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
店(以下简称甲方),现雇佣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章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大写),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时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章 工作岗位
第一条 甲方雇用乙方从事 工作。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雇用合同,明确乙 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乙方应充分理解并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三条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第三章 工作时间、地点
第一条 鉴于特定的工作性质,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工作需要对乙方的休假日进行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工作地点为西安。
第二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制度给予乙方加班工资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四章 劳务报酬
第一条 按甲方现行报酬制度确定乙方试用期基本报酬为 (大写)元。正式雇用后合同期内基本报酬为 (大写)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第二条 甲方须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公平、公正地评定各类奖项并予以实施执行。 第三条 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报酬。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支付报酬的告知乙方具体发放日期。
第四条 乙方对甲方的财产负有保护义务,如丢失或损坏,根据情节赔偿。
第五章 劳务纪律、奖励和惩处
第一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三条 甲方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四条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产品保密制度及劳动纪律,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务合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福利
第一条 婚假3天(乙方向甲方提供结婚证明)。
第二条 丧假3条(逝世者需为乙方三代内直系亲属)。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一条 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实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条 雇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在雇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雇用合同。
第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要裁减人员的,雇用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 经雇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雇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五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雇用条件的;
(2)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
(4)严重失误,营私舞弊,违反保密制度并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不能完成年度或月度指标,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雇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雇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雇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雇用合同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雇用单位解除雇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雇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
(3)乙方提前两个月上交辞职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或上交辞职申请两个月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 违反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一条 在正式雇用合同期内,若甲方无故解雇乙方(不包括试用期),须向乙方发放一个月的基本报酬(不包括当月基本报酬)作为补偿金。
第二条 若乙方无故违反本合同,擅离职守或严重违反甲方所定规章制度的,需交纳约定违约金为乙方月底工资。
第九章 劳务争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当发生劳务争议是,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提起争议的一方向有关执法部门提请仲裁。
第十章 其他
第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本合同条款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斥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一章 补充协议
一、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粘贴于合同背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户口所在地: 地址: 现居住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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