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状况勘验报告
船舶类型:
总 吨 位: 船 龄:
检验地点: 检验日期:
M.V.
检验人员:
填写说明:
本报告仅供验船师进行初次入级状况勘验和旧船进口勘验时使用。
1、在填写图纸情况时,应按如下说明进行填写,对于缺少重要图纸的情况应在备注栏中说明,符号说明:
有
无。
2、在填写有关结构及设备的状况时,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好(G)” 即结构无显著锈蚀和变形,设备完好,其操作性未受任何影响。 (2)“一般(F)”
响。
(3)“较差(N)”
即结构有显著的锈蚀减薄或损坏,或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操作已受到影即结构有轻微锈蚀或损坏,或设备有轻微缺陷,运转及操作性稍受影
响,需要进行必要的修理。
(4)“差(P)” 即结构锈蚀减薄或损坏严重,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使用,影响船舶航行。 上述第(2)、(3)、(4)种情况应在相应空格内填写描述性语言,以明确结构或设备的腐蚀及损坏的程度。 3、填写其它部分时
为适用,
为不适用。
第一部分 船舶概况: 船 名 曾用船名 船 旗 船 籍 港 船 东 经 营 人 船舶类型 安放龙骨日期 建造完工日期 造船厂及船厂编号 建造时依据的规范 吨 位 载 重 吨(油船、化学品船及液化气船必须填写。) 原船级社或签发船舶证书的检验机构 原船级符号及附加标志 船舶主尺度 总长: 型宽: 满载吃水: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如船东申请入级或转级的原因;船舶入级后拟投入营运的航线;现船东目前船队总数及CCS级船舶的数目及平均船龄;船东变更的历史及原因;船级变更的历史及原因等。) GT NT 69吨位 是 两柱间长: 型深: 否
第二部分 证书及检验状况 1. 2. 3.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船舶注册证书 无线电台执照 法定证书 货船构造安全证书 货船设备安全证书 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 国际载重线证书 国际防止油污证书 客船安全证书(适用时) 危险货物适装证书(适用时) 固体散装货物适装证书(适用时) 化学品适装证书(适用时)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发证日期 发证机构: 证书签发日期 未见有遗留项目。 签发日期: 有效期: 上次检验日期
有效期 有效期 有效期 下次检验种类和日期 3.10 液化气适装证书(适用时) 3.11 起重设备证书(适用时) 3.12 1969国际吨位证书 3.13 巴拿马运河吨位证书 3.14 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 3.15 SMC 证书 3.16 DOC证书 3.17 免除证书(简要描述免除项目) 3.18 法定证书遗留项目情况 3.19 其它证书情况(如国内持证船舶检验证书簿及非公约证书等) 4. 船级证书(船体、轮机、冷藏) 船体特别检验 轮机特别检验 冷藏设备特别检验 船级年度检验 船级期间检验 坞内检验 下次检验日期 桨轴/尾轴检验(如实行滑油监控应说明滑油检验测机构的名称) 锅炉检验(No.1) 锅炉检验(No.2) 蒸汽管 循环检验情况(H&M) 船级条件记录(包括缺陷及所有检验过期项目) 5. 6. 非IACS成员船级船舶的检验情况 定期/特别检验 年度检验 坞内检验 桨轴/尾轴检验 锅炉检验 近一年来PSC检查及滞留情况说明 上次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第三部分 图纸资料 1. IACS成员船级社船舶所要求的图纸资料 总布置图 舱容图 静水力曲线图 装载手册 船中横剖面图 基本结构图 甲板结构图 外板展开图 横舱壁图 舵及舵杆图 舱口盖图 机舱布置图 中间轴、推力轴和螺旋桨轴图 螺旋桨图 主机、推进装置和离合系统图 舱底水和压载水管系图 电力系统图 操舵系统管系和布置图,舵机制造厂及型号 扭振计算书 主推进轴系图(申请冰区加强附加标志时) 减速齿轮箱和离合器(申请冰区加强附加标志时) 船舶首、尾泵吸系统布置以及 泵舱和隔离空舱的排水图(油船) 货油管系在舱内和在甲板上的布置图(油船) 具有无人机舱船级符号船舶的附加图纸 完整稳性 破舱稳性(适用时) 散装谷物稳性(适用时) 装载谷物批准书(适用时) 甲板上装载集装箱或木材时的稳性(适用时) 干舷计算书 船旗国主管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至少包括救生、消防布置图) 备 注 说明(如上述图纸资料有无其它船级社或主管机关审批的证据,以及审批时所依据的标准等情况)
