨擦造成的前后档弛度的不平衡,紧线时应过牵引,然后松回,反复几次直至前后弛度一致为止(在耐张段中无转角杆时,可采取同时提动导线)。

6.1.17 裸导线的安装弛度应符合规定,超过一般档距时,根据设计确定。施工误差不应超过±5%。安装及调整弛度时必须测量弛度,观测弛度应使用弛度板(尺)或其他器具进行。

架设的新线应考虑初伸长对弛度的影响,一般采用减小弛度法补偿,减小的百分数按以下规定:

1. 裸铝绞线 20%; 2. 钢芯铝线 12%; 3. 裸铜线 8%。 导线紧好后,同档内各相导线的度应求一致。

亦可采用降低温度法进行补尝,降低的温度可采用下列数值: 1. 钢芯铝线 8—10℃; 2. 铝 线 10—15℃; 3. 铜 线 5—8℃。 6.1.18 绝缘线的架设:

1. 架设绝缘线宜在干燥天气进行,气温应符合绝缘线制造厂的规定;

2. 放紧线过程中,应将绝缘线放在塑料滑轮或套有橡胶护套的铝滑轮内;滑轮直径不应小于绝缘线外径的1.25倍,槽底部半径不小于0.75倍绝缘线,轮槽槽倾角为15°;

3. 放线时,绝缘线不得在地面、杆塔、横担、瓷瓶或其它物体上拖拉,以防损伤绝缘层; 4. 宜采用网套牵引绝缘线; 5. 紧线时,绝缘线不宜过牵引;

6. 紧线时,应使用网套或面接触的卡线器、并在绝缘线上缠绕塑料或橡皮包带,防止卡伤绝缘层;

7. 绝缘线的安装弛度应符合表九的规定,超过一般档距时按设计给定值确定,可用弛度板或其它器件进行观测。绝缘线紧好后,同档内各相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施工误差不超过±50mm;

8. 绝缘线紧好后,线上不应有任何杂物。

6.1.19 在绝缘子上固定裸导线应使用与导线同种金属的绑线;铜绑线使用前应退火处理;绑线规格如表6.1.19。

表6.1.19 绑 线 规 格

导 线 规 格 (平方毫米) 绑 扎 线 规 格 (毫米)

6.1.20 导线在绝缘子上应绑扎牢固。裸铝绞线与瓷瓶(或金具)的接触部分应缠绕铝包带,缠绕长度应超过绑扎部分(或金具外)30毫米。 6.1.21 导线在绝缘子上绑扎一般按下列方式施工:

1. 直线杆绑扎法:导线应固定在绝缘子顶部槽内,绑扎法按图6.1.21—1;

2. 直通杆绑扎法:导线应固定在针式绝缘子外侧的脖上或瓷横担顶部的第一脖颈上。绑扎法按图6.1.21—2施工;

3. 轻型承力杆绑扎法:电杆两侧导线按外侧针式绝缘子找直,中线按右侧(面向电源)针式绝缘子找直,导线本体在绑扎处不应有角度。分线的型号规格必须与导线本体相同。如图6.1.21—3;

4. 耐张杆绑扎法:

35 及 以 下 ¢2.11 35以上铜导线 ¢2.49 35以上名导线 ¢2.6 第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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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用蝶式绝缘子(或瓷拉棒)一般用绑扎线绑扎图6.1.21。绑线规格与绑扎长度如表6.1.21;

2) 截面95~240平方毫米的导线应用两片悬式绝缘子和倒装线夹固定。

图6.1.21—1 针式绝缘子直线型顶槽绑扎法

图十二

图6.1.21—2 针式绝缘子(或瓷横担)脖颈绑扎法

图十三 单横担双绝缘子导线固定方式

图6.1.21—3 单横担双绝缘子导线固定方式

甲:双横但双绝缘子导线固定方式之一 乙:双瓷横担导线固定方式

图6.1.21—1

图6.1.21—1 蝶式绝缘子导线绑扎法

表6.1.21 蝶式绝缘子(或瓷拉棒)的绑扎长度 (毫米)

单 股 线 直 径 导 线 规 范 ¢3.2以下 ¢3.2—¢3 .53 ¢4.0 绑 线 直 径 2.0 2.0~2.3 2.0~2.3 绑扎长度 40 60 80 备 注 第 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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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多 股 线 截 面

