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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介绍

2022-07-10 来源:步旅网
最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介绍

最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介绍

⒈ 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此次经过重大修改,被称为“里程碑式换版”。 于2014年1月 DIS草稿投票,2014年9月完成 FDIS稿,2015年1月FDIS稿投票,2015年9月23日正式发布了ISO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与技术报告TR、小册子、其他相关标准共同构成2015版的“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 ⒉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内容

⒊ 导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意义

1)、能够让企业部门和岗位分工明确 2)、理清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流程 3)、让所有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4)、提升从来料到出货所有过程质量 实施质量管理体系 5)、防止管理经验流失 6)、提高组织声誉、增强竞争力 7)、满足相关方(客户)要求 8)、国际贸易壁垒的消除

⒋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主要变化 (1)结构和术语

为了更好地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保持一致,依据《ISO/IEC导则 第1部2013》附录2(高阶结构)对标准的结构进行了调整,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章节结构由此前的版本的8章变为10章,且按PDCA来设计标准结构:P——第6章策划、D——第7章支持、第8章运行、C——第9章绩效评价、D——第10章改进。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不要求将其结构和术语应用于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化信息。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结构旨在对相关要求进行连贯表述,而不是作为组

织的方针、目标和过程的文件结构范本。

若涉及组织运行的过程以及出于其他目的而保持信息,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化信息的结构和内容通常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用户的需要。

组织不需要在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时,直接使用标准中的术语取代组织已经使用的术语。组织可以选择使用适合其运行的术语,(例如:可使用“记录”、“文件”或“协议”,而不是“文件化信息”;或者使用“供应商”、“伙伴”或“卖方”,而不是“外部供方”)。本版标准与此前版本之间的主要术语差异如下表所示。

新旧标准之间的主要术语差异

ISO 9001:2008标准中使用的术语 产品 删减 管理者代表 ISO 9001:2015标准中使用的术语 产品和服务 未使用(但要有适用性的说明) 未使用 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 形成文件的信息 工作环境 监视和测量设备 采购产品 供方 过程运行环境 监视和测量资源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外部供方

(2)产品和服务

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使用的术语“产品”包括所有的输出类别。在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标准中,术语“产品”或“服务”是并列使用的两个术语,

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产品”指在组织和顾客之间未发生任何交易的情况下,组织能够产生的输出。“服务”是至少有一项活动必需在组织和顾客之间进行的组织的输出。“产品和服务”都是过程的结果。

“服务”旨在强调在某些要求的应用方面,产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的差异。服务的特征是至少作为输出的组成部分,是通过顾客接触面予以实现的。例如:这意味着在提供服务之前不可能确认其是否符合要求。

在大多数情况下,“产品和服务”作为单一术语同时使用。组织或由外部供方向顾客提供的大多数输出包括产品和服务两方面。例如:有形或无形产品可能涉及相关的服务,而服务也可能涉及相关的有形或无形产品。

(3)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条款4.2要求组织确定对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方的要求,以及这些相关方的相关要求。然而,标准条款4.2并不意味着超出了标准范围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正如在其适用范围中所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适用于需要证明其有能力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并致力于增强顾客满意的组织。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不要求组织考虑其认为与其质量管理体系无关的相关方。某个相关方的特定要求是否与其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这需要组织自行判断。

(4)基于风险的思维

标准在引言和附录A中对基于风险的思维进行了全面的描述和说明,在

标准正文中多处提出了与风险管理有关的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以前版本已经隐含基于风险的思维的概念,例如:有关策划、评审和改进的要求。标准要求组织理解其运行环境,并以确定风险作为策划的基础。这意味着将基于风险的思维应用于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并借以确定文件化信息的范围和程度。

质量管理体系的主要用途之一是作为预防工具。因此,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未就“预防措施”安排单独章节,而是通过在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过程中运用基于风险的思维表达预防措施概念。

由于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使用基于风险的概念,因而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描述性要求,而以基于绩效的要求替代。在过程、文件化信息和组织职责方面的要求比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虽然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条款6.1 规定组织应策划应对风险的措施,但并不要求运用正式的风险管理方法或将风险管理过程形成文件。组织可以决定是否采用超出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更多风险管理方法,例如:通过应用其他指南或标准。

在组织实现其目标的能力方面,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部过程并非代表相同的风险等级,其不确定性影响对于各组织不尽相同。根据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条款6.1的要求,组织有责任应对风险,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决定是否保留作为确认风险的证据的文件化信息。 (5)适用性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其要求对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适用性方面不使用“删减”一词。然而,组织可根据其规模和复杂程度、所采用的管理模式、活动

领域以及所面临风险和机遇的性质,对相关要求的适用性进行评审。 在本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条款4.3 中有关适用性方面的要求,规定了组织确定某项要求不适用于其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过程的条件。只有不实施某项要求不会对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造成不利影响,组织才能决定该要求不适用。

(6)文件化信息

作为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相一致的共同内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有“文件化信息”的条款,内容未做显著变更或增加,详见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条款7.5。标准的文本尽可能与其要求相适应。因此,“文件化信息”适用于所有的文件要求。

在 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中使用的特定术语如“文件”、“程序文件”、“质量手册”或“质量计划”等,在本版标准中规定为“保持文件化信息”要求。

在 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中使用“记录”这一术语表示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所需要的文件,现在表示为要求“保留文件化信息”。组织有责任确定需要保留的文件化信息及其存储时间和所用介质。

“保持”文件化信息的要求并不排除基于特殊目的,组织也可能需要“保留”同一文件化信息的可能性,例如:保留其先前版本。

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使用“信息”一词,而不是“文件化信息”,则并不要求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在这种情况下,组织可以决定是否有必要适当保持文件化信息。 (7)组织的知识

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条款7.1.6中要求组织确定并管理其知识,以确保能

够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针对组织的知识的要求是为了:

a)避免组织丧失其知识,例如:由于员工更替、未能记载和共享信息。 b)鼓励组织获取知识,例如:总结经验、专家指导、标杆比对。 (8)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在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条款8.4 中关注所有形式的外部提供产品和服务,比如是否通过: a)从供方采购; b)由下属公司的安排; c)向外部供方外包。

外包总是具有服务的重要特征,因为这将必然通过供方与组织之间的接触面上至少实施一项活动。

基于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外部提供所需的控制可能存在很大差异。组织可以采取基于风险的思维确定对外部供方以及外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适当控制类型和控制程度。

(9)“过程方法”进一步深化

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条款0.3特别提出了过程方法,如下列条款的表述:  标准倡导在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提高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 将相互关联的过程作为一个体系加以理解和管理,有助于组织有效和高效地实现其预期结果。

 过程方法包括按照组织的质量方针和战略方向,对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进行系统的规定和管理,从而实现预期结果。

组织采用过程方法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时,过采用PDCA循环以及始终基于风险的思维对过程和整个体系进行管理,旨在有效利用机遇并防止发生非预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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