2. 非IACS成员船级社船舶,还需收集以下图纸资料 2.1 船底结构图 2.2 载重线 干舷图(全船金属门窗、小舱盖、通风筒、空气管、排水口、栏杆、步桥、木材装载布置等) 2.3 救生设备 救生艇或救助艇配备 救生(助)艇筏降落与回收布置图 2.4 引水员梯布置图 2.5 信号设备 全船基本信号灯布置图 (包括信号灯规格及满足的标准) 2.6 结构防火及灭火设备 防火分隔图或防火控制图 (包含防火分隔内容时) 防火控制图 水灭火系统布置图 固定式灭火系统布置图及灭火剂量计算 固定式探火及失火报警系统布置图 惰性气体系统图(油船) 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图(油船) 2.7 防止油污设备 机器处所舱底水处理系统布置 残油舱布置及容积计算 油类与压载水的分隔 油船必须的附加图纸(参见《法规》) 2.8 无线电设备 无线电通信设备系统图、布置图 天线布置图 无线电通信设备明细表 备用电源容量估算书 2.9 航行设备 航行设备系统图、布置图 航行设备明细表 天线布置图 3. 其他特殊船型相应图纸(参见法规及规范) 备 注 说明:(上述图纸的批准机关和审批依据)
完整稳性的特殊要求:(应对稳性资料审批机关、审批时间及所满足的标准进行陈述,尤其
要说明准许航行的区域及稳性限制条件)
谷物装载稳性(注明审批机关、审批时间及审批的依据)
破舱稳性细节:(包括衡准的依据、是否具有免除条款、免除的依据及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等,并注明破损控制图的情况)
第四部分 检验情况
第一节 船体结构及设备
1. 检验时船舶状态(应描述检验时船舶装载情况及是否搁置或处于损坏状态) 查阅有关的检验记录 船体结构重大损坏及修理情况记录(查阅航海日志、检验报告及修理工程单等资料,了解损坏的原因及范围、修理史等情况) 坞内 漂浮 2. 2.1 2.2 测厚记录(最近一次测厚时间,测厚单位的资历评价、测厚记录显示的腐蚀严重的结构部位及腐蚀量,对测厚结果总体的评价) 船壳板 甲板板 内底板 货舱内横舱壁板 强肋骨、强横梁 其他部位 2.3 船舶改装修理记录 3. 船体外板的状况(当船舶在坞内时 还应包括水线以下外板的状况) 4 4.1 4.2 4.3 5. 5.1 甲板状况(简要描述结构及涂层状 况) 主甲板 舱口间甲板 首、尾楼甲板及其它上层建筑甲板 装货处所状况 简要描述货舱的数量、布置及货舱 内结构形式等情况 5.2 货舱内舷侧结构及船壳板
5.3 货舱内主甲板、中间甲板及其附连 结构 货舱内纵、横舱壁板及附连结构 5.4 5.5 货舱内底板 5.6 货舱污水井(如可能) 5.7 5.8 货舱内通过的液舱空气管、测深管 货仓内CO2灭火管系和喷嘴的状况 (如可能) 6. 6.1 压载舱状况 简要描述压载舱数量及位置分布情 况 压载舱内涂层(应描述涂层的类型 和/或牺牲阳极的布置,对于其状况可摘录有关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果,但至少应对首尾尖舱、双层底压载舱(如可能)、边舱和/或顶边舱进行内部检查) 6.2 6.3 压载舱内部结构 结构完整性 涂层状况 结构节点状况 水密边界结构 6.4 压载舱内管系总体状况
7. 8. 8.1 8.2 8.3 8.4 9. 9.1 其它液体舱柜内外部检查(包括货 舱区域及机舱区域内的除压载舱外的其它液体舱柜的检查, 尽实际可能进行) 机舱区域船体结构状况 舷侧外板及其附连结构 各层机舱平台及附连结构 机舱内底板及污水井 舵机舱结构 甲板上结构及设备 货舱舱口围板及其扶强材 简要描述货舱口的布置情况 舱口围板及其附连结构(包括端肘 板、支撑、压条、面板、锁紧装置的开孔处等) 9.2 货舱舱口盖 舱盖型式 舱盖结构状况(包括舱盖顶板、侧板及内部加强结构,密封胶条及容纳 槽,行走滚轮等的状况;营运中有无使用封舱胶带及另加帆布等补救措施的迹象。 上次冲水试验记录(尽可能) 9.3 9.4 9.5 9.6 舷墙及其扶强材、栏杆及排水舷口 首、尾楼端壁及其内部结构 (包括端壁上的风雨密门、通风口货舱区域甲板室、桅房等 (包括围壁上的风雨密门、通风口各层甲板上小舱口及升降口