16~25 35~50 70 2.0~2.3 2.0~2.3 (2.11~2.49) 2.5~3.0 (2.49~5.97) 2.5~3.0 100 100 120 150 括号中为 铜绑线 6.1.22 架空电力线路跨越铁路、一、二级公路,电车路、一、二级通讯线路、特殊管道、索道以及10千伏及以上架空线路时,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耐张型或轻型承力杆固定方式。 6.1.23 绝缘线采用绝缘子(常规型)架设方式时绝缘线的固定:

1. 中压绝缘线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或棒式绝缘子,耐张杆采用两片悬式绝缘子和耐张线夹或一片悬式绝缘子和一个中压蝶式绝缘子;

2. 低压绝缘线垂直排列时,直线杆采用低压蝶式绝缘子;水平排列时,直线杆采用低压针式绝缘子;沿墙敷设时,可用预埋件或膨胀螺栓及低压蝶式绝缘子,预埋件或膨胀螺栓的间距以6m为宜。低压绝缘线耐张杆或沿墙敷设的终端采用有绝缘衬垫的耐张线夹,不需剥离绝缘层,也可采用一片悬式绝缘子与耐张线夹或低压蝶式绝缘子;

3. 针式或棒式绝缘子的绑扎,直线杆采用预槽绑扎法:直线角度杆采用边槽绑扎法,绑扎在线路外角侧的边槽上。蝶式绝缘子采用边槽绑扎法。使用直径不小于2.5mm的单股塑料铜线绑扎;

4. 绝缘线与绝缘子接触部分应用绝缘自粘带缠绕,缠绕长度应超出绑扎部位或与绝缘子接触部位两侧各30mm;

5. 没有绝缘衬垫的耐张线夹内的绝缘线应剥去绝缘层,其长度和线夹等长,误差不大于5mm。将裸露的铝线芯缠绕铝包带,耐张线夹和悬式绝缘子的球头应安装专用绝缘护罩好。 6.1.24 中压绝缘线采用绝缘支架架设时绝缘线的固定。

1. 按设计要求设置绝缘支架,绝缘线固定处缠绕绝缘自粘带。带承力钢绞线时,绝缘支架固定在钢绞线上。终端杆用耐张线夹和绝缘拉棒固定绝缘线,耐张线夹应装设绝缘护罩;

2. 240mm及以下绝缘线采用钢绞线的截面不得小于50mm。钢绞线两端用耐张线夹和拉线包箍固定在耐张杆上,直线杆用悬挂线夹吊装。 6.1.25 停电作业接地点的设置:

1. 中低压绝缘线路及线路上变压器台的一、二次侧应设置停电工作接地点; 2. 停电工作接地点处宜安装专用停电接地金具,用以悬挂接地线。

6.1.26 中压配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燃烧材料建成的建筑物。亦不宜跨越其他建筑物。如需跨越,应与有关单位(配电运行部门、工矿企业等)协商或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情况下,不应小于3米。低压线路也应避免跨越建筑物。必须跨越时,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2.5米;线路边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2

2

1. 中压…………………………………………………………1.5米 2. 低压…………………………………………………………1.0米

在无风情况下,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上列数值的一半。

注: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或规划建筑线间的距离,指水平距离。 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间距离,指净空距离。

6.1.27 绝缘配电线路应尽量不跨越建筑物,如需跨越,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据:

1. 中压…………………………………………………………2.5m 2. 低压…………………………………………………………2.0m

线路边线与永久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 中压…………………………………………………………0.75m(人不能接近时可为0.4m) 2. 低压…………………………………………………………0.2m

6.1.28 中压配电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通道。连线通道净宽度为边导线向外各5米,绝缘导线为边导线向外各3米。在下列情况下:如不妨碍架线施工,可不砍伐通道:

1. 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

2. 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3米。

配电线路通过公园、绿化区和防护林带,导线与树木的净空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3米,绝缘导线不应小于1米。

配电线路通过果林、经济作物林及城市灌木林,不应砍伐通道,但导线至树梢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配电线路的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表6.1.28—1所列数值。

表6.1.28—1 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的最小距离(米)

最大弧垂情况的垂直距离 中 压 1.5

校验导线与树木之间的垂直距离,应考虑修剪周期内生长的高度。配电线路的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的最小距离见表6.1.28—2

