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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

2022-01-30 来源:步旅网
填表说明

一、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已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珠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说明,确知权利及义务。

三、此表封面、“申请单位”、“申请事项”三处,为申请人必填项目。

四、申请表中“申请单位”栏,属于户外商业广告的,申请人是指通过公开出让交易、依法转让、利用自有产权或者协议利用他人建(构)筑物等方式获得户外商业广告设施设置权的单位或个人。申请人为单位的,“证照号码”填写营业执照号码;申请人为个人的,“证照号码”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五、申请表中“设置地点”栏,应填写完整的路、号或者标明该广告设施的具体方位如“××路西侧”,以及标明该广告设施所依附的楼宇、建筑物、人行道等名称,以及具体部位如裙楼顶部、××楼层墙面、××楼层顶部、人行道内侧等。

六、申请人除提交本表一式两份外(招牌、公益广告一份),还需提交《珠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须注明时间并加盖公章。特别说明的是,须提交彩色效果图(A4大小)。

七、此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也可从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fwzx.zhuhai.gov.cn)下载后用计算机直接打印(A3纸双面打印)。

编号

珠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人) (盖章) 法人代表 电话 联

人 电

设置地点 广告类型 □商 业 □招 牌 □公 益 □其 他 申请类别 □新申请

□变 更

□延 续

□其 他

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制

以下由申请人填写(不得涂改) 申名称 请单证照号码 位 通讯地址及邮编 朝向 广告形式 内容 申 请规格(单位米) 事 设置地点及部位 区 路 号 项 申请设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其他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主管部门填写 受理日期 申请单位 朝向 广告形式 内容 主 规格(单位米) 管 部设置地点及部位 区 路 号 门 设置有效期 至 审 批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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