9.7 9.8 9.9 各层甲板上及桅房顶部通风筒(包 括机舱及居住区部分,检查锈蚀、关闭装置状况) 全船空气管(检查锈蚀情况,关闭装 置及防火网的状况) 锚泊设备状况 锚机的数量、型式及布置 锚机基座结构状况 锚链长度、等级及原始直径 锚链状况(尽可能查阅最近一次锚 链直径测量记录,并填写“原始直径/最小直径”) 锚的型式及数量(包括备用锚) 锚的外观状况 9.10 系泊设备状况 系泊绞车的数量、型式及布置 绞车基座结构状况 9.11 起货/重设备状况 起货/重设备型式、数量及布置位置 起重柱、吊杆、吊臂等 吊钩、滑车等活动零部件 绞车及其基座 9.12 引水员登船设备状况 引水员梯(应说明其型式及是否符 合公约要求) 引水员梯绞车(如有时) 引水员机械升降装置(如有时) 舷梯(用于引水员登乘时) 10. 居住区结构及设备 10.1 居住区外围壁板 10.2 居住区围壁上风雨密门及舷窗
11. 以上提到的结构及设备项中,初步判断以下几项满足不了规范或适用公约的相应要求:(如舱口围板、风雨密门槛、舷墙及栏杆高度不足;锚及锚链配备;、引水员登船设备不满足规范及公约要求等)
第二节 防火、探火及灭火设备
一、对于IACS成员船级社船舶(非IACS成员社船级船舶此栏也应填写) 1. 本船适用SOLAS公约的情况(应写 明是否适用公约,及对于SOLAS60、SOLAS74公约及其各修正案来讲是新船还是现有船) 对照防火分隔图确认实船防火分隔 (包括防火绝缘、防火门等)的布置情况。(如实船经过改装或图纸与实船不一致时,应指明具体位置) 2. 3. 防火控制图是否满足公约要求? 4. 确认探火及灭火系统的配备是否满足公约的有关要求? 二、对于非IACS成员船级社船舶,还应填写以下内容: 1. 水灭火系统 1.1 主消防泵及应急消防泵数量、型式、 排量、压头及布置位置等 1.2 消防管系(包括隔离阀、管路锈蚀及密性情况) 1.3 消防栓、皮龙箱、水带及水枪
1.4 国际通岸接头(数量及存放位置) 2. 固定式灭火系统 2.1 简要描述固定式灭火系统的型式、布置及其保护处所 2.2 灭火剂上次检查日期及管路畅通试验日期 2.3 灭火剂存放位置是否满足要求 2.4 灭火剂贮存瓶、释放管系及阀的外观状况 2.5 释放报警效用试验 3. 固定式探火、失火报警系统 3.1 简要描述该系统的型式、布置及安装位置 3.2 效用试验情况 4. 消防员装备 4.1 全船配备数量 4.2 装备存放及状况 5. 手提式及可移式灭火器(数量及位置)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如船舶配有固定式甲板泡沫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抽烟探火系统及这些系统的状况等):
四、该轮的防火、探火及灭火有以下几项不满足本社规范或适用公约的相应要求:
第三节 救生设备
一、对于IACS成员船级社船舶(非IACS成员社船级船舶此栏也应填写) 1. 本船适用SOLAS公约的情况(应写 明是否适用公约,及对于SOLAS60、SOLAS74公约及其各修正案来讲是新船还是现有船) 船上救生设备的配备是否与证书记录相符,并处于正常状态? 2. 二、对于非IACS成员船级社船舶,还应填写以下内容: 1. 救生艇或救助艇 1.1 救生艇或救助艇的型式、配备数量、 位置及定员 1.2 救生(助)艇的外观状况 1.3 救生(助)艇的属具配备 2. 救生(助)艇筏降落、回收装置 2.1 降落、回收装置型式(对于适用于83修正案时,应注意艇内遥控释放装置的有效性) 2.2 吊艇架及其基座 2.3 吊艇钩及滑车等活动零部件 2.4 限位开关 2.5 绞车及其基座
2.6 救生艇筏降落装置和承载释放装置定期检修情况 3. 救生筏 3.1 救生筏型式、数量、定员及存放位置 3.2 救生筏及释放器上次检查日期 4. 5. 6. 救生艇、筏登乘站的布置及照明 抛绳设备 个人救生设备 6.1 救生圈(包括附件) 6.2 救生衣(包括附件) 6.3 浸水保温服/抗暴露服 6.4 保温袋 7. 无线电救生设备 7.1 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设备(数量、存放位置) 7.2 雷达应答器(数量、存放位置) 7.3 遇险火焰信号(数量、存放位置) 7.4 船上通信及报警系统 三、该轮目前救生设备的配备在以下方面不满足公约或法规的相应要求:
第四节 防止油污染部分