表6.1.28—2 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距离 (米)

最大弧垂情况下的垂直距离 中 压 0.8

低 压 0.2 最大风偏情况下的水平距离 中 压 1.0 低 压 0.5 低 压 1.0 最大风偏情况的水平距离 中 压 2.0 低 压 1.0 第 27 页

共 40 页

6.1.29 配电线路与特殊管道交叉,应避开管道的检查井或检查孔。交叉处管道上所有部件应接地。

6.1.30 配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贮藏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配电线路与散发可燃气体的甲类生产厂房的防火间距,还应大于30米。如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与有关单位协商,并采取措施。 6.1.31 配电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就符合下列要求:

1. 交叉角应符合表6.1.31的要求

2. 配电线路一般架设在弱电线路的上方。配电线路的电杆,应尽量接近交叉点,但不宜小于7米(城区的线路不受此限制)。

表6.1.31 配电线路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角

弱电线路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6.1.32 配电线路与铁路、道路、通航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应符合表6.1.32的要求。

表6.1.32 配电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基本要求 6.1.33 绝缘线交叉跨越距离

1. 绝缘线对民用天线的距离在最大风偏时应不小于1m; 2. 绝缘线与弱电线路的最小距离见表6.1.33—1;

3. 绝缘线与绝缘线之间交跨越的最小距离见表6.1.33—2。

表6.1.33—1 绝缘线与弱电线路的最小距离 (米)

类 别 垂 直 距 离 水 平 距 离 中 压 2.0 2.0 低 压 1.0 1.0 交 叉 角 ≥45° ≥30° 不限制 表6.1.33—2 绝缘线与绝缘线之间交叉跨越最小距离(米) 线 路 电 压 中 压 低 压

6.1.34 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距离,不应小于表6.1.34—1规定数值。导线与山坡、峭璧、岩石

中 压 1.0 1.0 低 压 1.0 0.5 之间的净空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地表6.1.34—2所列数值。

表6.1.34—1 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最小距离(米)

线路中压 线 路 经 过 地 区 中压 6.5 5.5 5 3 4.5 低压 6 5 5 3 4 居民区 非居民区 不能通航也不能浮运的河、湖(至冬季冰面) 不能通航也不能浮运的河、湖(至50年一遇洪水位) 交通困难地区 注:(1)居民区——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市镇、公社等人口稠密地区;

(2)非居民区——上述居民区以外的地区,均属非居民区,虽然时常有人,有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未建房屋或房屋稀少的地区,亦属非居民区;

(3)交通困难地区——车辆、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表6.1.34—2 导线与山坡、峭璧、岩石之间的最小距离(米) 线 路 经 过 地 区 步行可以到达的山坡 步行不能到达的山坡、峭璧和岩石 线路电压 中 压 4.5 1.5 低 压 1.5 1.0 第 29 页

共 40 页

表6.1.32 配电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基本要求

铁路 项目 标准轨距 导线最小截面 导线在跨越档内 的接头 导线支持方式 小 垂 直 距 离 ︵ 米 ︶ 最 小 水 平 距 离 ︵ 米 ︶ 项目 线 路 电 压 中压 低压 线 项目 路 电 压 中压 低压 交叉:5.0 平行:杆高加3.0 0.5 至轨顶 至承力索或接触线 7.5 3.0 7.5 3.0 6.0 3.0 6.0 3.0 至路面 至承力索 或接触线 至路面 7.0 6.0 电杆中心至 路面边缘 不应接头 双固定 窄轨 — 公路 电车道 通航河流 主要 不应 接头 次要 — 弱电线路 一、二级 不应接头 双固定 电力线路(千伏) 330 — — 特殊 管道 索道 一、二级 三、四级 有轨及无轨 公路 公路 不应接头 双固定 — 单固定 不应接头 双固定 35~ 154— 三级 1以下 6~10 110 220 — 单固定 — 单 固定 — 双 固定 — — — — 不应接头 双固定 电力线在上面 双固定 单固定 至5年一遇 洪水位 至最高航行 水位的最高船 桅顶 6.0 1.5 6.0 1.5 至被跨越线 至导线 电力线在下面至电力线在电力线上的保护下面 设施 4 4 5 5 3.0 — 1.5 1.5 在路径受限制地区,至管、索道任何部分 2.0 2.0 2.0 电杆外缘至 轨道中心 3.0 2.0 9.0 3.0 1.0 9.0 电杆中心至路与拉纤小路平行面边缘 在路径受限制地区,的线路,边导线至两级路边导线间 电杆外缘至轨斜坡上缘 道中心 0.5 2.0 3.0 最高电杆 高度 0.5 1.0 3.0 2 1 2 2 3 3 在路径受限制地区,两线路边 导线间 2.5 2.5 5.0 7.0 9.0 1.5 备注 公路分级见附录十,城市道路的分级,参照公路的规定 ①在开阔地区,与管、索道①两平行线路在开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开阔地区的最小阔地区的水平距离两平行线路在开阔地区的水平距离 不应高度 水平距离不得小不应小于电杆高度 小于电杆高度 ②特殊管道指架设在地面于电杆高度 ②弱电线路分级见上的输送易燃、易爆物的管附录九 道 注:①低压配电线路与二、三级弱电线路、低压配电线路与公路交叉的导线最小截面可采用本规程第6-2条规定;导线支持方式不限制。

