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思想道德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
(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
(三)尊敬老师及病房工作人员,讲文明礼貌,懂礼节礼仪。
(四)注重医德修养,关爱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不做损害患者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事情。
(五)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共财产,对损坏公物者须按价赔偿,故意破坏者经教育无效,通知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工作职责
(一)根据护理部安排,护生在病区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二)注重仪表,上班时间按照医院要求着装整洁,发不过肩,不佩戴首饰,不化浓妆,不涂抹指甲,穿软底浅色鞋,无菌技术操作时带口罩。
(三)端正实习思想,培养一丝不苟、有条不紊的工作作风和沉着冷静的工作态度,形成勤动脑、善思考、常提问、多总结的实习习惯。
(四)尊重患者,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保护患者隐私,对患者服务要做到细心、耐心。
(五)严格按照带教老师的排班上班,不私自调班、迟到、早退或旷工(若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视为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带教老师说明,征得带教老师同意,否则视为违规违纪行为。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病房,根据个人班次的安排跟随带教老师进行早交班和床头交班,接班护生未到岗之前,交班护生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七)在岗期间,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深入病房,及时巡视,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心理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带教老师反映。
(八)上班时间不得接待亲友,不得脱离工作岗位,不得互串病房,工作期间不打闹、聊天,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携带手机、不接打私人电话。若未经带教老师批准擅离岗位者,按违规违纪处理。
(九)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独自执行各项护理操作和医嘱;进行各项护理操作时,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对有疑问的操作要先核实后确认无误再进行操作,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十)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私自向患者或家属解释不确定或不正确的问题,遇到不确定的问题,应及时向带教老师反映或请教,以免引起护患纠纷。
(十一)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学习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不得私自处理医嘱和执行口头医嘱,查看住院病历时保持病历完整、整洁、有序。
(十二)值夜班护生可在本护理单元休息室休息,不准到其他护理单元休息,更不能留亲友在护理单元休息或住宿。
(十三)不接受病人礼物,不得向病人及家属借任何物品,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一经发现,除全额退赔外,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十四)实习期间出现差错应及时上报,不可隐瞒,并主动检讨自己的错误,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隐瞒不报、态度不好者取消实习资格。
三、业务学习
(一)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利用业余时间查阅临床护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为临床实践作指导。
(二)按时参加病区组织的讲座及护理查房,做好学习记录,遇到不明白的问题随时向带班老师或带教老师请教,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设立学分制考核,每位实习护生须按时参加护理部组织的各类讲座,认真听讲,保证良好
的课堂秩序。实习期间参加讲座学分≥90分者即为合格。
(四)填写实习鉴定表客观、及时、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予以通报批评,实习鉴定表不予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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