一、对于IACS成员船级社船舶(非IACS成员社船级船舶此栏也应填写) 1. 2. 船上防污染设备是否与证书记录相符?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是否被主管当局批准,并且保存在船上? 燃油舱可否在正常情况下装载压载水? 油水分离/过滤设备的型号、最大排量、型式认可依据(海大/环保会决议)、制造厂和生产日期。 油水分离/过滤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油水分离/过滤设备是否设有报警和自动停排装置,该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适用于10,000总吨及以上船舶) 油分浓度计的型号、制造厂和生产日期。(如设有时) 二、对于非IACS成员船级社船舶,还应填写以下内容: 1. 3. 3. 4. 5. 6. 焚烧炉的型号、处理量、制造厂和生产日期, 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如设有时) 船上设有几个油渣舱柜,说明其位置和容量。 油渣泵工作是否正常,舱底水和油渣柜系统的管路的布置是否满足MARPOL公约规定? 是否装有符合MARPOL公约第19条要求的标准排放接头? 7. 8. 9. 10. 其它可接受的处理措施: 无
三、该轮目前防止油污染设备有以下几项不满足MARPOL公约的要求:
第五节 机舱和主要机械设备
1. 主机 1.1. 主机的主要参数 型号: 数量: 最大功率/转速: kW, r/min. 持续功率/转速: kW, r/min. 起动形式: 制造厂: 主机燃用 秒重油, 节航速时油耗吨/天 型号: 1.2. 透平增压器 1.3. 主机损坏及修理情况记录(查阅轮机 日志、检验报告及修理工程单等资料,了解损坏的原因及范围、修理史等情况,以及主机修理时是否经过原船级社检验) 1.4. 主机工作情况(查阅轮机日志记录; 主机外观检查;主机安全保护系统、 报警系统和控制系统的工作情况等) 1.5. 主机备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 为主机服务的动力管系 检查其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1. 海水冷却水系统 冷却水泵及管路状况 冷却水泵、冷却器及管路状况 燃油泵及管路状况
2.2. 淡水冷却水系统 2.3. 燃油系统
燃油分油机 滑油泵及管路状况 滑油分油机 滑油冷却器 2.4. 滑油系统 F F F F 型号: 数量: 额定功率/转速: , r/min. 启动形式: 制造厂: 型号 F 2.5. 启动空气系统 3. 主机减速齿轮箱(如设有时) 4. 发电机组原动机 4.1. 主发电机组原动机主要参数 4.2. 透平增压器 4.3. 发电机组原动机工作状态(查阅辅机日志、检查其运转状态,并尽可能检查其安全保护系统和控制系统的工作情况等) 5. 辅锅炉 5.1. 辅锅炉的种类、型号、数量、设计压烟管式辅锅炉: 力、额定蒸发量、制造厂和生产日期。 工作压力 ,蒸发量 kg/h. 水管式废气锅炉: 工作压力 Mpa,蒸发量 kg/h. 5.2. 辅锅炉是否曾经有过重大损坏或临时性修理(如烟管/水管的临时封堵等) 如有时,详细说明当时损坏的原因、损坏程度、采取的修理方法和是否经过船级社的检验。 5.3. 辅锅炉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检查其给水系统、燃油系统和安全保护系统的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外观检查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6. 压缩空气系统 6.1. 主空压机的型号和数量。 主空压机二台,型号: 容量: m³/h kgf/cm² 制造厂: 型号: 额定功率: 额定电压 频率 HZ
6.2. 主空压机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3. 主、辅空气瓶的数量、容量,外观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 电气设备 7.1. 发电机主要参数