②低压配电线路跨越标准轨距的电气化铁路,应按中压配电线路的技术标准进行。③配电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交叉档弱电线路的木质电杆应有防雷措施。④中压电力接户线与工业企业内同电压等级的架空线路交叉时,电力接户线宜架设在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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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5 绝缘线在最大弧垂时,对地面及跨越物的最小垂直距离见表6.1.35

表6.1.35 绝缘线在最大弧垂时,对地面及跨越物的最小垂直距离

线路经过地区 繁华市区 一般地区 交通困难地区 至铁路轨顶 城市道路

6.2 绝 缘 子 与 金 具

6.2.1 配电线路采用的绝缘子,一般按下列规定选用:

中压线路绝缘子选用:

1. 直线杆应采用针式绝缘子、瓷横担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应按表6.2.1选用;

2. 耐张杆宜采用一个X—4.5型悬式绝缘子和一个E—10(6)型蝶式绝缘子或二个X—4.5悬式绝缘子组成的绝缘子串。在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的条件下,市郊、农村地区可采用SL—10型瓷拉棒绝缘子。

表6.2.1—1 直线杆针式绝缘子的选用型号

线路电压(千伏) 10 6 低压配电线路绝缘子选用:

1. 直线杆一般采用低压针式绝缘子(如PD—1型);也可采用蝶式绝缘子(如ED—1型);市郊、农村地区可采用低压瓷横担绝缘子如:CD0.4—型。一个地区尽量采用同一型号的绝缘子;

2. 耐张杆应采用低压蝶式绝缘子(如ED—1型、ED—2型)或12—型轴型瓷绝缘子。 6.2.2 安装于污秽地区的配电线路绝缘子应根据运行经验和可能脏污的程序增加绝缘泄漏距离,或采取其他防污措施。

6.2.3 绝缘子的组装方式应防止瓷裙积水,安装牢固,连接可靠。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泥沙等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6.2.4 针式绝缘子安装时,须加弹簧垫。 6.2.5 悬式绝缘子安装,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安装后防止积水;

2. 开口销应开口至60°~90°,开口后的销子不应有折断、裂痕等现象,不应用线材或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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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电压 中压 6.5 5.5 4.5 7.5 7.0 低压 6.0 5.0 4.0 7.5 6.0 线路经过地区 至电车行车线 至河流最高水位(通航) 至河流最高水位(不通航) 与索道距离 人行过街桥 线路电压 中压 3.0 6.0 3.0 2.0 4.0 低压 3.0 6.0 3.0 1.5 3.0 木 横 担 PQ-12T P-0 铁 横 担 PQ-12T P-15 材料代替开口销子;

3. 金具上所使用的闭口销的直径必须与孔径配合,且弹力适度; 4. 与电杆、导线金属连接处,不应有卡压现象。 6.2.6 配电线路选用的金具,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6.3.1 横担的最小截面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中压横担角钢…………………………………………63×63×6 2. 低压横担角钢…………………………………………50×50×5 6.3.2 横担的安装标准:

