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做好我乡X年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确保我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本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至X年春,我乡组织对辖区内各村进行汛前排查,我乡现有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及52户136人。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X乡X村3、4组X滑坡点,撤离安全区为X1组;X3组高X不稳定斜坡点,撤离安全区为X1组;X1组大路上不稳定斜坡和石X崩塌点,撤离安全区为X村村委会方向。如遇到中到大雨、暴雨,则易发生山体滑坡、岩石崩塌等灾害,威胁到依山而建农户房屋的安全。
二、监测和防范
各村委会应在汛期加强对辖区内人口聚居区、泥石流沟口、靠山、靠崖及矿山开采点、重点工程施工场所等涉及学校、村庄、公路等人口密集地带的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期要做好防范、监测工作。各村委会、学校应成立以村支书、学校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灾监测领导小组,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定时、定人的地质灾害点监测网络,发生灾情险情及时上报。尤其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到来时,要提前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入防范工作状态,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灾监测制度,确保安全。各村、学校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防群测网络机制。一旦发生险情,各地灾
点村支书、学校负责人为防灾责任人,并明确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员,做好记录,落实抢险救灾措施。在各村地灾隐患点已在安全地点建好房屋的农户,应无条件拆除在地灾点的房屋,地灾隐患点内的地基房屋严禁买卖转让。严禁农户在地灾隐患点区域内新建、拆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各村应在汛前编制辖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并报送乡政府存档。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要求:按照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避灾意识。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为确保地质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全体乡干部和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领导和部署境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和启动应急预案。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
各村要对本辖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进行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发现险情和隐患,要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乡政府。
汛前排查的主要任务:检查各单位、各村防灾组织机构的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员、监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是否属实、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
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可行。认真做好险情排查,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在强降雨作用下,可能酿成新的地灾点,应加强巡查,及时报告乡政府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汛中巡查的主要任务: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点监测,重点防范;对具有灾害发生前兆特征(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出现醉汉林、家禽家畜惊恐不安、蛇极速出洞)等异常现象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如疏散人员、转移财产、临时支护等处理措施),同时向乡政府报告。
汛后复查的主要任务:汛期过后,协助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本辖区各地灾点的检查,提出监测、搬迁、治理等建议。
(三)地质灾害监测方案
在汛期(特别是中到大雨)24小时加强对危险点和山边、房前屋后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做好记录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视情况做好地质灾害受威胁人员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四)灾害报告和抢险救灾
各村、学校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后,应立即报告乡政府,速报内容应包括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和失踪人数、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地质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调查。
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行动。当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应的《X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
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进入现场后,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
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实行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有关责任制度,及时将《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发至防灾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领导,要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惩处。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各项工作制度,包括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制度、巡查制度、监测制度、预报制度、报告制度、值班制度。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和个人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视其情况列入乡财政预算。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识灾,避灾,防灾意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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