7.2. 发电机组工作状况(查阅轮机日志,了解在航行及进出港时的各发电机输出功率及并车使用情况) 7.3. 主配电板 7.4. 应急蓄电池组 正常 屏数: 位置:控制室 数量 型式电压 充电方式: 7.5. 电力分配系统 7.6. 驾驶室和机舱通讯 驾驶室和舵机舱通讯 8. 机舱自动化 8.1. 是否具有或曾经具有自动化附加标志 8.2. 机舱自动化系统现状 9. 船舶是否具有瘫船启动的能力? 10. 舵机 10.1. 舵机的型号、数量、制造厂和生产日期。 10.2. 舵机及其控制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包括应急操作系统,检查其油泵、管系和阀件的工作情况及其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对于适用81修正案的船舶,应说明是否有至少一套舵机由应急发电机提供动力) 11. 螺旋桨及尾轴后密封装置是否处于正螺旋桨型号: 叶, 距桨, 直径 MM, 常状态?(如检验时船在坞内应填写) 螺柜: MM 尾轴后密封装置 12. 外观检查轴系、中间轴承和尾轴前密封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3. 外观检查海底阀箱、海底阀、主海水管路和各舷外排出阀,是否存在严重的腐蚀,或发现存在渗漏现象? 14. 舱底水系统、应急舱底水吸口及舱底 水高水位报警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检查舱底水泵、管系和阀件)
15. 压载水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检查压载水泵、管系和阀件) 16. 机舱内应急逃生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
第六节 通信导航设备
1. 航行设备的配备和布置是否满足公约要求,包括磁罗经,电罗经,测深仪,计程仪,雷达,测向仪、GPS等 2. 航行设备的状况 3. 4. 按什么海区配置无线电设备? 是否采用双套设备? 5. 无线电和航行设备的配置和布置尚有什么不足?
第七节 船舶安全营运管理
1、 SMS体系文件及运行情况 (查阅公司及船舶有关体系文件, 重点是文件建立时间及换版情况) 2、 船舶上一次接受SMC审核的情况 (查阅上次的审核记录及报告,重点 是不合格的内容及处理情况) 3、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八节 某些船型船舶的特殊要求 1 1.1 散货船 加强检验计划(ESP)及状况评 估报告(CER)(特别注意显著腐蚀区域及特殊检验要求) 1.2 IACS URS19,S22,S23&S24的符 合情况 2 2.1 2.2 油船 货油种类及闪点 加强检验计划(ESP)及状况评 估报告(CER)(特别注意显著腐蚀区域及特殊检验要求) MARPOL73/78公约附则 I 13F、13G要求的适用性及满足情况 防止有毒液体污染应急计划 (适用时) 货油舱呼吸阀和防火网 货油舱透气管包括主辅透气系统 原油洗舱(适用时) 货油舱内管路 通往船首的安全通道 2.3 2.4 2.5 2.6 2.7 2.8 2.9 2.10 应急拖带装置(适用时) 2.11 货泵舱及货泵 2.12 油位指示系统 2.13 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 2.14 惰性气体系统
3 3.1 3.2 化学品船 适用的规则和化学品船的 种类(BC规则、IBC规则) 加强检验计划(ESP)及状况评 估报告(CER)(特别注意显著腐蚀区域及特殊检验要求) 程序与布置手册 货物温度控制 液货舱透气和除气系统 货物区域的机械通风 人员保护 液化气船 3.3 3.4 3.5 3.6 3.7 4 4.1 液化气船的种类和适用的 规则(GC规则、IGC规则及现有船GC规则) 货物围护系统 管路系统 货物压力/温控系统 货物区域的机械通风 再液化制冷装置(适用时) 气体危险处所的电气设备及电缆 人员保护 集装箱船 结构及稳性的特殊考虑 集装箱系固设备 甲板下通道 4.2 4.3 4.4 4.5 4.6 4.7 4.9 5 5.1 5.2 5.3 25
6 6.1 6.2 客船和客滚船 客船的乘客定额 客滚船的乘客定额及载货处所的情况(应包括滚装处所的布置、尺度限制及载货数量) 首、尾门及舷门(滚装装货处所) (结构、密性、控制及监视设备状况。尽可能对上述门进行效用及冲水试验并描述试验结果,并说明是否满足IACS URS15&16的要求) 车辆甲板或平台 应急脱险通道的布置情况 舱壁甲板以上特种处所的保护:流水口、排出设施、防止易燃气体着火的措施。 6.3 6.4 6.5 6.6 6.7 舱壁甲板以下特种处所的保护:舱底抽水及排水、防止易燃气体着火的措施。 6.8 6.9 海上撤离系统及布置(如设有时) 快速救助艇及救生筏 6.10 直升飞机的搭乘及降落区域(如设有时)
评估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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