单横担在电杆上的安装位置一般在线路编号的大号侧;承力杆单横担装在张力的反侧。直线杆、终端杆横担与线路方向垂直,30度及以下转角杆横担应与角平分线一致。

横担安装应平直,上下歪斜或左右(前后)扭斜的最大偏差应不大于横担长度的1%。 上层横担准线与水泥杆顶的距离为200毫米。横担准线与木杆顶部距离为300毫米。 6.3.3 螺栓、肖钉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安装的螺丝:横线路时由左向右穿(面向大号);顺线路时,由小号侧向大号侧穿(耐张杆的单横担固定螺丝由电杆向横担侧穿入)。肖钉的穿入方向:两边线由外向内穿,中线自左向右穿(面向大号侧);

2. 垂直安装的螺丝由下向上穿;肖钉由上向下穿。

6.3.4 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空隙。螺栓紧好后,螺丝扣的露出度;单帽不应少于三扣,双帽可平扣。螺帽上紧后应采取封帽措施。 6.3.5 各种新型合成绝缘按说明书安装。

7 变压器与开关设备

7.1 变压器

7.1.1 变压器台应设在负荷中心或重要负荷(用户)附近,便于更换、维护、又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市区变压器台应根据负荷密度确定容量和供电半径。

7.1.2 为便于线路检修和安全运行,下列电杆不宜装设变压器台:

1. 转角、分枝电杆;

2. 设有中压接户线或中压电缆的电杆; 3. 交叉路口及交通频繁场所的电杆; 4. 低压接户线较多的电杆; 5. 设有线路开关设备的电杆; 6. 易燃易爆场所及其附近。

7.1.3 变台结构按定型规格安装,型式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1. 单台变压器容量在30千伏安及以下设单杆变台(单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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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变压器容量在30千伏安以上设双杆变台(大变台);

3. 双杆变台上装设的变压器不得多于2台,总容量不宜超过400kVA,超过时应设变电亭或变电箱。

7.1.4 杆上变压器台距地面高度一般应为2.5~3.0米。安装变压器后,变压器台的平面坡度不应大于1/100。

7.1.5 变台跌落式开关的安装位置离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5米。 7.1.6 变台保护装置的规定:

1. 中压侧应装设跌落式熔断器、熔丝额定电流。按运行规程规定选择。 2. 低压侧应装设附有熔断器的隔离开关或空气开关。

7.1.7 铝线与变压器、跌落式熔断器、隔离开关、空气开关之间的连接应采用铜铝设备线夹、铜铝接线管或铜铝过渡接线端子等。

7.1.8 变台中压引下线、母线及低压引上线宜采用多股绝缘线。芯线截面应符合表7.1.8规定。

表7.1.8 变台引下线、母线、引上线最小允许截面表

类 别 中 压 低 压

7.1.9 变台高压引下线、母线的相间距离,不应小于0.35米。跌落式熔断器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7.1.10 低压拉线严禁穿越中压引下线,中压引下线与低压导线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4米。 7.1.11 变压器套管的穿心螺栓与引线的连接,必须用双螺母将引线紧固,防止接点松动发热。

7.2 开关设备

7.2.1 杆上开关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须核实开关的技术性能、参数符合使用要求; 2. 作分、合试验时操作机构灵活,指示正确; 3. 瓷件、套管良好,外壳干净,气压指示正常;

4. 接线端子与引线的连接应采用设备线夹,铜铝连接应有过渡措施; 5. 导电部分及引线对构件距离、相间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6. 外壳接地可靠,防雷装置完好;

7. 托架安装牢固、平整,水面倾斜应不大于1/100; 8. 同一杆上装设两台柱上开关时,每台开关应有各自标志; 9. 柱上隔离开关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铜 导 线(平方毫米) 16 铝 导 线(平方毫米) 25 不小于35平方毫米详风附录十一 33

1) 安装牢固、排列整齐;

2) 分、合操作灵活、可靠。接触表面清洁无氧化膜,并应涂以薄层中性凡士林油; 3) 瓷件、套管良好,不应有损伤和裂缝; 4) 开关的安装方位应使开关断开后刀片无电;

5) 相间距离:中压不应小于0.5米。低压不应小于0.2米。开关断路时刀片对接地部分的距离:中压不应小于0.2米、低压不应小于0.05米。 7.2.2 跌落式熔断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瓷件应良好,熔丝管不应有吸潮膨胀、弯曲现象。熔丝管上下触头的中心线与熔丝管轴线应在同一平面内,不得扭歪;

2. 跌落式熔断器应使用专用金具安装牢固、排列整齐,不得左右转动,相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为便于操作和熔丝熔断自跌,瓷座轴线与地面垂线的夹角一般为20度~30度;

3. 分、合操作应灵活、可靠,接触紧密。合闸前调整上下触头应有一定的压缩行程; 4. 上、下引线与跌落开关的连接应牢固,接触应良好。与线路连接点处应留出适当余线; 5. 在有电缆头的杆上安装开关或跌落式熔断器,宜将开关设备装在电缆头的相反一侧,以利操作。

8 防雷与接地

8.1 防 雷 装 置

8.1.1 变压器的高压侧一般应采用避雷器保护,防雷装置应尽量靠近变压器安装,其接地线应与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以及金属外壳相连接。

配电变压器宜在低压刀闸负荷侧装设低压避雷器。

8.1.2 柱上开关的电源侧应安装避雷器,经常开路运行而又带电的柱上联络开关或隔离开关的两侧均应设防雷装置。开关的金属外壳应与避雷器接地端一同接地。 8.1.3 避雷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雷器应使用专用金具,垂直安装,固定牢靠,排列整齐,相间距离不就应小于0.35米。 2. 避雷器引线一般采用铜绝缘线,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引线应短而直,接点应接触良好。

8.2 接 地 装 置

8.2.1 配电线路的下列设施应接地:

1. 避雷器、接地端及金属围栏;

2. 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及零相导线;变压器外壳,台架的金属构件; 3. 柱上开关的金属外壳和联动型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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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两相及以上低压分支线的终端杆的零相导线大用户入口、引入车间入口,应作得重复接地; 5. 居民区的水泥杆宜接地,铁塔应接地(如杆塔自然接地电阻小于30欧姆,可不另做人工接地)。

8.2.2 垂直敷设的接地体,宜采用圆钢、角钢或钢管。水平敷设的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等。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最小截面不应小于表8.2.2的规定。

表8.2.2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最小截面 扁 钢 截 面(平方毫米) 厚 (毫米) 地 上 48 4 6 — — 25 地 下 48 4 8 4 3.4 — 圆 钢 直 径 (毫米) 角 钢 厚 (毫米) 钢 管 壁 厚 (毫米) 镀锌钢绞线或铜线截面(平方毫米)

8.2.3 接地体水平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市内不小于0.5米,郊区可耕地区不小于0.8米。 8.2.4 接地体地下连接部分一律采用焊接。焊前应先清洁焊口,其搭接长度,圆钢为六倍直径,双面施焊;扁铁为两倍宽度,三面施焊。焊缝应平直,不间断,不得有气泡、夹渣和假焊、烧毁等现象。 8.2.5 接地引下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地引下线的导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引下线沿电源侧引下,双杆应沿两杆内侧引下;

2. 引线应短而直,穿入脚钉包箍内或沿梯子固定引下; 3. 连接点应接触良好,牢固可靠;

4. 自地下0.2米至地上2米范围内应有绝缘保护措施;

5. 接地卡子应热镀锌,设在保护设施上方100~200毫米处(距离地面2.2 米处),引线的接点处应采用专用卡子不应绕接。并采取防锈措施。

8.2.6 接地沟的回填土应选取好土,并应夯实,不得掺入石块及其杂质,接地沟的防沉台应高出地面200毫米。

8.2.7 接地装置竣工时,应测量接地电阻,并将实测值乘以季节系数(如表8.2.7),作为衡量合格与否的标准。测量接地电阻必须在干燥天气进行。雨天及雨后三天内不宜测量。

表8.2.7 接地电阻季节系数表

月份 季节系数 1 2 3 1 4 1.6 5 1.9 6 2.0 7 8 9 10 11 12 1.05 1.05 2.2 2.55 1.6 1.55 1.55 1.35 注:季节系数因地区不同而改变,此表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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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 各种设备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表8.2.8规定。

表8.2.8 各种设备的接地电阻值

序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接 地 设 标 变压器低压测零线、外壳 柱上开关外壳 隔离开关传动机构 避雷器地线 低压线路的重复接地(零线) 居民区的水泥杆、铁塔 接 地 最 阻 值(欧姆) 变压器总容量100kVA及以上为4Ω其他为10Ω。 10Ω 10Ω 按被保护设备要求。 变压器总容量100KVA以上时为10Ω,100k VA及以下时30Ω,且重复接地不少于3处 不宜>30Ω 9 接户线

9.1 中 压 接 户 线

9.1.1 供电公司与用户的线路分界处应装设开关(按需要安装跌落式熔断器、隔离开关或柱上开关)。 9.1.2 中压接户线的截面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铜线…………………………………………… 16平方毫米 ; 2. 铝线…………………………………………… 25平方毫米 ; 3. 铜芯绝缘导线…………………………………………… 25平方毫米; 4. 铝芯绝缘导线…………………………………………… 35平方毫米。

9.1.3 中压接户线的档距不宜大于30米。线间距离不应小于0.6米。采用绝缘线时,线间距离不应小于0.45米。对地距离不应小于4米。

9.1.4 中压接户线一般不宜跨道。如必须跨道时,应设中压接户杆。

9.2 低 压 接 户 线

9.2.1 低压接户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根椐允许载流量选择,但不应小于表9.2.1的规定。

表9.2.1 低压接户线的最小截面

最小截面(平方毫米) 接户线架设方式 自电杆上引下 沿 墙 敷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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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距 (米) 绝缘铜线 25以下 6及以下 4.0 2.5 绝缘铝线 6.0 4.0 813867952.doc

9.2.2 低压接户线的档柜不宜大于25米。超过25米时宜设接户杆。低压接户杆的档距不应超过40米。

9.2.3 低压接户线在房檐处引入线对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米,不应高于6米,不足2.5米者应立接户杆升高。接户杆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梢径不应小于100毫米。

9.2.4 低压接户线在最大弧垂时的对地距离(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跨越车辆通行的街道 ………………………………… 6米; 2.跨越通车困难的街道,人行道………………………… 3.5米; 3.跨越胡同(里、弄、巷)………………………………… 3米。 9.2.5 低压接户线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户线在杆上应固定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时接户线不得本身缠绕,应用单股塑料铜线绑扎;

2. 在用户墙上使用挂线钩、悬挂线夹、耐张线夹和绝缘子固定; 3. 接户线横担宜采用镀锌角钢制做,角钢截面不应小于40×4平方毫米;

4. 挂线钩应固定牢固,可采用穿透墙壁的螺栓固定,为防止拔出,内端应有垫铁。混凝土结构的墙壁可使用膨胀螺栓,禁止采用木塞固定。

9.2.6 接户线最小线间距离不应小于表9.2.6的规定。

表9.2.6 低 压 接 户 线 的 线 间 距 离

架 设 方 式 自电杆上引下 沿 墙 敷 设

9.2.7 低压接户线与同杆上的低压接户线交叉、接近时的最小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1米。不能满足时应套上绝缘管。

9.2.8 低压接户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 与接户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 ……………………………… 0.5米 2. 与接户线上方阳台或窗户的垂直距离……………………… 0.8米 3. 与窗户或阳台的水平距离 ………………………………… 0.75米 4. 与墙壁、构架的距离………………………………………… 0.05米 低压绝缘接户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 与接户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0.3米 2. 与接户线上方阳台或窗户的垂直距离……………………… 0.8米 3. 与窗户或阳台的水平距离 ………………………………… 0.75米 4. 与墙壁、构架的距离 ……………………………………… 0.05米

档距(米) 25及以下 25以上 6及以下 6以上 线间距离(米) 0.15 0.2 0.1 0.15 对地距离 2.5 2.5 37

9.2.9 低压接户线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 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上方 ………………………………… 0.6米。 2. 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下方……………………………………0.3米。 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采取隔离措施。

9.2.10 低压接户线不得从中压引下线间穿过,亦不应跨越铁路。

9.2.1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接户线,不应在档距内连接。跨越通车街道的接户线,不应有接头。

9.2.12 低压接户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股线捻接法用于同一金属导线截面为10平方毫米及以下的单股线(如图9.2.12—1);

图9.2.12—1 单股接户线捻接法

2. 单股导线T型绕接法用于同金属单股导线的非承力接头(如图9.2.12—2);

图9.2.12—2 单股导线T型绕接法

3. 多股导线T型绑接法用于同金属多股绝缘导线的非承力接头。绑扎长度按表十一规定(如图9.2.12—3);

图9.2.12—3 多股导线T型绑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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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867952.doc

4. 绑接法、绕接法的操作方法:首先将导线上的氧化膜除净,两线并在一起拧二个麻花后,两端头各缠绕5回。接头应紧密,麻花均匀,无漏空等现象。T型接头为防止引线摆动而使接头接触不良,应离接头50毫米处用绑线绑扎2回;

5. 铜铝连接,接户线与导线为铜铝连接时,应有可靠的过渡措施,如采用铜铝过渡接头,铜线搪锡后与铝线连接。但铜铝接头不得用于承受拉力;

6. 铝铝接头、铜铝接头应涂中性凡士林油,将接头封闭;

7. 接头施工过程中不得损伤导线。绝缘导线的接头,必须用二层绝缘胶带包裹。 9.2.13 新设的接户线,档内不得有接头。

9.2.14 低压接户线在蝶式绝缘子上的绑扎法,按图9.2.14的规定施工。

图9.2.14 低压接户线在蝶式绝缘子上的绑扎法

注:绝缘胶带必须从导线绝缘层一厘米处开始每道互压绝缘胶带1/2宽,包扎两层。

10 工程管理及验收

10.0.1 检修班(队)接受工程任务后,必须筹备好人员、物资、安排好施工进度,拟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递交开工报告,经供电公司或供电分公司批准后开工。

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缺陷处理完了,闲置的设备,器材全部回收,交接资料备好后,方可填写竣工报告申请验收。

10.0.2 检修班(队)应加强工程器材管理,应有人负责工具、材料管理,进出库应记帐。拆回的旧料也应清点上帐,妥善保管,不得任其锈蚀、丢失。

10.0.3 工程所耗工量、器材、车次及其他费用应详细记录,定期汇总,工程结束后应有总结。 10.0.4 新设和检修后的线路必须及时进行验收。清扫检查、缺陷处理工作由巡线员验收;新设和改建线路工程由运行部门指定的人员(竣检员或班以上专责技术人员)负责验收或由验收小组(指大的工程)进行验收。大面积线路检修工程可分期分段验收。

10.0.5 验收时(指新设和大修工程),施工单位应递交下列技术资料、文件:

1. 符合实际施工的线路及变电亭的平、断面设计图、隐蔽工程图(如接地装置、地下电缆设施)及有关说明;

2. 变更设计的批件;

3. 变压器、开关、避雷器、电缆等设备的试验报告及油化验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等; 4. 线路、设备的施工记录(如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接地电阻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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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城建部门有关线路路径、变电亭位置批示文件及有关单位的协议书等。 10.0.6 绝缘配电线路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施工中的有关协议及文件;

2. 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在原图上修改的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竣工图; 3. 施工记录; 4. 安装技术记录;

5. 接地记录,记录中应有接地电阻值、测试时间、测试人姓名;

6. 导线弧垂施工记录,记录中应明确跨越物设施、跨越距离、工作质量负责人; 7. 施工中所使用器材的试验合格证明; 8. 交接试验记录。

10.0.7 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齐备、准确并有竣工报告、工程结算方可进行工程验收,并检查下列内容:

1. 电杆、导线及其设备、材料的规格符合设计; 2. 电杆、横担等组立(装)的各项误差符合规定;

3. 导线弛度、相间和对地距离以及交叉跨越、临近距离等符合规定; 4. 各种标志明显合格;正确、齐全;

5. 电器设备外部干净,接地合格,完整无缺并无异音、异常现象; 6. 试验项目齐全及其结果符合规定; 10.0.8 绝缘配电线路工程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 绝缘线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电杆组立的各项误差应符合规定;

3. 电器设备外观完整无缺损,线路设备标志齐全; 4. 拉线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规定;

5. 绝缘线的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距离符合规定; 6. 绝缘线上无异物;

7. 配套的金具、卡具应符合规定。

10.0.9 新设线路、设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运行;原线路大修或改建工程验收不合格,线路虽已投入运行,限期由施工单位返工。未按期(停电不允许除外)返工者,可停止该单位承包工程。

10.0.10 线路未验收或验收后一年内,由于施工质量差,产品质量低劣(如基础浅、瓷质差、设备渗漏等)造成事故者,由施工单位和投资建设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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